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谷园区综合治理服务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药谷园区综合治理服务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药谷园区综合治理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0日14: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SYJC-ZB-********

2.项目名称:药谷园区综合治理服务

3.预算金额:200万元

4.最高限价:200万元

5.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承诺函自行编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29日至2024年03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若潜在供应商未能在购买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将单位介绍信原件扫描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无固定格式,但须载明项目名称、经办人姓名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付款截图、报名登记表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材料发送至**********@qq.com(注:发送材料时邮件主题须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经办人手机号”),并电话提醒采购代理机构。我司会在核验上述材料后将采购文件(word版)回发至供应商电子邮箱。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以在上述规定时间内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为准,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发送上述规定材料至指定邮箱的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售价:每份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0日14: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星火北路20号药谷企服中心4号楼2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

2.1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两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2.2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网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2.3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2.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3、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单位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单位。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4、本采购公告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网站公告导致的一切后果,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江北新区生命健康产业发展管理办公室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星火北路20号药谷企服中心4号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105-6号中环国际广场22楼

联系方式:159*****1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9*****12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治理 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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