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合村并城南区项目-5号公共租赁房、14号公共租赁房、郑港五街小学等10个项目消防设施检测单位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郑州航空港区)合村并城(南区) 项目-5 号公共租赁房 、14
号公共租赁房、郑港五街小学等 10 个项目消防设施检测单位
(招标编号:HCZY-XB-2024003)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郑州航空港区)合村并城(南区) 项目-5 号公共租赁房 、14 号
公共租赁房、郑港五街小学等 10 个项目消防设施检测单位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9.7 万元,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郑州航空港区)合村并城(南区) 项目-5 号公共租赁房 、14
号公共租赁房、郑港五街小学等 10 个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71 万㎡,包含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郑州航空港区)合村并城(南区) 项目 (5 号公共租赁房 )建筑面积 16 万㎡;郑州新郑综合保
税区(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办事处第一小学、第三幼儿园建设项目建筑面积 2 万㎡;郑州新郑
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郑港初级中学建设项目建筑面积 3 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
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第四实验中学建设项目建筑面积 3 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
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港五街小学建设项目建筑面积 1 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港六街小学建设项目建筑面积 2 万㎡;郑州新郑综合保
税区(郑州航空港区)合村并城建设项目一 G2 地块安置区项目建筑面积 18 万㎡;郑州新郑综
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G2 地块公共租赁房项目建筑面积 12 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
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后宋安置区合村并城建设项目建筑面积 7 万㎡;郑州新郑综合保
税区(郑州航空港区)合村并城(南区)项目(14 号公共租赁房)总建筑面积 7 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郑州航空港区)合村并城(南区) 项目-5 号公共租赁房 、14
号公共租赁房、郑港五街小学等 10 个项目消防设施检测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郑州航空港区)合村并城(南区) 项目-5 号公共租赁房 、14
号公共租赁房、郑港五街小学等 10 个项目消防设施检测单位)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
格要求: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
的营业执照。且供应商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备案可查(需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
务信息系统查询信息)。
2.拟派项目负责人: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或相
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在投标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
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 2023 年 11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
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
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
保险证明)。
3.业绩要求:供应商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消防检测
类似项目服务业绩,且取得消防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
企业业绩需提供:
(1)加盖甲乙双方公章的业绩合同,同时提供项目消防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
(2)发票或公示公告截图,提供下述任一项即可:发票(合计金额不低于合同价的 10%,
发票需显示项目名称或项目简称)及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的发票查验截图。或中标公告网址及网页图片:
仅限于提供各级《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
共服务平台》或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4.信誉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
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提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1 年 3 月 5 日-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
体【包含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查询截图,若上述对
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询比活动,其响应无效。查
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
间之前。
注:对于供应商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
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5.其他要求:
(1)供应商在响应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
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 2023 年 11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
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
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
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
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须包含基
础信息、股东信息)。
(3)供应商与采购人以及采购人的上级公司(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作过程中
履约评价不合格、被列入不合格供应商或者被暂停响应资格(不推荐为成交候选人)处理的,
不得参与本项目响应。
(4)根据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检测与评定单位不能为同一家单位,故已参与郑州新郑综合保
税区( 郑州航空港区)合村并城(南区) 项目-5 号公共租赁房 、14 号公共租赁房、郑港五街
小学等 10 个项目消防评定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6.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2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3 月 04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询比者,请于 2024 年
2 月 9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3 月 4 日
17 时 30 分,登陆“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qh.hnhkgtz.com/)”,凭 CA 数
字证书下载询比文件。CA 数字证书办理及供应商入库相关事宜详见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
购平台《关于暂停线下办理 CA 证书的通知》以及“帮助中心--办事指南”栏目内《CA 数字
证书办理指南》、《供应商入库指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3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询比时间):2024 年 3 月 5 日 09 时 30 分(北京
时间)。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交易系统
(http://qh.hnhkgtz.com/)递交(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上传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3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点击链接
http://qh.hnhkgtz.com/进入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通过登录/注册界面
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制作上传响应文件所用的 CA 锁进行解密。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一切损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
首次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应提前调试好设备,提前与平台做好对接。如有问题可登陆航空
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栏目获取系统操作手册或下载附件查看。在
系统使用中请严格按照操作手册
七、其他
郑州航空港汇港发展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就郑州新郑综合保税
区( 郑州航空港区)合村并城(南区) 项目-5 号公共租赁房 、14 号公共租赁房、郑港五街小
学等 10 个项目消防设施检测单位进行询比采购,现发布询比公告,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
位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郑州航空港区)合村并城(南区) 项目-5 号公共租赁
房 、14 号公共租赁房、郑港五街小学等 10 个项目消防设施检测单位。
2.项目编号:HCZY-XB-2024003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郑州航空港区)合村并城(南区) 项目-5 号公共租赁
房 、14 号公共租赁房、郑港五街小学等 10 个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71 万㎡,包含郑州新郑综
合保税区( 郑州航空港区)合村并城(南区) 项目 (5 号公共租赁房 )建筑面积 16 万㎡;郑州
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办事处第一小学、第三幼儿园建设项目建筑面积 2 万㎡;
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郑港初级中学建设项目建筑面积 3 万㎡;郑州航空港经
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第四实验中学建设项目建筑面积 3 万㎡;郑州航空港
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港五街小学建设项目建筑面积 1 万㎡;郑州航空
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港六街小学建设项目建筑面积 2 万㎡;郑州新
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合村并城建设项目一 G2 地块安置区项目建筑面积 18 万㎡;郑
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G2 地块公共租赁房项目建筑面积 12 万㎡;郑州航空港经
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后宋安置区合村并城建设项目建筑面积 7 万㎡;郑州新
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合村并城(南区)项目(14 号公共租赁房)总建筑面积 7 万㎡。
2.采购范围: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郑州航空港区)合村并城(南区) 项目-5 号公共租赁
房 、14 号公共租赁房、郑港五街小学等 10 个项目消防设施检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感烟、感
温探测器、警铃、控制模块、手动报警按钮触发装置、火灾报警控制器等)、消防联动控制
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联动控制台、排烟风机、防火卷帘门、防火木门等)、疏散指示系
统、应急照明、消防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外的消防栓、水泵、水泵接合器、安全信号
阀等);自动喷水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湿式报警阀、水流指示器、安全信号阀、喷头、系统
控制阀、喷淋水泵等)、防排烟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消防通讯、应急广播系统以及其它消
防系统的检测。
3.工期要求:单个项目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相关规范、标准及采购人的要求。
5.标段划分:本项目询比共划分为 1 个标段,选取 1 家成交单位。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
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供应商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备案可查(需提供社会消防技
术服务信息系统查询信息)。
2.拟派项目负责人: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或相
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在投标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
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 2023 年 11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
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
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
保险证明)。
3.业绩要求:供应商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消防检测
类似项目服务业绩,且取得消防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
企业业绩需提供:
(1)加盖甲乙双方公章的业绩合同,同时提供项目消防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
(2)发票或公示公告截图,提供下述任一项即可:发票(合计金额不低于合同价的 10%,
发票需显示项目名称或项目简称)及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的发票查验截图。或中标公告网址及网页图片:
仅限于提供各级《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
共服务平台》或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4.信誉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
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提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1 年 3 月 5 日-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
体【包含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查询截图,若上述对
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询比活动,其响应无效。查
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
间之前。
注:对于供应商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
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5.其他要求:
(1)供应商在响应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
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 2023 年 11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
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
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
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
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须包含基
础信息、股东信息)。
(3)供应商与采购人以及采购人的上级公司(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作过程中
履约评价不合格、被列入不合格供应商或者被暂停响应资格(不推荐为成交候选人)处理的,
不得参与本项目响应。
(4)根据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检测与评定单位不能为同一家单位,故已参与郑州新郑综合保
税区( 郑州航空港区)合村并城(南区) 项目-5 号公共租赁房 、14 号公共租赁房、郑港五街
小学等 10 个项目消防评定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6.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询比文件发售信息
1.凡有意参加询比者,请于 2024 年 2 月 9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3 月 4 日 17 时 30 分,登
陆“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qh.hnhkgtz.com/)”,凭 CA 数字证书下载询比
文件。CA 数字证书办理及供应商入库相关事宜详见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关于暂
停线下办理 CA 证书的通知》以及“帮助中心--办事指南”栏目内《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供
应商入库指南》。
2.询比文件售价:0 元。
3.供应商需通过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栏目安装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
和新点驱动并制作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询比时间):2024 年 3 月 5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供应商
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交易系统
(http://qh.hnhkgtz.com/)递交(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平台交易
系统将予以拒收。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点击链接 http://qh.hnhkgtz.com/进入航
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通过登录/注册界面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在规定的
解密时间内使用制作上传响应文件所用的 CA 锁进行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电子响
应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一切损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首次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应提前调试好设备,提前与平台做好对接。如有问题可
登陆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栏目获取系统操作手册或下载附件
查看。在系统使用中请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要求,如有操作问题,请及时与招采平台工作人员
反馈(联系电话:0371-60870495)。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询比时间)前,
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制作加密生成响应文件所用的
CA 锁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能上传成
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航
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采购单位与代理机构对除上
述平台以外的任何平台转载信息不承担责任。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护航路 16 号兴港大厦 C 塔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1-60870377
采购代理机构:郑州航空港汇港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雍州路与巡航路交叉口西南角领航中心 5 楼 503 室
联系人:傅先生
电 话:15037198899
电子邮箱:hgfzzbdl@163.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护航路 16 号兴港大厦 C 塔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371-60870377
电子邮件:134683488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航空港汇港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雍州路与巡航路交叉口西南角领航中心 5 楼 503
室
联 系 人: 傅源
电 话: 15037198899
电子邮件: hgfzzbd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