交警支队城维项目招标公告

交警支队城维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交警支队城维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抚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行政区域 抚顺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2月28日 18: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2月28日至2024年03月06日
每日上午:16: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4年03月20日 09:00
开标地点 电子文件上传辽宁政府采购网(开标现场需同时递交一份备份文件(U盘)到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预算金额 ¥23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徐阳 那玉晶
项目联系电话 024-********
采购单位 抚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南阳路17号交通管理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4-********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城东5方块5-2号亿程广场E座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徐阳 那玉晶 024-********
附件:
附件1 2024年交警支队城维项目2.26.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交警支队城维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2-28 至 2024-03-06
撰写单位: 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撰写人: 刘丹
(交警支队城维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交警支队城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交警支队城维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18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01包:新抚区、东洲区和市辖区内高速公路内智能交通系统维修养护、网络安全服务;

02包:顺城区、望花区和市交管局指挥中心机房相关系统维护。

01包:*******.00元;

02包:*******.00元

1、中心机房、附属设备及各应用系统升级、维护和更新;2、支队指挥中心软硬件及附属设备升级、维护和更新;3、信号控制系统及附属设备软硬件升级、维护和升级;4、视频监控控制系统及附属设备软硬件升级、维护和升级;5、电子抓拍系统及附属设备软硬件升级、维护和升级;6、固定系统及附属设备软硬件升级、维护和升级;7、卡口系统及附属设备软硬件升级、维护和升级;8、LED交通诱导系统及附属设备软硬件升级、维护和升级;9、以上智能交通系统土建、电网和通讯设备维护和更新;10、其他智能交通应用系统及附属设备软硬件升级、维护和升级;11、网络安全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18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01包:新抚区、东洲区和市辖区内高速公路内智能交通系统维修养护、网络安全服务;

02包:顺城区、望花区和市交管局指挥中心机房相关系统维护。

01包:*******.00元;

02包:*******.00元

1、中心机房、附属设备及各应用系统升级、维护和更新;2、支队指挥中心软硬件及附属设备升级、维护和更新;3、信号控制系统及附属设备软硬件升级、维护和升级;4、视频监控控制系统及附属设备软硬件升级、维护和升级;5、电子抓拍系统及附属设备软硬件升级、维护和升级;6、固定系统及附属设备软硬件升级、维护和升级;7、卡口系统及附属设备软硬件升级、维护和升级;8、LED交通诱导系统及附属设备软硬件升级、维护和升级;9、以上智能交通系统土建、电网和通讯设备维护和更新;10、其他智能交通应用系统及附属设备软硬件升级、维护和升级;11、网络安全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28日 16时00分至2024年03月06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3月2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辽宁政府采购网(开标现场需同时递交一份备份文件(U盘)到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同时提供一份与电子文件一致的备份U盘(密封递交),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同时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抚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 南阳路17号交通管理局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城东5方块5-2号亿程广场E座3楼
联系方式: 李徐阳 那玉晶 024-********
邮箱地址: /
开户行: 抚顺银行汇金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 0186200001******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徐阳 那玉晶
电 话: 024-********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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