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湾医院工程冷却塔与安装招标公告

杭州湾医院工程冷却塔与安装招标公告


一、公告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杭州湾医院工程冷却塔采购与安装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甬新经行投[2014]7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新区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技术标准和要求、评分标准等内容进行公开征求意见。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项目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商务新城区内,东至海纳路,南至九塘河,西至杭州湾大道,北至滨海二路 货物数量及总价:方形横流超低噪音冷却塔(1400m3/h )3台,方形横流超低噪音冷却塔(400 m3/h )1台。总价:约200万元。质量要求: 合格 招标采购内容:冷却塔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保修等相关服务。工期要求:按业主通知,交货与安装期90日历天,并满足土建施工进度要求。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三、投标人要求:

(1)具备投标产品的制造、供货和安装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以同一个制造厂家的同一冷却塔品牌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予以拒绝);

(2)2011年4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不得有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中的有关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征求意见范围:

1.技术标准和要求设置是否合理性;

2.评分标准设置是否有倾向性;

3.招标文件“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性;

4.其他意见及建议。

五、征求意见及建议的要求:

1.各潜在投标人及专家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16年4月29日16:00前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同时将书面材料的电子文档以邮件形式发送至(nbitc@126.com)。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和建议恕不接受。

2.潜在投标人提出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另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专家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须同时提供本人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4.潜在投标人以及专家个人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及资料。

附件:一.《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二.《技术标准和要求》

六、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一路69号 地 址: 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

联系人: 马 工 联 系 人: 章海波、严锋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附件一:

评标细则

1、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特制订本工程评标细则。

2、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

综合性价比法,满分100分,由商务标、技术标、资信标三部分分值组成。其中商务标满分100分,权重为65%;技术标满分100分,权重为20%;资信标满分100分,权重为15%。

3、本项目开评标顺序为:

3.1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先开资格申请文件,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按本条第3.2条规定顺序进行开评标。

3.2 对合格的投标人的各部分投标文件,按以下规定顺序进行开评标:

开标顺序:先开资格审查文件,再开评技术标、资信标,最后开评商务标。

4、评标工作根据本细则第3条规定的开标顺序进行。

4.1 资格条件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招标(代理)人经开标现场身份验证确认的有效投标人按以下程序进行资格条件初步评审:

4.1.1对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签字盖章、标注、格式等是否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1项规定的标准进行初步评审,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2项规定的资格评审标准对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内容不全或投标人递交的原件内容不符合,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2确定合格投标人:所有通过资格条件初步审查的均为合格投标人,均进入其他投标文件的评审。

4.3 技术标评审(共100分):

4.3.1对技术标的签字盖章、标注、格式等是否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1项规定的标准进行初步评审,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3项规定的技术标评审标准对技术标进行初步评审;

4.3.2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技术标,评标委员会将按下表所列评审内容和评审标准各自单独进行评分,并给出每项评审内容具体详细的评分理由。


技术标评分标准

序号

内容

1

主要技术参数:(20分)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评议打分。

20~19

19~17

17~12

2

整机效率:(20分)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评议打分。

20~19

19~17

17~12

3

对冷却塔防腐处理、防藻类滋生措施、清洗便捷性、塔内检修便捷性、检修通道布置合理性、各模块间挡板布置,运行时防止“窜风”的措施,以及布水的均匀性进行评审(25分)

25~23

23~22

22~15

4

对所投产品的品牌的知名度、制造工艺的先进性、稳定性等进行评审(10分)

10~9

9~8

8~6

5

施工组织方案:(15分)

评委根据各投标单位对施工技术措施、安装人员配备、和总包单位的配合措施、文明和安全措施等进行综合评议;

15~14

14~13

13~9

6

售后服务承诺(10分)

由评委对投标人是否提交详细完整的“三包”、售后服务措施情况、售后服务体系完善性、人员培训情况,进行评议;

10~9

9~8

8~6

合 计

100~93

93~85

85~60


技术标评分范围最大在85分至100分之间,无固定进制(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对低于85分的评分,必须经过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书面给出明确的理由,否则将作无效票处理。技术标得分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4.4 资信标评审(共100分)

4.4.1 对资信标的签字盖章、标注、格式等是否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1项规定的标准进行初步评审;

4.4.2 对通过初步评审的资信标,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2项规定进行资信评审:


资信标评分标准

资信标内容

分值

1、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得基本分90分。

90分

2、投标品牌自2013年1月1日以来,江苏、浙江、上海地区公共类建筑项目的冷却塔业绩,单体金额人民币在120万元(含)及以上,每个得2分,累计不超过6分。

(以合同原件为认定标准;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资信标内;未提供原件者不得分,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公共类建筑项目:指建筑工程民用建筑中除居住建筑外的其它建筑,包括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宾馆、医院、学校、酒店、食堂、礼堂、图书馆、影剧院、体育馆、展览馆、艺术中心、高级会堂、商场、广场、机场、火车站及轨道交通等建筑物(不包括住宅、宿舍、商住楼等居住建筑物)。

6分

3、投标人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得4分;投标人在宁波市行政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或投标人与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的企业有同类产品售后服务合作关系的(提供合作协议书及合作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得2分;其他不得分。

注:合作单位的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必须含冷却塔或相关内容,否则不得分。

4分

备注:

1、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表所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分。资信标满分为100分,最低为90分。

2、未提交资信标的作否决处理;

3、未提交资信标内容的,只得最低分90分。

4、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4.5 商务标评审(共100分)

4.5.1对商务标的签字盖章、标注、格式等是否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1项规定的标准进行初步评审,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4项规定的商务标评审标准对商务标进行初步评审;

4.5.2 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商务标,评标委员会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4项规定审查投标报价的合理性,并根据不同情形作出相应处理:

4.5.2.1 对招标文件约定合理范围内(0~-15%)的投标报价,按本款第4.5.3.5(1)项规定的原则和评审标准进行集体评分。

4.5.2.2对低于招标控制价85%的投标报价,该投标人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4.5.3商务标评分

4.5.3.1投标报价的修正:

(1)投标函中的内容与投标文件其他条款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中的内容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4)投标报价采用总价报价形式,以元为单位的,保留到整数。对未按此规定进行报价的,允许投标人按上述规定进行修正,相应位数四舍五入。

投标报价存在上述情况而投标人据不修正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5.3.2 投标报价浮动率计算:

投标报价浮动率=(投标评审价÷评审控制价-1)×100%(此公式计算结果以%表示,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中间计算过程不予取舍。计算正数时视为上浮;反之视为下浮。)

4.5.3.3本项目投标报价浮动率合理范围为: 0% ∽ -15%。

4.5.3.4 评标衡量值:

评标衡量值= 最高有效投标报价。此公式计算结果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整数,中间计算过程不予取舍。

4.5.3.5商务标得分计算:

(1)符合本款第4.5.2.1目规定的投标报价按以下方法计算商务标得分:

满分100分,占65%。投标评审价与评标衡量值一致的,得100分;每低于评标衡量值1%,扣2分。

(2)符合本款第4.5.2.2目规定的投标报价,其商务标得100分。

4.6 计算投标得分:

综合评价分 = 资信标得分×15%+技术标得分×20%

(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中间计算过程不予取舍)。

性价比值 = 综合评价分/(商务标得分×65%)

计算投标报价得分采用内插法,商务分、技术分及资信分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评标计算结果保留四位小数

5、推荐中标候选人

5.1 本次评标将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推荐数量,按下列方式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

5.1.1 按性价比值从高到低的排序,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性价比值相同时,投标报价低者排序优先;性价比值和投标报价均相同时,技术标得分高的优先;若技术标相同,则采用随机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名次排序。

6、其他:除另有约定外,本细则所列计算公式,其计算结果保留四位小数,中间计算过程不予取舍。

7、本细则由招标人负责解释。评标过程如有异常情况,由评委集体讨论决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附件二:

第五章 技术规格书

一、工程概况

宁波市杭州湾医院工程位于宁波杭州湾新区商务新城区内,东至海纳路,南至九塘河,西至杭州湾大道,北至滨海二路。该项目地下二层,地上有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医学综合楼、锅炉房及污水处理站、液氧站等。

二、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宁波杭州湾医院工程暖通工程的空调冷却塔的采购及安装。(包含设备的制作、运输、保管、吊装、调试、验收等)

三、清单编制依据

1、深圳市建筑研究设计总院有限公司设计的宁波杭州湾医院工程暖通图纸V2.0版;

四、总则:

1、投标人应以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基础,结合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文件进行报价,招标文件(或补充说明)或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出现对施工图修改调整时,以招标文件(或补充说明)或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的修改调整为准;若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与施工图纸相对应的项目就具体内容,作法、用材等出现矛盾时,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结算时按实调整。

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含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设备的设计、制造、供货、运输、保险、安装、缺陷修复、调试和试运行、技术服务及培训、相关文件资料的提交,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无论其是否被明细列在清单报价中。

3、除合同约定允许调整的单价外,投标人所报的单价均为包干,结算均不作调整。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相关施工规范、施工工艺及验收标准的相关内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投标单价或总价内,结算时不再调整。

5、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因工程需要,发生的设备数量增减或参数调整,甲方有权对设备数量及技术要求进行调整;调整价格参照投标时同类型产品最低报价,按投标文件组价方式进行组价,报送相关单位定价。

6、投标人有责任配合招标人、不同设备投标人进行设备之间的试验、调试,直至整个设备系统工程完成。

五、其他说明:

1、本次清单报价应包括经当地质检部门验收合格投入运行并交付业主使用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含设备的设计、制造、供货、运输、保险、安装、调试和试运行、技术服务及培训、相关文件资料的提交。无论其是否被明细列在清单报价中。

2、报价人须按固定单价进行报价,固定单价及总价中包括招标人提供的设备清单及对应图纸中标示中设备相关组成的设计、制造、检验、供货、运输(堆放至总包指定工地仓库)、装卸、保险、吊装、调试和试运行、技术服务及培训、利润、税金、招标代理费等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

3、电气由总包单位提供电源接至设备控制箱,控制箱及箱后电缆、设备的安装均由投标单位完成。

4、设备混凝土基础由总包施工,中标单位必须向总包单位提供混凝土底座图纸,相关预埋件及型钢底座均由投标单位施工,相关费用应含在综合单价内。

5、本次清单报价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条件和施工图的实际情况,自设备运输至工地、堆放、吊装、调试,所有不确定费用均应考虑再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再以工地的实际情况为由调整费用。

6、投标人必须做好设备的成品保护工作,在设备验收交付前,设备的成品保护由投标人完成,相关费用自行考虑。

7、质保期:合同项下货物的质保期为不少于24个月的质保期及免费维修和保养(至少包括二个制冷供热运行周期),时间自验收通过、业主接受并投入运行之日算起。在质量保证期内,正常使用情况下如有技术、质量问题,乙方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由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8、总包配合费根据《宁波市杭州湾医院工程施工合同》第38.6条按中标价0.2%计算,由中标单位向总包单位支付。


六、杭州湾医院-空调冷却塔采购及安装工程设备清单

序号

名称

工作内容

参数

部位

数量

1

方形横流超低噪音冷却塔

设备型钢底座制作安装。
设备整体制作、运输、保管、运输、组装、调试等
成套控制柜(元气件ABB,施耐德,西门子)及控制电缆采购安装

低噪声型 配离心机组
水流量:1400m3/h
进风干/湿球温度 35.1/28.0°C
进/出塔水温度 37/32°C
输入功率:44kW/380V
尺寸(mm):6850X4420X5000(H)

锅炉房

3

2

方形横流超低噪音冷却塔

设备型钢底座制作安装。
设备整体制作、运输、保管、吊装、调试等
成套控制柜(元气件ABB,施耐德、西门子)及控制电缆采购安装

配螺杆机组
水流量:400m3/h
进风干/湿球温度 35.1/28.0°C
进/出塔水温度 37/32°C
输入功率:15kW/380V
尺寸(mm):5800X4060X4500(H)

锅炉房

1

合 计

4


七、冷却塔的主要技术规格和要求表

序号

招标规格

投标规格

基本规格要求(-)

1

总体要求

1.1

类型及数量: 开式方形横流式冷却塔1400m3/h, 3 组,400m3/h,1组

*1.2

设计气象参数:28 ℃

*1.3

进/出塔水温:37℃/32 ℃

2

基本要求:

*2.1

单组冷却水量:≥1400m3/h, 单组分两个模块并排放。≥400m3/h, 单组分两个模块并排放

2.2

投标商提供总外形尺寸:长*宽*高

*2.3

1400m3/h马达功率:≤ 22 KW /个,单组2个,共6个 ;400m3/h马达功率:≤ 7.5 KW /个,单组2个,共2个(电机品牌为ABB、西门子、三菱等同档次或以上品牌合资品牌,其绝缘等级为F级,防护等级为IP55)

2.4

自重、运转重量:由投标商提供(Kg)

2.5

进塔水压:由投标商提供(mmH2O)

2.6

飘水损失≤0.005%,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2.7

运行噪声 (符合国家标准)

2.8

浮球阀:≥2个/组,采用铜或者不锈钢材质

2.9

进出水管:提供管径与数量

2.10

补水管(具备手动和自动功能):提供管径与数量

2.11

排污管:提供管径与数量

2.12

溢流管:提供管径与数量

2.13

填料:材质为PVC,注明原料品牌、产地

2.14

冷却塔体所用的金属材料采用Z700热浸镀锌铁件。

2.15

冷却塔电机置于风筒上侧。

通用技术要求

1

冷却塔风机:轴流式,多叶片机翼型设计,为了降低噪音和耐腐蚀,采用铝合金材质,中空结构.叶片数量至少4片,角度可调。

2

传动方式:皮带传动, 进口联组皮带,

(品牌:BANDO、三星、盖茨等同档次或以上品牌)

3

轴承: 采用进口可调心轴承,外置式注油结构

( 品牌:NPB、SKF、NSK等同档次或以上品牌)

4

皮带轮:材质为铸铁(品牌:WOT、JASON、马丁等同档次或以上品牌)

5

风机档网:材质为热浸镀锌钢材

6

填料:材质为PVC,注明原料品牌、产地

(要求:100%新料,真空吸附成型,氧指数大于32,厚度在0.3mm及以上,提供国家权威检测报告),填料组为悬挂式安装,不得使用片材粘结结构,堆叠式安装。

7

风筒:采用玻璃钢材质

8

集水盘:采用玻璃钢材质

9

散水槽及配管水槽:采用玻璃钢材质

10

过滤网:材质为热镀锌钢材

11

骨架:材质为热镀浸锌钢材

12

外板:材质为热镀浸锌钢材(颜色可选)

13

步廊:材质为热浸镀锌钢材

14

紧固件:材质为304不锈钢

15

布水方式:池式重力布水

16

抗震抗风强度:能抗7级以上的地震,抗风强度应达到250kg/m2以上。

17

整机使用寿命(年):由投标商提供(按每天运行8小时,每年运行6个月计算)

18

提供详细的外型图、基础图、技术规格书

19

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冷却塔的检测报告

20

控制柜:(元器件为ABB,西门子,施耐德等同档次或以上品牌及控制电缆),控制箱至冷却塔的电缆及设备的安装由投标单位完成

21

护栏:材质为热镀锌钢材,并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22

限位式弹簧减震器:底座四角设有限位装置,可防止横向移位,上下为橡胶衬垫

(要求品牌:静音、华侨、梅森等同档次或以上品牌)

注:1、序号前带*号为必须响应的重要条款,否则将被否决。

2、投标文件的技术条款栏应有具体说明文字不得以“响应” “完全响应”或“满足”几个字代替;否则作负偏离处理。


三、其他技术要求

(1)在工地的建设活动中,供货方有责任与监理单位、土建单位、水电安装单位及其它供应商保持联系和合作。此责任应包括所有为了开展工作切实有效所需的交换和提供数据、标准和资料等工作。

(2)供货方须参加业主及监理单位要求其参加的所有现场协商会,并接受监理单位和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遵守工地的安全、卫生和建筑规定。

(3)供货方应与所有相关的部门相联系,获得相关认可,以便设备能及时投入服务。

(4)在安装期间,供货方应遵守有关部门的管理,并遵照相关的规定。

(5)供货方应准备相关文件,包括上面提及部门认可所需的图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院 冷却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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