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机关食堂集中托管服务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区机关食堂集中托管服务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区机关食堂集中托管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湖西路146号瑞祥佳苑11幢2楼202-209室江苏东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7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3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DJGS-C2024-0007

项目名称:区机关食堂集中托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万元

最高限价:350万元(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采购需求:区机关食堂集中托管服务,主要内容为保障区机关集中办公区工作人员就餐,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期: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针对以上6项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2 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4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主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1)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按以下程序进行:

①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链接图标,在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②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③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2.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 4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湖西路146号瑞祥佳苑11幢江苏东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7室

方式1: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近半年2023年8月-2024年1月(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并加盖公章。在江苏东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湖西路146号瑞祥佳苑11幢2楼207室)购买招标文件。如需邮寄招标文件,请提前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方式2:在线获取(文件获取须提供以下材料:公告附件表打印填写、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投标人近半年2023年8月-2024年1月(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并加盖公章通过邮件方式(邮件主题: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电子邮箱:*********@qq.com)将电子扫描件发送给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代理机构将在收到邮件后回复供应商是否通过审核,请各供应商留意邮箱情况,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将会在一个工作日内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如果需要纸质版文件到代理机构处现场领取或提供地址以便邮寄)。

售价:1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4年3月11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4年3月1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湖西路146号瑞祥佳苑11幢江苏东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室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壹份(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副本文件、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五、开启

时间:2024年3月1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湖西路146号瑞祥佳苑11幢江苏东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

地 址:南京市栖霞区

联 系 人:薛超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东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湖西路146号瑞祥佳苑11幢芯动空间二楼

联 系 人: 许工

联系方式:195*****2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许工

电   话:195*****25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机关食堂 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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