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工程三门5/6号机组沟道建筑工程标段I项目招标公告

中核工程三门5/6号机组沟道建筑工程标段I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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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招 标 人: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7号邮 编:10840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一层会议室
邮 编:1073联 系 人: 张晓美电 话: 010-80943128、17616460 (工作日请打座机)电子邮件: zhangxm@puyuan.com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 提交异议 (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仅接受对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等异议。电话:/电子邮件:/
中核工程三门(5/6 号机组)沟道建筑工程标段 I 项目
1.招标条件
招标公告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
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
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SM724JZR133C11506BD/CNSC-24HDGC020450
2.2 项目名称:中核工程三门(5/6 号机组)沟道建筑工程标段 I。
2.3 项目概况:浙江三门核电站三期工程 5、6 号机组位于浙江省三门县健跳
镇三门核电厂内,规划建设两台改进版“华龙一号”机组。西邻三门核电厂 1~
4 号机组,东南北三侧临海。三期工程 5、6 号机组根据地形条件按照东偏北 38°
角布置,厂区用地东西方向长度约 500m,南北方向长度约 450 米,5、6 号机组
厂区用地(控制区围栏内)21.80hm2。共规划建设容量为 2×1000MWe 级核电机
组。为满足浙江三门核电“华龙一号”5、6 号机组整体工程建设目标,按照“沟
道先行”的指导思想,以确保沟道土建工程建设顺利完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附
件 3《中核工程三门(5/6 号机组)沟道建筑工程标段 I 施工合同(草案)》中附
件 1 工程承包内容及范围。
2.4 招标范围:中核工程三门(5/6 号机组)沟道建筑工程标段 I,范围原则
上为浙江三门核电厂 5、6 号机组循环水进排水(GD、GE)沟道、重要厂用水排
水(GS)沟道、综合廊道(GB)E、N、G、D 部分段沟道工程相关图纸、技术
规格书所示的全部内容为准,主要内容(但不限于)如下:
1. 综合技术廊道(GB)子项建筑工程:包含不限于场地处理(如换填、错
层施工段场地填平至垫层)、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
程、防水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混凝土构筑物工程及建
筑排水、构建筑物接地、回填等土建全部工作。
2. 循环冷却水进水管道(GD)子项建筑工程(部分段暗挖施工拟采用钻爆
施工):包含不限于场地处理(如换填、场地填平至垫层),明挖段场地开挖至工
作面,暗挖钻爆段工作面开挖,既在泵房侧开挖工作面以满足钻爆施工启动条件,
并合理设置出渣坡道,配合泵房负挖进行,既在泵房负挖启动前 2 个月需完成
GD 沟暗挖段施工)、土石方工程、支护工程、二衬、混凝土及钢筋工程、金属结
构工程、防腐工程(若有)、防水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砌体构筑物工程、
工艺及建筑给排水、构建筑物接地、回填等土建全部工作。
3. 循环冷却水排水管道(GE)子项建筑工程:包含不限于场地处理(如换
填、场地填平至垫层)、混凝土及钢筋工程、金属结构工程、防腐工程(若有)、
屋面及防水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砌体构筑物工程、工艺及建筑给排水、
构建筑物接地、回填等全部工作。
4. 重要厂用水排水(GS)子项建筑工程:包含不限于场地处理(如换填、
场地填平至垫层)、混凝土及钢筋工程、金属结构工程、防腐工程(若有)、屋面
及防水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砌体构筑物工程、工艺及建筑给排水、构建
筑物接地、回填等全部工作。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中核工程三门(5/6 号机组)沟道建筑工程标段
I 施工合同(草案)》中附件 1 工程承包内容及范围。
2.5 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三门核电厂区。
2.6 计划工期:
GB 子项建筑工程(E/N/G/D 段):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 4 月 15 日,计划
完工日期:2024 年 10 月 15 日。总工期:6 个月。
GD 子项建筑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 4 月 15 日,计划完工日期:2025
年 8 月 15 日。总工期:16 个月。
GE 子项建筑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 4 月 15 日,计划完工日期:2024
年 10 月 15 日。总工期:6 个月。
GS 子项建筑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 4 月 15 日,计划完工日期:2024
年 10 月 15 日。总工期:6 个月。
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发包人批准的承包人三级进度计划为准。发包人可根据
各子项分期建设的思路分批下发开工令,各子项总工期不变,同时保留在工程施
工过程中对计划进行调整的权利,承包人也必须相应地调整。
2.7 质量要求或标准:工程质量标准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国家标
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设计人企业标准、设计图纸要求,以
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
2.8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 242,621,321.00 元人民币,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
限价将作否决投标处理。本合同计日工最高报价不得高于 300 元/工日(不含税),
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
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
法运作。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
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
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同时满足以下 2 条资质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甲级)及以上资质;
2)爆破作业允许分包:若不分包,投标文件需提供投标人的二级及以上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若分包,分包单位需具有二级及以上营业性爆
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投标文件须提供分包单位二级及以上营业性爆破作业单
位许可证,否则视为不具备,将被否决。
(5)项目经理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需要提供注册证书);
符合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在有效期内。投标时须
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注: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
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的要求。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
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
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 180 天,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
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6)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
在有效期内。投标时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7)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
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
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0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
还。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 子 版 招 标 文 件 将 在 中 国 核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电 子 采 购 平 台
(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
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
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
“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 采购项目),按照《中国核工业集团有
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
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
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3 发售时间:2024 年 02 月 28 日 8:30 — 2024 年 03 月 04 日 8:30 (北
京时间)。
5. 投标文件的提交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
台进行提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 年 03 月 22 日 09:
00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
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
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7.1 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7.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
化的。
8.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9. 其他说明
9.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
协议。
9.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
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
子采购平台核发的 CA 数字证书,使用 CA 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
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 CA 数字证书或 CA 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
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0.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
《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邮 编:100840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一层会议室
邮 编:100073
联 系 人: 张晓美
电 话: 010-80943128、17611646660 (工作日请打座机)
电子邮件: zhangxm@puyuan.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 提交异议 (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
务),仅接受对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等异议。
电话:/
电子邮件:/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2024 年 2 月 2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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