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关于正邦系列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关于正邦系列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处置以下资产,特发布此公告。
表一:债权资产(包括债权项下的担保权益):序号 | 债权名称 | 所在地 | 币种 | 本金(元) | 利息(元) | 债权截止日 | 担保情况 | 资产状况 |
---|---|---|---|---|---|---|---|---|
1 | 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南昌兴邦置业有限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 | 人民币 | 285,942,028.18 | 45,007,186.12 | 2024年2月26日 | ①南昌兴邦置业有限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及抵押人,并以其名下位于南昌市的房产提供抵押,抵押面积48,482.96㎡。②江西众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南昌兴邦置业有限公司85%股权提供质押。 | 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正处于破产重整阶段,目前正在执行重整计划。共同债务人南昌兴邦置业有限公司正常经营。 |
2 | 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 | 人民币 | 179,314,750.00 | 32,847,309.50 | 2024年2月26日 | ①南昌兴邦置业有限公司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及抵押人,并以其名下位于南昌市的房产提供抵押,抵押面积48,482.96㎡。②正邦集团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南昌市的房产提供抵押,抵押面积2,887.20㎡。③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提供2270万股正邦科技股票质押。④正邦集团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南昌市和海口市的房产提供第二顺位抵押,抵押面积分别为1,287.10㎡、392.96㎡。 | 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正处于破产重整阶段,目前正在执行重整计划。保证人南昌兴邦置业有限公司正常经营。 |
3 | 正邦集团有限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 | 人民币 | 53,902,472.83 | 1,364,543.06 | 2024年2月26日 | ①正邦集团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南昌市和海口市的房产提供第一顺位抵押,抵押面积分别为1,287.10㎡、392.96㎡。②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与正邦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提供1130万股正邦科技股票质押。③正邦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正邦资本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江西科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95.15%股权提供质押担保。④江西科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正邦集团有限公司正处于破产重整阶段,目前正在执行重整计划。保证人江西科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正常经营。 |
特别提示:本次公告的债权金额计算截至2024年2月26日。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根据正邦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实施情况及项目实际情况,我分公司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上述债权资产金额和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
该债权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层、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为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士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合作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合作事宜。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任何一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提醒对方相关人士立即纠正,经制止拒不纠正的,应告知对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分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1日。
联系人:张小姐;黄先生。
联系电话:0731-********;0731-********。
邮件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593号湖南国际金融大厦17层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593号湖南国际金融大厦17层
邮编:******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检部门)
0731-********(我分公司纪检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 财政部湖南监管局 电话:0731-********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南监管局 电话:0731-********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1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2024年02月29日
标签: 正邦系列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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