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区中心大道改建道路工程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空港区中心大道改建道路工程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空港区中心大道改建道路工程项目设计(第二次)已由揭阳市空港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发的备案项目编号为2015-445200-48-03-010621批准,项目业主为揭阳空港机场片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揭阳市空港经济区辖区内。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为改建道路工程,项目平面起点位于登沙路,途经光明一路、炮浮北路、光明二路、机场路、光明三路、光明五路、炮浮路、光明七路、登岗路、西淇东路、炮浮二路、西淇二路,终点与潮汕二环连接,道路宽60米,路线全长3.636公里,为城市主干道。主体工程为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箱涵工程、附属工程包括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电信、燃气等地下管线工程,道路绿化工程、道路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估算总投资22022.1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8780.79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费498.16万元。本次招标的工程设计费以财政部门审核的设计费 309 万元(含预算编制费)作为最高限价。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设计招标,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及竣工验收服务等。资金来源及构成:自筹。
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桥梁)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2、取得由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本工程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的,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有无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告知函》;
3、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4、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路桥或道路桥梁工程师(中级或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本企业职工。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投标报名申请人请于 2016 年 5 月 4 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下午 14 时 30 分至16时30分 时止到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临江北路市机关办公大院后市政务服务中心7楼大厅7号窗口) 报名。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1、投标人的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和有效资质证书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3、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拟派负责人的市政路桥或道路桥梁工程师(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及公告发布之日起近六个月内在投标人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社保缴费凭证。
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二)于2016年 5 月 4 日至2016年 5 月 10 日,每天早上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少于5家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五、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将一律拒绝报名:
(1)、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
(2)、未能提供原件核对的;
(3)、资料和证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六、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七、发布公告的 八、联系方式 :
招标人:揭阳空港机场片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2016 年 4 月 27 日
标签: 道路 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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