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妇联关于采购2024年度公务用车租赁服务的询价公告
贵阳市妇联关于采购2024年度公务用车租赁服务的询价公告
我单位拟采购公务用车租赁服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采用询价方式选择服务单位,现将采购公务用车租赁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贵阳市妇女联合会
二、采购项目:2024年度公务用车租赁服务。
三、采购需求及标准上限:
注:车辆租用费半天按60%计算,每年6-8月是汽车租赁市场旺季,期间,租赁费可适当上浮,上浮比率不超过10%。
三、服务期限及费用结算:
合同签订之日起——2024年12月31日止,按每次实际产生费用结算。
四、项目说明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包含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行业安全标准化证书在内的相关资质证书。
2.除特殊情况外,机动车所有人与供应商名称应当一致。
3.供应商车辆外观庄重完好,使用年限在8年内且证照齐全有效,同时第三者责任险100万元以上,司乘险30万元以上,需向保险公司完整投保车辆保险险种及保额,并承担全部保险费用,确保车辆年检均合法有效。租车期间发生的交通罚款、保险事故等赔偿费用,由供应商负责缴纳罚款和索赔事宜,并承担并相应法律责任。
4.具备处理突发事件(故)的应急能力,并提供突发事件处置规程及应急用车保障方案。
5.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二)报价要求
投标供应商按单价报价,此项目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车辆租赁费、驾驶员服务费、车辆保养维修费、车辆保险、管理费、税费等一切成本费用,报价须提供所有车型车辆清单租赁的车辆租赁费、驾驶员雇佣费,并且不能超过公告中最高限价,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以有效地投标供应商所报车辆租赁费、驾驶员雇佣费总和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实际付款金额按照采购人实际使用需求据实结算。
(三)服务要求
1.采购人指定时间地点,承租方应随叫随到,按时准点。行车线路以采购方人员为最终确定,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如:不得以产生费用为由拒绝走高速)。
2.承租方所提供服务驾驶员无纹身,需有服务意识,服务态度良好,准时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熟悉路线,在驾驶过程中遵守交通规则,不能在车上抽烟,保持车内整洁。
3.承租方所提供车辆必须手续齐全,保险齐全,无重大交通事故、无违章信息。不得使用带病车辆。
4.在出行中因车辆原因或承租方原因无法使用车辆时需提供同等档次的备用车辆。
5.承租方如在服务期间内有服务不达标的情况,采购人可随时终止合同。
6.若政府统一租赁平台运行,采购方因响应政府要求,本次租赁服务合同随即自动终止。
7.未尽事宜,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
三、响应材料要求
1.比选报价函(包含各种车型及分项价格);报价不能超过标准上限(报价格式参考附件1),超过无效。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比选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包括近三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证明;
4.无违规违纪证明材料、信用证明材料;
5.提供公告罗列所需6类车型车辆登记文件或行车证,及车险证明材料;
6.服务承诺;
7.其他事项:比选申请人提供的所有申请材料(需加盖公章,若有多页文件需加盖骑缝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响应服务商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五、比选报价资料递交时间和地点及联系人
1.本项目比选公告时间:2024年2月29日-2024年3月5日,拟参加比选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应将相关资料密封后递交给比选人。
2.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6日上午12点;
3.递交地点:贵阳市观山湖区市级行政中心二期A区448室
4.联系人及电话:舒心 0851-********
附件:1.贵阳市妇联公务出行汽车租赁服务项目报价单.docx
我单位拟采购公务用车租赁服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采用询价方式选择服务单位,现将采购公务用车租赁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贵阳市妇女联合会
二、采购项目:2024年度公务用车租赁服务。
三、采购需求及标准上限:
注:车辆租用费半天按60%计算,每年6-8月是汽车租赁市场旺季,期间,租赁费可适当上浮,上浮比率不超过10%。
三、服务期限及费用结算:
合同签订之日起——2024年12月31日止,按每次实际产生费用结算。
四、项目说明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包含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行业安全标准化证书在内的相关资质证书。
2.除特殊情况外,机动车所有人与供应商名称应当一致。
3.供应商车辆外观庄重完好,使用年限在8年内且证照齐全有效,同时第三者责任险100万元以上,司乘险30万元以上,需向保险公司完整投保车辆保险险种及保额,并承担全部保险费用,确保车辆年检均合法有效。租车期间发生的交通罚款、保险事故等赔偿费用,由供应商负责缴纳罚款和索赔事宜,并承担并相应法律责任。
4.具备处理突发事件(故)的应急能力,并提供突发事件处置规程及应急用车保障方案。
5.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二)报价要求
投标供应商按单价报价,此项目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车辆租赁费、驾驶员服务费、车辆保养维修费、车辆保险、管理费、税费等一切成本费用,报价须提供所有车型车辆清单租赁的车辆租赁费、驾驶员雇佣费,并且不能超过公告中最高限价,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以有效地投标供应商所报车辆租赁费、驾驶员雇佣费总和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实际付款金额按照采购人实际使用需求据实结算。
(三)服务要求
1.采购人指定时间地点,承租方应随叫随到,按时准点。行车线路以采购方人员为最终确定,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如:不得以产生费用为由拒绝走高速)。
2.承租方所提供服务驾驶员无纹身,需有服务意识,服务态度良好,准时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熟悉路线,在驾驶过程中遵守交通规则,不能在车上抽烟,保持车内整洁。
3.承租方所提供车辆必须手续齐全,保险齐全,无重大交通事故、无违章信息。不得使用带病车辆。
4.在出行中因车辆原因或承租方原因无法使用车辆时需提供同等档次的备用车辆。
5.承租方如在服务期间内有服务不达标的情况,采购人可随时终止合同。
6.若政府统一租赁平台运行,采购方因响应政府要求,本次租赁服务合同随即自动终止。
7.未尽事宜,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
三、响应材料要求
1.比选报价函(包含各种车型及分项价格);报价不能超过标准上限(报价格式参考附件1),超过无效。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比选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包括近三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证明;
4.无违规违纪证明材料、信用证明材料;
5.提供公告罗列所需6类车型车辆登记文件或行车证,及车险证明材料;
6.服务承诺;
7.其他事项:比选申请人提供的所有申请材料(需加盖公章,若有多页文件需加盖骑缝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响应服务商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五、比选报价资料递交时间和地点及联系人
1.本项目比选公告时间:2024年2月29日-2024年3月5日,拟参加比选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应将相关资料密封后递交给比选人。
2.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6日上午12点;
3.递交地点:贵阳市观山湖区市级行政中心二期A区448室
4.联系人及电话:舒心 0851-********
附件:1.贵阳市妇联公务出行汽车租赁服务项目报价单.docx
标签: 公务用车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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