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兴城市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LNDX2024CS0228)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葫芦岛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兴城市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1 万元,招标人为兴城市人民法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兴城市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兴城市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2 月 29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3 月 06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邮箱(lndxzb777@163.com)或现场领取( 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
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辰路 25 号楼(000101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3 月 12 日 13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3 月 12 日 13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
领取磋商文件时须使用电子邮箱递交以下电子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
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供应商需对上述所有材料进行扫描并形成 pdf 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
址:lndxzb777@163.com),并致电确认。需将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
人、联系电话手机”(严格按照这个填写主题,确保手机号能够联系到相关负责人,否则因
手机号错误联系不到相关人员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兴城市人民法院。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城市人民法院
地 址:兴城市临河大街 34 号
联 系 人:张主任
电 话:0429-5790016
电子邮件:lndxzb777@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辰路 25 号楼(0001010)
联 系 人: 宁淘
电 话: 15604296263
电子邮件: lndxzb777@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兴城市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LNDX2024CS0228)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葫芦岛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兴城市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1 万元,招标人为兴城市人民法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兴城市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兴城市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2 月 29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3 月 06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邮箱(lndxzb777@163.com)或现场领取( 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
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辰路 25 号楼(000101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3 月 12 日 13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3 月 12 日 13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
领取磋商文件时须使用电子邮箱递交以下电子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
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供应商需对上述所有材料进行扫描并形成 pdf 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
址:lndxzb777@163.com),并致电确认。需将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
人、联系电话手机”(严格按照这个填写主题,确保手机号能够联系到相关负责人,否则因
手机号错误联系不到相关人员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兴城市人民法院。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城市人民法院
地 址:兴城市临河大街 34 号
联 系 人:张主任
电 话:0429-5790016
电子邮件:lndxzb777@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辰路 25 号楼(0001010)
联 系 人: 宁淘
电 话: 15604296263
电子邮件: lndxzb777@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