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采购法律诉讼服务项目的询价公告
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采购法律诉讼服务项目的询价公告
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拟采购法律诉讼服务,欢迎各相关供应商积极参与本次询价。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法律诉讼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
3.采购预算:4万元(人民币)
4.采购需求:
包号 | 服务名称 | 采购内容 | 服务地点 |
1 | 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法律诉讼服务项目 | (1)起草诉讼文书:律师根据案件的事实和法律规定,起草诉讼状、起诉状、答辩状、证据清单等诉讼文书,确保文书的合法性和可执行性。 (2)参与庭审:律师代表客户出庭参加庭审,提供专业的法律辩护和诉讼代理,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3)调查取证:律师在案件中调查取证,包括收集和分析证据材料,开展相关调查活动,确保客户的证据合法有效。 (4)案件办理:律师根据诉讼程序的规定,代理客户办理案件各项手续,包括提出相关申请、提出证据、开展庭审等。 (5)案件反诉:律师根据应诉情况,对案件进行反诉,提供起草文书、出席庭审等相关服务。 | 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 |
说明 | 报价供应商须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案件一审诉讼程序完结之日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报价供应商须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不含在港澳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检合格。(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报价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1年2月27日至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和行贿行为记录。(五)报价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六)信誉承诺:报价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提供承诺书)。(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
根据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结果在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官网公示。如遇第一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资格或因其他原因不符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将依据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顺延成交资格。
四、所需资料
请各供应商根据需求服务内容,提供如下材料:
(1)询价报名表(附件1)
(2)报价表(附件2)
(3)供应商资格要求所需材料、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等
(4)报价单位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五、递交响应文件
1.截止时间:2024年3月5日09点30分(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以收到时间为准)
2.递交方式:通过电子邮箱将完整的响应文件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指定邮箱:dsjyanjiuyuan6@163.com
纸质版邮寄地址: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人才创新谷5号楼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47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标签: 法律诉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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