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运输社会化服务招标公告

生活垃圾运输社会化服务招标公告


天长市生活垃圾运输社会化服务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TCZBCG-********

招标人:天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圆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发布时间: 2016 年 04 月 27日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须知 ……………………………………………………………………3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二、投标须知
(一)总 则 ……………………………………………………………………6
(二)招标文件 …………………………………………………………………9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3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14
(六)合同的授予………………………………………………………………17
(七)纪律和监督………………………………………………………………18
(八)质疑和投诉………………………………………………………………19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0
一、总 则 ………………………………………………………………………20
二、投标文件初审 ………………………………………………………………21
三、详细评审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22
四、比较与评价 …………………………………………………………………23
五、推荐中标候选人 ……………………………………………………………25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 …………………………………………………26
一、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 …………………………………………………26
二、商务要求 ……………………………………………………………………26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8
一、合同协议书(格式)…………………………………………………………28
二、合同条款 ……………………………………………………………………29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文本 …………………………………………………………34
一、投标文件一(资格证明文件 ) ……………………………………………34
二、投标文件二(技术标文件 ) ………………………………………………37
三、投标文件三(商务标文件 ) ………………………………………………40
第七章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47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天长市生活垃圾运输社会化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CZBCG-********
招标人天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运输起止天长市生活垃圾大型转运站至盱眙县垃圾焚烧厂运输距离约为75公里(1、天长市大型垃圾转运站地址:天长经济开发区经二路以东、纬二路与纬三路之间;2、盱眙县垃圾焚烧厂地址:盱眙县古桑乡骚狗子山)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投标人
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投标人只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必须含类似道路运输或物流运输或垃圾运输】;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具备运输风险承担能力和运输质量保障能力,具备承担在运输中造成的损失的能力;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预算本项目投资额约5133万元
招标范围(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7日
信 息 内 容
项目概况: 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法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项目款支付方式具体见招标文件规定
不实行报名制度。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
2、上述保证金必须在2016年05月17日09时00分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交易中心账户,不接收汇票,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开标时由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人员向评委提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表,由评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审查确定投标保证金缴纳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保证金转入下列账户:
(账户)收款单位: 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天长三圣支行
账 号: 131*****380********
3、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天长市生活垃圾运输社会化服务项目”投标保证金。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于2016年04月27日15时以后 , 自行登录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tczbcg.com)‘政府采购招标公告’一栏中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04月27日17时,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文件答疑及澄清: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 2016年05月 03日17时前将疑问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yfzbdl@126.com (安徽圆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电话:****-*******),招标人将在2016年05月 04 日17时后以澄清公告形式在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tczbcg.com)“政府采购”专区 “补疑、答疑”一栏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
1.1项目名称天长市生活垃圾运输社会化服务项目
1.1项目编号TCZBCG-********
1.1承包期5年(本项目承包期与招标人和盱眙县垃圾焚烧厂签订的垃圾焚烧合同期同步,若垃圾焚烧合同期作出调整,本项目承包期则作出相应调整)
1.1服务地点天长市生活垃圾大型转运站至盱眙县垃圾焚烧厂(1、天长市大型垃圾转运站地址:天长经济开发区经二路以东、纬二路与纬三路之间;2、盱眙县垃圾焚烧厂地址:盱眙县古桑乡骚狗子山)
1.2招标人招标人:天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 卢进舟 联系电话:****-*******
地址:安徽省天长市学府路
1.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圆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长市新河南路紫薇苑小区8幢204-205室
联系人:周伟、朱长云 联系电话: ****-*******182*****996
1.3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1.4采购预算本项目投资额约5133万元
2.1招标范围(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4.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2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投标人只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必须含类似道路运输或物流运输或垃圾运输】;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具备运输风险承担能力和运输质量保障能力,具备承担在运输中造成的损失的能力;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方式2016年05月 03 日17时前,投标人将所遇到的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传至yfzbdl@126.com
10.3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及方式2016年05月 04 日17时后在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tczbcg.com)“政府采购”专区 “补疑、答疑”一栏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1.1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3招标代理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执行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30%向中标人收取,由中标人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公司支付。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予以考虑到成本费用中。
13.3交易服务费无
16.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同表10.2
19.1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投标最高限价,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93.75元/吨?趟,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本项目最高限价含垃圾运输往返所有费用】
21投标时携带的原件投标时应携带相关证件、证书、证明原件以备查验。
2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期后60个日历天
24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
2、上述保证金必须在2016年5月17日09时00分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不接收汇票,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开标时由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人员向评委提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表,由评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审查确定投标保证金缴纳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保证金转入下列账户:
(账户)收款单位: 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天长三圣支行
账 号: 131*****380********
3、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天长市生活垃圾运输社会化服务项目”投标保证金。
25.1投标文件数量正本1份、副本4份(原件一份)
25.3签字或盖章要求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
26.1装订要求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技术标、商务标须分别装订(原件除外)
26.2.1具体密封要求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如为委托代理,则改为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由投标人手持,不得密封,以便开标现场查验确认,否则按废标处理】;
②投标人应提交四个密封袋,其中:
A、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正本、副本密封于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标袋内;
B、技术标正本、副本密封于技术标袋内;
C、商务标正本、副本密封于商务标袋内;
D、资信证明原件(除上述第①条以外)密封于原件袋内。
③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应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印章;否则,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6.2.2封套上写明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天长市生活垃圾运输社会化服务项目(编号:TCZBCG-********)投标文件
在 2016 年5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前不得开启
27.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5月 17 日 09 时 00 分
27.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提交时间:2016年5月17日08:30起
截止时间:2016年5月17日09:00止
地 点: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天长市新市政府广场东路东侧、国土资源服务中心二楼)
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7.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投标人的资信证明文件原件评标结束后当场退还】
29.1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天长市新市政府广场东路东侧、国土资源服务中心二楼)
29.4密封情况检查和开标程序①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②开标顺序:先开资信证明(资格审查)文件、后开技术标、再开商务标文件;
30.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评委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从专家库随机抽取
32.1.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是,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人
32.1.2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tczbcg.com

32.3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章后方可发出。
36.1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按中标总价款(5年承包期总投标价)×10%【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前一次性缴纳,在5年承包期满后退还】;
第四章2.10付款方式按月结算,由招标人每月28日前付给乙方上月承包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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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本招标文件所述的时间均以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时间为准。
46中标单位的配备人员在承包期间一切安全责任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加强日常安全作业教育管理,中标人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为作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损害保险等相关保险。
46.11、中标人承诺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已购买运输车3台、每台车价格55万元;集装箱5只,每台集装箱价格13万元;共计230万元(以发票为准)。中标后,招标人购买的运输车、集装箱按购买价转卖中标人,且车辆转让费、入户费、保险费、过户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
2、上述费用不包含在本次报价中。
46.2特别提醒:招标人根据现有垃圾量进行测算,中标人中标后投入运营的垃圾运输车辆预计需要10辆,集装箱预计需要15只才能保证垃圾日产日清。
46.3在运营过程中中标人必须根据天长市垃圾数量的增加及时增补相应的垃圾运输车辆和集装箱。中标人必须保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46.4中标人中标后购买的专用车辆及集装箱必须满足垃圾运输需求且与垃圾转运站压缩机设备相配套;垃圾转运站压缩机设备具体情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到现场查看。如中标人因购买使用的车辆和集装箱等设备与转运站压缩机设备不配套而造成招标人损失的,中标人必须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6.5中标人必须将垃圾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不得中途卸箱二次中转,否则将接受招标人合同条款中相应处罚。
46.6中标人合同签订后45日内车辆和集装箱能全面正常实施垃圾运输。若因中标人原因延迟进场实施垃圾运输的【不可抗力除外】,造成招标人损失的,中标人应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招标人保留法律追诉权
46.71、中标人如为天长市市外企业,中标后需在天长市设立分公司,且能够提供全天侯、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具有固定的联系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2、本项目税收必须遵循属地原则,否则不予支付合同价款。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项目概况
1.1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承包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人及联系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代理机构及联系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本项目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招标范围:
2.1 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
3.标段划分:
3.1本项目划分:1 个标段
4.招标方式:
4.1本项目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计价方式:
5.1本次招标项目合同采用 单价合同
6.评标办法:
6.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法 (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7.投标人资格:
7.1投标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由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差异性,投标人在参与具体政府采购项目活动时,应仔细阅读该项目的资质要求,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 投标费用
8.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9. 踏勘现场
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0. 投标预备会
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
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将对投标人所提的问题进行澄清。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 联合投标
1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招标代理费
12.1本项目招标代理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交易服务费
13.1:无
14.投标人应注意的事项
14.1投标人一旦购买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投标人必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宜编制页码和目录,以便评委审核。投标文件应装订整齐,封装在投标函袋内,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具体封装要求见本章第26条。
14.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如为委托代理,则改为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由投标人手持,不得密封,以便开标现场查验确认,否则按废标处理。
14.3 投标人对采购内容中规定的技术参数、规格、数量和要求等必须完全响应,否则,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14.4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都应在投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前缴纳,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汇票,否则该投标文件予以拒绝。
14.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4.6 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国家对本次投标设备和服务的生产、安装调试、验收、维修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标准;
(2)安徽省及滁州市等有关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3)招标人的相关场地情况、基础建设、电力供应情况及相关设计标准。
(4)知识产权
①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②招标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③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招标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④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应当含有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本招标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二)招标文件
15. 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招标文件。
16. 招标文件的组成
16.1 招标文件包括内容:
第一章 投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文本
第七章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文件的确认
16.2 除16.1内容外,招标答疑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6.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16.4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7. 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解释
17.1 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以澄清公告形式在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tczbcg.com)“政府采购”专区 “补疑、答疑”一栏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7.2 招标文件的解释
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18. 招标文件的发出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答疑等均应报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
19.最高限价的作用和说明
本项目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等于或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20. 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20.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
20.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2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投标文件一(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文件二(技术标)和投标文件三(商务标)、投标文件四(资信证明文件原件)四部分组成。
21.1投标文件一(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务必按以下顺序装订,每页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 (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2)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投标人只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中国人民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投标人承诺书(详见第六部分附件2)
(7)资信部分所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须按顺序装订并每页加盖公章,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不完整,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评审,资信证明文件作“不合格”处理。
21.2投标文件二(技术标)(务必按以下顺序装订,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措施(垃圾运输作业方案、车辆配置及保养方案、应急方案、人员配置方案、安全措施、服务承诺等):
(2)项目实施质量各环节措施(内部督查考核奖惩制度等);
(3)技术力量(组织机构、技术素质、人员配套与人员工资待遇等);
(4)服务承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书面说明和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21.3投标文件三(商务标)(务必按以下顺序装订,每页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2)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3)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4)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1.4投标文件四(资信证明文件原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 (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有效身份证原件由投标人手持,不得密封,以便开标现场查验确认,否则按废标处理】;
(2)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投标人只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中国人民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以提供复印件,但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投标人承诺书(详见第六部分附件2)
(7)资信部分所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文件的完整与否,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评审。
22.投标报价
22.1投标报价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22.2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22.3投标人应按“本项目要求”所列清单逐项进行单价报价,并最终报总价,不得采用总价下浮的方式进行报价。
22.4投标人所报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一定的风险因素。招标方不承担价格波动所产生的任何责任。
22.5投标文件报价为含税价,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包括人员工资、福利、劳保用品、工作服、春节慰问金、高温费、防寒费、法定节假日加班工作、工具用品、往返油费、工人保险、管理费用、利润、税金及政策性调整【包括自行购置车辆的折旧费(含维修保养费)、车辆的油料费、保险费及意外事故处理及车辆运行中产生的费用】等一切与垃圾运输服务相关工作范围内的所有费用。招标人不再为此支付任何费用。
22.6投标人所报价格包含垃圾运输往返所有费用。
22.7投标报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
22.8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本次招标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22.9如投标文件中未列明全面实现投标的配套或辅助设施及相应技术措施的费用,这些费用将被视为已包含在总投标价中。
22.10总投标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但在授予合同时,招标人有权将这部分价格从其中标价格中扣除。
22.11总投标价中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评标总价,但在授予合同时,缺漏项目的报价视作已含在其他项目的报价中,这些项目将作为免费赠送而包含在合同内。
22.12投标人不得另行收费,否则在计算评标价时这部分费用将不予扣除,在授予合同时将从中标价格中扣除该部分费用。
23. 投标有效期
2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
2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2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24. 投标保证金
24.1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2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2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
24.3中标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招标人公章)送至公管局备案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2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凡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全部认可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非因不可抗力不参加开标会、不提交投标文件、不提交评审证件的,视为干扰招投标秩序,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列入不诚信企业黑名单。
(2)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
(4)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无正当理由拒绝签署合同协议的;
(5)确定为中标人后一周内,未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一周内,未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未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将合同、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招标人公章)送至公管局备案的;
(6)在招投标活动中有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25.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25.1 投标文件: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技术标和商务标1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资信证明文件原件1份。
25.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辩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不符,以正本为准。
25.3 投标文件中的授权书、投标函及报价一览表等应当在格式文本要求的相应位置签字和盖章,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5.4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鉴。
26.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26.1 投标文件的装订
26.1.1投标文件应按A4纸大小进行装订,对于较大图、表,可采用A3纸,但需要按A4纸大小进行折叠、装订,资信证明文件、技术标、商务标应当分别装订。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26.2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6.2.1 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26.2.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2.3投标文件具体密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2.4 未按本章第26.2.1项、26.2.2项和26.2.3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予拒收。
27. 投标文件的提交
27.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7.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27.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8.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8.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25条、第26条和第27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字样。
28.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29. 开标
29.1 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29.1.1招标人按本须知第27条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9.2 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
29.2.1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招投标管理部门,也可邀请监察部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29.3对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要求
29.3.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准时(开标时间)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弃权处理。
29.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由投标人手持,不得密封,以便开标现场查验确认,否则按废标处理。
29.4开标程序
(1)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2)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招标人、招投标管理部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各投标人;
(3)监督部门宣布开标纪律;
(4)请招标人介绍项目概况;
(5)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监督部门对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场情况,按照投标文件递交的先后顺序进行验证并登记确认;
(5)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将资信证明文件,报送至评标室交于评委拆封评审;
(6)宣读资格审查结果,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将投标人的技术标送交评标委员会拆封评审;
(7)宣布各投标人技术标审查结果,在招标监管人员监督下当众拆封有效投标人的商务标,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将商务标报送至评标室请评委评审;
(8)宣布各投标人商务标评审结果;
(9)宣布中标候选人名单;
(10)招标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9.5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0. 评标委员会
30.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30.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30.1.2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依法推荐或确定。
30.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30.3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述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30.4 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
(5)废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8)投标人串标、围标等违规行为的确认报告;
(9)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10)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11)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30.5评标委员会应自觉接受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现场监督,评标委员会成员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投标文件及与评标有关的资料应当保密。
31. 评标
31.1 评标准备工作
31.1.1阅读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编写的招标项目情况的说明材料;
31.1.2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31.1.3熟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
31.1.4核对评标工作用表。
31.2 评标办法
31.2.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31.3评标原则:
31.3.1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31.4 评标报告的签署
31.4.1 评标委员会应当编制书面评标报告,所有成员应签字确认。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31.5 投标文件的澄清
31.5.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做出书面答复。
31.5.2 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6无效投标文件
31.6.1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招标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1.7评审意见分歧的处理办法:
(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提供的报告、证明材料及详细说明认真研究。对存在意见分歧的,可采用投票方式表决决定(按多数评委意见为准);
(2)招标投标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或者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认为需要重新进行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招投标监督机构要求重新评标。
31.8评标过程的保密
31.8.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须严格保密。
32. 定标
32.1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32.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1.2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将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32.2 中标人的确定
32.2.1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后,若招标人未接到投诉或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未通知招标人中标候选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32.3 中标通知书
32.3.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7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2.3.2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公章并经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加盖备案章后,方可发出。
32.3.3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33.开评标异常情况处理
33.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脱离实际且无充分证据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3.2变更交易方式
33.2.1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招标人报经监管部门批准后,可现场变更为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或重新采购。本次招标文件中对潜在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技术要求和商务等要求,将作为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谈判依据。原评标委员会改为谈判小组,并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谈判,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根据自愿原则,选择参加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根据自愿原则,参加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
33.2.2参加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保证金已足额交纳;
(2)投标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六)合同的授予
34. 合同授予标准
34.1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投标须知第32条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
35.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5.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采购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5.2 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2条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招标人应当按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对投标人进行赔偿,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5.3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2条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5.4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36. 履约保证金
3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总价的10%。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前一次性缴纳;
3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36.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七)纪律和监督
37.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37.1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38.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3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39.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39.1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39.2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40.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40.1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八)质疑与投诉
41. 质疑
41.1招标文件发售后,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如发现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技术要求存在倾向性、错误、遗漏、含混不清等问题,可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之前,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要求修改或澄清。
41.2中标公示发布后,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对中标公示有异议的,应该在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书面提出质疑。但属于第41.1条问题,且未在规定时间提出质疑的,不予受理。
41.3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对中标公示提出的书面质疑,负有举证的责任。在质疑函中应清楚地写明所质疑的项目名称、编号、标段号标段名(如果有分标段)、质疑的事项与事实等内容,并附上质疑事项、事实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在经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上投标人公章后,将该质疑函当面递交至天长市招标监督部门。
41.4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的质疑函后,将审查质疑函的格式、内容以及所附的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说明原因退回投标人;如符合要求,则接受该质疑函并向投标人出具受理证明。
41.5处理质疑的时间,从实际接受投标人质疑函、出具受理证明的时间开始计算。
41.6投标人对招标监督部门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九)其他
42、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材料的,作废标处理;
43、中标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有弄虚作假材料骗取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4、签订合同后,招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现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弄虚作假材料的,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45、本招标文件所述的时间均以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室时间为准;
46、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评标办法
一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文件精神,在保证本项目招标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结合本项目的需求,制定本评标办法。内容包括本次评标的评审过程和方法。
1.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法
2.评标程序
2.1投标文件的初审
2.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1.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2投标文件的澄清
2.2.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监督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要求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单位应做出书面或口头答复。书面或口头答复中不得变更价格、承包期、自报质量等实质性内容。
2.2.2书面答复须经投标单位法定代理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印鉴,签字或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它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
2.2.3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单位主动提出的澄清。
2.3比较与评价
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证明部分、技术标部分、商务标部分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中标候选人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人。
2.5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二 投标文件初审
3.资格性审查:

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
1重要要求(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核验原件
(2)保证金缴纳情况审查确定投标保证金交纳到账时间、金额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是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3)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投标人只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核验原件
(4)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验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核验原件
(6)中国人民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核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人承诺书(详见第六部分附件2)核验原件
3.2审查办法
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按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要求对投标人审查资料进行核验。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准时参加会议;
(2)不能提供原件或原件经审查不合格;
(3)投标保证金交纳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审查标准
资格审查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3.1款中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
3.4审查结果
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程序。
4.符合性审查
4.1评审细则
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
1标书的有效 性(1)投标文件签署签字、盖章符合要求。
(2)投标方案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3)报价唯一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4)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完全响应。
2标书的完整 性(5)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6)投标文件形式内容投标文件内容清晰、齐全无遗漏。
3标书的响应程度(7)技术参数响应程度完全响应。
(8)资信证明文件、技术标、商务标的响应程度完全响应。
4.2资格审查中涉及的有关证明材料及相关证书,在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同时原件必须单独密封于“资信证明文件原件”中(身份证原件除外),以供审查。对于未能提供以上材料全部有效证件原件的或所提供的证件原件有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4.3评委会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4.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4.5投标人可在现场20分钟内对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提出异议,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对投标人的异议进行复议
4.6只有通过初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评标程序。
三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5.1评审阶段,评委可能会要求有关投标人就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
5.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5.3评委会修正错误的原则:
5.3.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当设备服务报价表、投标函的总报价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5.3.2如果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及开标一览表;当单价小数点有明显的错位时,评委会将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其单价。
5.4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调整后的价格或调后投标总价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均按废标处理。无论投标人是接受或是拒绝调整后的价格,都应当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予以书面确认。
四 推荐中标候选人
6. 经过对投标报价审核并确定有效投标人后;以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出现最低报价的投标人有两名及以上报价相同时,则由招标人抽签确定其中标候选人名次。
7.废标条款
7.1评标委员会评审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投标人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
(4)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加盖公章的(逐页签字盖章的要求除外);
(5)投标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方案或投标报价的;
(6)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限价或公布的采购预算的;
(7)投标有效期、承包期、相关承诺等重要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8)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
(9)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如投标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等)。
7.2 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1)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第四部分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项目名称:天长市生活垃圾运输社会化服务项目
二、招标内容:天长市生活垃圾运往垃圾焚烧厂(垃圾转运站运行管理不在本次承包范围)
三、运输起止:天长市生活垃圾大型转运站至盱眙县垃圾焚烧厂
1、天长市大型垃圾转运站地址:天长经济开发区经二路以东、纬二路与纬三路之间
2、盱眙县垃圾焚烧厂地址盱眙县古桑乡骚狗子山
四、运输距离
1、我市城乡生活垃圾经市生活垃圾大型转运站压缩后,转运至盱眙县垃圾焚烧发电厂,距离约75公里(误差忽略不计)。
2、承包方垃圾运输路程需按照招标人指定路线行驶。
3、运营期间运距不得因道路维修等不可预见因素作调整
五、垃圾量:经测算,全市城乡生活垃圾经市生活垃圾大型转运站压缩后,日均运输量300吨/日左右,实际运输量以市生活垃圾大型转运站与盱眙焚烧厂结算量为准。
六、运输车辆:为保障我市城乡生活垃圾外运正常运转和一定的冗余应急,经测算中标单位预计需购置专用垃圾运输车10辆和集装箱15只。
招标人现有垃圾运输车3辆(价格约为55万元/辆),专用集装箱5个(价格约为13万元/个)。垃圾运输车及配套集装箱由中标人购买,必须是与垃圾转运站压缩机配套的专用车(箱), 招标人已有垃圾运输车及集装箱具体型号要求见本章附件1、附件2;
天长市生活垃圾大型转运站于2015年底建成,设计能力为日压缩转运垃圾450吨。站内垃圾压缩系统为重庆耐德新明和工业有限公司制造的“耐德新明和LYZ70”两套专用设备。天长市生活垃圾运输社会化服务项目,前端对接转运中心垃圾压缩工序,因此,该项目所用集装箱和运输车辆,必须与垃圾压缩设备匹配。
七、单车运量:28立方(16吨左右)
八、承包期:5年
本项目承包期与招标人和盱眙县垃圾焚烧厂签订的垃圾焚烧合同期同步,若垃圾焚烧合同期作出调整,本项目承包期则作出相应调整
九、其他情况说明:中标人承诺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已购买运输车3台、每台车价格55万元;集装箱5只,每台集装箱价格13万元;共计230万元(以发票为准)。中标后,招标人购买的运输车、集装箱按购买价转卖中标人,且车辆转让费、入户费、保险费、过户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
附件1:JHA5311ZXX拉臂车
序号项目参数
1地盘型号ZZ3317N3867D1(二类底盘)
2发动机排量/功率(ml/KW)9726/249
3外形尺寸(长×宽×高)(mm)9465*2500*3260
4轴距(mm)1800+3800+1350
5接近角19°
6离去角33°
7最高车速(km/h)78
8整备质量(kg)14950
9总质量(含乘员)(kg)31000
10额定载质量(不含乘员)(kg)15920
11前悬/后悬(mm)1500/1050
12轮距(前/后)(mm)2022/1830
13驾驶室乘员人数(人)2
14拉臂钩品牌新明和(ShinMaywa)
15拉臂钩型号CC25
16额定拉载能力(kg)25000
17拉臂钩总成自重(kg)3300
18钩心高度(mm)1570
19后靠轮允许进入宽度(mm)1070
20自卸倾斜角度(°)50
21箱体锁定装置外部液压锁紧
22液压系统工作压力(MPa)30
23轮胎11.00R20钢丝胎
24排放标准国IV
附件2
28立方集装箱主要参数:
序号类型规格参数
1类型圆弧形,密封式,自动排水型
2门结构双换位门结构
3容积约28m3
4尺寸7050*2500*2460mm
5集装箱自重约4760kg
6额定荷载≥16t
7主要材质瑞典进口焊达HARDOX450优质高强度耐腐蚀钢板
8附属装置1固定插销
9附属装置2后门紧锁机构

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

政府采购合同
(签订合同时,仅以此本文为基准,具体条款双方协定)

合同编号 :
项目名称 :
使用单位 :
供货单位 :
签订日期 :

二○一六年**月**日

甲 方:
乙 方:
为提高市区环境卫生的管理水平和质量,甲方将天长市生活垃圾运输社会化服务项目对社会公开招标,乙方通过竞标取得了该工程的承包权。现就有关事宜签订合同如下,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范围及承包价格
1、具体详见本标段招标文件规定的作业范围;
2、承包单价为: 。
3、承包总价为: 。
4、承包单价为一次性报死,不作调整
第二条、乙方的工作职责
1、必须配备充足运力的专用车辆和压缩箱,保证转运站垃圾及时转运,日产日清,不留垃圾过夜。
2、必须按指定的时间、路线和方式转运垃圾,服从甲方指挥。
3、垃圾运输车应经常冲洗,保持车身清洁。
4、乙方必须重视安全工作。必须办理车辆保险。承担垃圾运输所有安全责任。如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5、乙方工程管理人员通信工具必须保持每天24小时畅通。
6、乙方应保证垃圾运输车辆密闭,不遗撒,不滴漏。对滑落的垃圾,司乘人员应及时清除。
7、乙方须承担在承包期间所发生的行政、民事、刑事等责任及各种纠纷产生的费用。
8、节假日、重大环卫保障工作时,乙方必须服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统一调配管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工作的检查考核办法
1、垃圾未能及时转运,一次扣罚1000-2000元。
2、垃圾未能日产日清,每天积压垃圾2箱以下的,一次扣罚2000-4000元;积压2箱以上、但存储池未满的,一次扣罚3000-5000元;积压2箱以上、且存储池已满的,一次扣罚4000-6000元;造成进场垃圾无法倾倒0.5小时至1小时的,一次扣罚10000元;造成进场垃圾无法倾倒1小时以上的,一次扣罚15000元;连续3天以上出现进场垃圾不能及时倾倒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
3、运力不足,2个月以上未解决到位,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
4、垃圾运输车辆车身不整洁,每辆每次扣罚100-300元。
5、垃圾未按规定送到焚烧厂,沿途乱倒的,每次扣罚50000元。
6、中途卸箱二次中转,每箱扣罚2000元。
7、乙方工程负责人因手机关闭无法联系的,一处扣罚200元。
8、运输车辆不符合规定、运输车辆数量明显不足,影响工程质量,甲方将中止乙方该标段的承包经营权,并有权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9、乙方将承包经营权私自转让他人,甲方将中止乙方该标段承包经营权,并有权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第四条、承包经费计算方法
本项目承包经费=实际运输量(垃圾量)×中标单价
第五条、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按月结算,由招标人每月28日前付给乙方上月承包经费。
第六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合同前需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按照中标总金额(5年承包期总投标价)×10%缴纳,合同期满退还(不计息)。


第七条 其他约定
1、乙方的配备人员在承包期间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加强日常安全作业教育管理,乙方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为作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损害保险等相关保险。
2、乙方承诺无条件接受甲方已购买运输车3台、每台车价格55万元;集装箱5只,每台集装箱价格13万元;共计230万元(以发票为准)。中标后,甲方购买的运输车、集装箱按购买价转卖乙方,且车辆转让费、入户费、保险费、过户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3、在运营过程中乙方必须根据天长市垃圾数量的增加及时增补相应的垃圾运输车辆和集装箱。乙方必须保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4、乙方购买的专用车辆及集装箱必须满足垃圾运输需求且与垃圾转运站压缩机设备相配套;如乙方因购买使用的车辆和集装箱等设备与转运站压缩机设备不配套而造成招标人损失的,乙方必须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5、本合同签订后45日内车辆和集装箱能全面正常实施垃圾运输。若因乙方原因延迟进场实施垃圾运输的【不可抗力除外】,造成招标人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应损失。甲方保留法律追诉权。
6、乙方如为天长市市外企业需在天长市设立分公司,且能够提供全天侯、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具有固定的联系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6.1、本项目税收必须遵循属地原则,否则不予支付合同价款。
第八条、用工管理
1、乙方必须依法与聘用人员签订用工合同,办理工伤保险及其它社会保险。
2、乙方为工人提供环卫作业标志服,标志服式样由甲方确定,乙方负责采购分发。
3、乙方必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所有运输垃圾车辆必须持有合法有效证件,必须办理车辆保险。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合同的,赔偿乙方损失,并按乙方履约保证金同等金额补偿乙方。
2、乙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合同的,赔偿甲方损失,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及尚未支付的工程款。
3、乙方因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被中止承包经营权,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因交通事故未依法赔偿,影响垃圾清运工作正常开展的,甲方有权动用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代为支付赔偿。
4、履约保证金动支后,乙方必须在一个月内补足,否则,甲方有权中止乙方承包经营权,并不予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
5、乙方将承包经营权私自转让他人,甲方将中止乙方该标段承包经营权,并有权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第十条、合同组成部分
1、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
3、本《合同书》。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具体商议。
第十二条、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公管局一份。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注明正本或副本


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文件一)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资信证明文件目录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 (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2)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投标人只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中国人民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投标人承诺书(详见第六部分附件2)
(7)资信部分所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_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_ 职务: _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2、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 ”(项目名称、编号)招标文件,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评审答疑、签订合同以及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签字)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投标人承诺书
致:_____ ____(招标人)
我公司 对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中相关实质性内容完全响应。如我公司能在本次招标中中标,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一、如果我公司中标,我公司承诺无条件购买招标人已有的运输车3台、每台车价格55万元;集装箱5只,每台集装箱价格13万元;共计230万元(以发票为准)且车辆转让费、入户费、保险费、过户费等均由我公司承担;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我公司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二、如果我公司中标,我公司承诺合同签订后45日内车辆和集装箱能全面实施垃圾运输。若因我公司原因延迟进场实施垃圾运输的【不可抗力除外】,造成招标人损失的,中我公司将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三、如果我公司中标,我公司承诺投入运营的垃圾运输车辆和集装箱与转运站的压缩机相配套,并保证垃圾日产日清,否则,我公司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四、如果我公司中标,我公司承诺在天长市设立分公司,且提供全天侯、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提供固定的联系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且在天长市缴纳税收(本项目税收遵循属地原则)【此条款由天长市外企业承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投标单位名称: (公章)
日 期:


注明正本或副本
技术标
(投标文件二)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技术标目录

(1)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措施(垃圾运输作业方案、车辆配置及保养方案、应急方案、人员配置方案、安全措施、服务承诺等):
(2)项目实施质量各环节措施(内部督查考核奖惩制度等);
(3)技术力量(组织机构、技术素质、人员配套与人员工资待遇等);
(4)服务承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书面说明和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附件1
拟派项目人员配备及设备配置情况
(一)项目负责人
姓名性别年龄
职务职称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负责人年限
资格证书编号
以往负责的同类项目情况
业主单位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工作期间完成情况其他


(二)其他人员
序号姓名职称专业资格证书编号身份证号码
1
2


(三)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表
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备注


附件2
(四)服务承诺书
致: (招标人) :
本承诺声明: (投标人名称)对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完全响应。若有幸中标将严格按照以上承诺进行服务。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投标单位名称: (公章)
日 期:


注明正本或副本


商务标
(投标文件三)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商务标目录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3)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4)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附件1

投 标 函

致:
1、我们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编号: )”的采购。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2、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招标人提供“ (项目编号)”采购项目,5年承包期限,其投标综合单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吨?趟(小写: 元/吨?趟);5年承包期总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3、一旦我方成为合同签字人,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递交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的采购投标保证金。并且承诺,在采购有效期内如果我方撤回采购投标文件或成为合同签字人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放弃要求退还该保证金的权力。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6、我方愿意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投标单位名称: (公 章)

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日 期: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附件2

开标一览表

(注:开标一览表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一起装订,唱标时,以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开标一览表进行唱标)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承包期5年
总投标价/承包期投标综合单价:(大写) (小写: 元/吨?趟)
5年承包期总投标价(大写): 元
(小写): 元
备注本项目5年垃圾总量暂按300吨/天*5*365=547500吨;投标人投标时5年垃圾总量不得变动,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本项目运距75公里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 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招标人同意;
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后续服务;
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滁州市招标采购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第七部分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


我单位对天长市生活垃圾运输社会化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进行确认。
招标单位: 天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委托代理人:卢进舟
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

2016年04月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圆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周伟、朱长云
电 话:****-*******182*****996


(单位盖章)

2016年04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垃圾 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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