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卫生健康局关于非现场执法设备的公示

兰溪市卫生健康局关于非现场执法设备的公示

为进一步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持续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卫生健康非现场执法工作办法》等法律法规,兰溪市卫生健康局将对部分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场所开展非现场执法,现将非现场执法取证设备予以公示。

兰溪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公示表.xls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非现场执法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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