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3年度涉税鉴证项目福州地产合并采购征集公告

厦门海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3年度涉税鉴证项目福州地产合并采购征集公告

厦门海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3年度涉税鉴证项目(福州地产合并采购)采购项目,已经取得立项批准,决定采用 询比 方式进行采购,欢迎潜在供应商参与询比。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度涉税鉴证项目(福州地产合并采购)

2.项目编号:XMHSFDC*********

3.采购方式:询比

4.资金来源:(√)采购人自筹资金,( )其他(请说明资金来源及比例)

5.采购需求:包含但不限于:厦门海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福州海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2023年度全部涉税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等)进行审核,并出具符合税务机关要求的2023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2023年度纳税风险评估及管理建议书。

6.预算金额:4万元

7.最高限价:2.5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有效的工商或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税务师事务所,成立时间五年以上,已在福建省税务局备案且具备2A级以上(含2A级)执业资质,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没有违反违规不良记录,拥有注册税务师人数在10名以上。

3.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但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②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③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供应商或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推算)无行贿行为记录(记录时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发布时间为准)。

5.供应商或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存在被列入烟草行业不良供应商名单且在行业招标采购禁入期内的情形。

7.供应商在报价时未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8.供应商不存在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选后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三、报名资料提交

1.时间:2024年3月1日9时至2024年3月5日17时

2.地点:

3.报名资料: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2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四、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海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湖光路66-67号鑫诚大厦9F

联系人:小卢 联系电话:0592-*******

2、监督人信息

名 称:厦门海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湖光路66-67号鑫诚大厦9F

联系人:罗渊 联系电话:0592-*******

日期:2024年2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涉税鉴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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