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县二污厂及污水处理设施改造
井研县二污厂及污水处理设施改造
井研县二污厂及污水处理设施改造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乐山井研兴泸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井研县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井发改审【2022】100号 | ||||
建设地点 | 四川省乐山市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对井研县日处理规模2.5万m3/d的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改造及25个污水处理站改造,新建雨污管网约30公里,城南新区新建截污干管约8.5公里,含附属设施及泵站。;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5353.0 | ||||||
类似业绩 |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井研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和25座集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含附属设施及泵站)改造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10.0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4-03-01 00:00至2024-03-05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4-03-01 00:00至2024-03-05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本项目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下浮 5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2、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提供注册证书和注册证书信息一致的《四川省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查询截图》;主要专职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拟任项目员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是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注:以上所有人员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 ||||||
联系人 | 杨文杰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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