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海湾大酒店维保招标公告

明珠海湾大酒店维保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厦门中实-竞争性磋商-2016-ZS2118-明珠海湾大酒店维保项目
品目
采购人厦门明珠海湾大酒店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集美区公告时间2016年04月26日 16:59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6年04月26日 00:00至2016年05月04日 17:30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05月06日 08:00至2016年05月06日 09:0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6年05月06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人厦门明珠海湾大酒店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厦门市杏林杏东路6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592- *******
代理机构名称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陈小姐****-*******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厦门明珠海湾大酒店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厦门中实-竞争性磋商-2016-ZS2118-明珠海湾大酒店维保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厦门中实-竞争性磋商-2016-ZS2118-明珠海湾大酒店维保项目

项目编号:2016-ZS211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厦门明珠海湾大酒店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杏林杏东路69号

联系方式:0592-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

代理机构地址: 陈小姐****-*******

一、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明珠海湾大酒店维保项目1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或做出书面声明: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供应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及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3.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6年05月06日 09: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6年04月26日 00:00至2016年05月0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05月06日 08:00至2016年05月06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6年05月06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

四、其它补充事宜:

一、E-mail:********0@qq.com
二、保证金、标书费及采购代理服务费账户
收款人户名: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3510 1583 0010 5250 6037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厦门禾祥支行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磋商 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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