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台师范学院铺面招租公告第四次
琼台师范学院铺面招租公告第四次
琼台师范学院铺面招租工作方案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海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琼财资规〔2022〕6 号)》文件规定,经报请海南省教育厅同意,将位于海口市府城中山路和高登街的 11间(单元)铺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租铺面基本情况说明
(一)此次招租铺面每平方米月租赁竞租底价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核定。
(二)此次招租铺面租金,中租月租金确定后,每年度在上一年度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
(三)本次招租的铺面按最小招租单元招租,上述铺面的面积为建筑面积。
(四)此次招租铺面的铺面编号、经营范围、建筑面积、竞租底价(精确到整数)等详见附件1。
附件1 | ||||||||||||||||
琼台师范学院拟招租涉及的商铺年租金单价表 | ||||||||||||||||
铺面序号 | 位置 | 经营范围 | 建筑(占地)面积 | 分层 | 分层建筑 | 评估单价 | 月租金 | 年租金 | 备注 | |||||||
面积 | (元/平方米.月) | (元/月) | (元/年) | |||||||||||||
1 | 中山路 18号 | 见备注 | 195.39 | 二层 | 195.39㎡(一层97.69㎡,二层97.70㎡) | 251.49 | 上级已经核准 | |||||||||
2 | 中山路 19号 | 见备注 | 244.76 | 二层 | 244.76㎡(一层122.38㎡,二层122.38㎡) | 242 | 上级已经核准 | |||||||||
3 | 中山路 21号 | 见备注 | 297.4 | 二层 | 297.40㎡(一层148.70㎡,二层148.70㎡) | 239.5 | 上级已经核准 | |||||||||
4 | 高登街 24号 | 见备注 | 146.77 | 二层 | 146.77㎡(一层73㎡,二层73.77㎡) | 137.41 | 上级已经核准 | |||||||||
5 | 高登街 25号 | 见备注 | 90.84 | 二层 | 90.84㎡(一层45㎡,二层45.84㎡) | 139.43 | 上级已经核准 | |||||||||
6 | 高登街 26号 | 见备注 | 90.9 | 二层 | 90.9㎡(一层45㎡,二层45.90㎡) | 139.36 | 上级已经核准 | |||||||||
7 | 高登街404+405号 | 见备注 | 48 | 一层 | 一层48㎡ | 267 | 上级已经核准 | |||||||||
8 | 高登街407+408号 | 见备注 | 52 | 一层 | 一层52㎡ | 267 | 上级已经核准 | |||||||||
9 | 高登街 33号 | 见备注 | 77.86 | 二层 | 77.86㎡(一层35.34㎡,二层42.52㎡) | 51.77 | 4031 | 上级已经核准 | ||||||||
10 | 高登街 34号 | 见备注 | 78.22 | 二层 | 78.22㎡(一层36.96㎡,二层41.26㎡) | 53.07 | 4151 | 上级已经核准 | ||||||||
11 | 高登街 35号 | 见备注 | 81.96 | 二层 | 81.96㎡(一层37.20㎡,二层44.76㎡) | 62.21 | 5099 | 上级已经核准 |
1.中山路铺面按照城市景观规划只允许经营服 装、鞋帽、精品、烟酒、鲜花、水果、电讯、金融、婚纱摄影和不见明火快餐业务(油烟下排)。
2.高登街铺面按照城市景观规划只允许经营服装、鞋帽、精品、烟酒、鲜花、水果、电讯、金融、婚纱摄影等业务,其中401-408铺面不得从事餐饮,其他铺面如从事餐饮须下排油烟。
3.租户必须按规划的经营范围依法经营,如有发现超范围经营将终止租赁合同,押金不予退还。
二、合格竞租人的资格条件要求
报名参加中山路和高登街铺面竞租的须接受本公告并已有效报名备案登记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或个人,有能力履行公告的各项条款,按时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且中租后有能力履约的企业或个人。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材料。
2.企业投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代表无法出席,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资格、资质材料的复印件(原件验证当场退回)。
3.金融和电讯业等特殊行业需提供相关授权许可证,若无上述材料,则要求在铺面交付使用后三个月内办齐相关材料,否则我校有权利要求暂停营业,且押金不退。
三、关于竞租保证金的事项说明
1.竞租人应为本次竞租交纳竞租保证金,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支付或到学院桂林洋校区行政楼财务处收费科现场刷卡交纳,在竞租报名时间范围内保证金转到招租人账户的视为有效交款。竞租地点:琼台师范学院桂林洋校区行政楼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行政楼409室)。
(1)企业单位竞租人交纳保证金后凭交款回执单和企业资质材料报名。
(2)自然人凭交款回执单和个人身份证报名。
2.投标人可对铺面招租一览表中所有铺面进行竞租,每交纳竞租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招租评估核准总价低于6000 (元/月)),可竞租1间铺面;每交纳竞租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招租评估核准总价低于***** (元/月)),可竞租1间铺面;每交纳竞租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招租评估核准总价*****(元/月)以上),可竞租1间铺面。
3.如竞租人成功竞得铺面,竞租人所交纳的竞租保证金,自动转为该租房合同保证金和租金,多还少补。如竞租人成功竞得铺面,因自身原因放弃未与招租人签订合同的,则视为违约,招租人一律不退还竞租保证金。竞租未成功者,招租人在竞租结果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退还其竞租保证金。
四、竞租方式
根据评估核准底价公开竞租,按铺面(最小招租单元)编号,逐一竞租。主持人宣布竞租某编号铺面,竞租人现场填写报价函,详见附件2,最高报价者为中租人,当场确定中租人。
竞租人对拟租赁铺面按月总价进行报价,竞租报价等于或高于招租人设定的评估核准底价;报价低于评估核准底价,视为无效报价。
五、竞租与评审办法
1.由学校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负责铺面的竞租工作。通过资格审查并已交纳竞租保证金的竞租人,在竞租现场填写报价函进行竞租,现场评审,符合招租人规定的经营范围者,按报价高低依次排列前2名为中租候选人,报价最高竞租人为中租人,中租人如果放弃签署合同,则视为违约,其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而报价排名第二的竞租人替补为中租人,若替补中租人放弃签署合同,亦一同视为违约,其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2.同一竞租人竞得二个或多个铺面,在竞租现场或签订租赁合同时,只要放弃租赁其中一个铺面,则视为全部放弃,所交的竞租保证金转为违约金归招租人所有,不予返还。
3.若某个铺面仅有一个竞租人,如其竞租报价等于或高于评估核准租金底价,招租人有权确认该竞租人竞租成功;如果报价低于评估核准底价,视为无效报价,招租人有权另行招租。
4.中租人当场与招租人签订《中租确认书》,详见附件3。
六、租赁期限
铺面招租一览表所列铺面的租赁期均为“3+1+1” 模式,三年为最低租赁年限,期满后根据双向选择的结果续签一年,第一次续签期满后根据双向选择的结果再续签一年。其中租赁期的前三十天为免租期,给予中租人装修筹备,租金从第三十一天开始计算。在租赁期间,中租人不得将租赁铺面(房屋)作抵押,也不得转让或转租,如违反,招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返还中租人已交交的租赁保证金,中租人与第三方的转让、转租合同无效。中租人因自身原因提前中止合同,已交纳的租赁保证金转为违约金归招租人所有,不予返还。
七、签订《海南省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赁合同》
中租人凭《中租确认书》在中租公布之日5个工作日内交纳足额的租金及押金,持交费票据,与招租人(琼台师范学院)签订《海南省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赁合同》,详见附件4。否则,视为自行弃权,招租人可以通知中租第二候选人签订合同。该中租人已交给招租人的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
八、押金和租金的收取方法
押金和租金支付方式为“押三付三”,即签合同前付三个月押金和预付三个月租金,以后每当三个月租金到期前10天进行支付下三个月租金。
九、公告有效期及汇款报名时间
1. 本公告有效期为2024年2月29日至3月4日,汇款及电话报名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至3月4日(至4日下午15:00),竞租保证金银行转账以2024年3月4日下午15:00前到账为准。
2. 招租地点:琼台师范学院桂林洋校区行政楼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行政楼409室)。
3. 竞租人凭交竞租保证金回执单报名,且须携带公告第二条中所要求的资格材料文件。
十、踏勘
竞租人如需现场踏勘及答疑,招租人将在竞租人报名之后统一安排。联系人:陈彭金(138*****488)。
十一、竞租时间与地点
1.竞租时间:2024年3月4日下午15:30。
2.竞租地点:琼台师范学院桂林洋校区行政楼409室(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
3.每位合格的竞租人进场竞租陪同人数不超过两名。
十二、招租人联系方式
招 租 人:琼台师范学院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桂林洋大学城
联 系 人:侯腾飞、苏海涛
联系电话:151*****299 130*****000
十三、开户银行及帐号
户名:琼台师范学院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海口桂林洋支行
银行帐号:212*****040******
琼台师范学院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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