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2024年化验试剂及玻璃器皿采购项目定商定价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2024年化验试剂及玻璃器皿采购项目定商定价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2024年化验试剂及玻璃器皿采购项目(定商定价)(招标编号:ZY24-XA307-WZ439)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2024年化验试剂及玻璃器皿采购项目(定商定价)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以编号ZY24-XA307-WZ439批准采购,资金来自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为定商定价采购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预估采购金额200万元(包括货物本身价格、13%增值税、包装费、运费、装卸费、配合安装调试、培训等货到现场的所有费用),采购物资详见附件1:采购续需求一览表。

2.2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批次接到通知15天内送达。

2.3 交货地点:第五采油厂位于陕西定边冯地坑镇姬塬前指基地及各作业区基地。

2.4 招标结果有效期:自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采购量为预估量,在招标结果有效期内,不保证各中标人的工作量)。

2.5其他说明:如若有效期内定商定价物资油田公司实施集中采购,则自油田公司发布集采结果之日起该物资招标结果自动失效,执行公司集采结果。

2.6 技术要求:服务过程必须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及国家、地方政府其他危险化学品管理相关要求,物资到达现场由采油五厂质量监督站进行验收

注:

  1. 为保证产品质量,招标结果公布后,甲方可根据产品特点及生产使用需要,指定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样品质量鉴定,甲方也可对乙方所供物资进行随机质量抽检,若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将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按照甲方对供应商的诚信规定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理;同时若供货及服务质量和招标承诺出现偏差,甲方有权调整或终止供应商的采购量。
  2. 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必须与甲方联系,办理相关事宜,未按规定时间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投标人具备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3.3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4投标人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运输范围包含标的物),若供应商委托运输须提供第三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范围包含标的物)扫描件及运输协议原件扫描件。

3.5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一份包含化验仪器配件或化验室仪器或化验试剂或化验室玻璃器皿的类似销售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

3.6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有效的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

3.7其他要求:

3.7.1 在中石油集团公司总部管理或招标人因质量问题、违约失信等行为处于供货暂停期内或被暂停、终止参与招标活动或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7.2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3.7.3 投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资源库内投标人的,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状态处于“冻结”“中止”“终止”等非“正常”状态的,投标将被否决。

3.7.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项目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02月29日至2024年03月05日内严格按照 下列两个步骤完成招标文件购买:

4.1.1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报名(无需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缴纳标书费购买费用,否则可能影响招标文件解锁及后续标书费发票开具进度),具体操作如下: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4.1.2登录费用缴纳平台完成缴费及发票开具,具体操作如下:登录费用缴纳平台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账号密码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进入平台后搜索参与项目名称按照要求完成缴费即可,操作问题请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各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招标文件解锁: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标书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登录费用缴纳平台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选择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后可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4.6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咨询电话:**********),办理说明及办理网点详见附件。

4.7 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根据招标文件附件《长庆油田承包商自主管理平台用户操作手册》尽快在承包商管理平台进行注册,以便后续保证金的退还及中标通知书的领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不接受纸质版和U盘投标文件。

5.1.1网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报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为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5.1.2投标截至时间见5.2,投标截至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1)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不接受其他形式,三者选择其一即可),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三者选择其一即可):

①电汇:附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平台(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成功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网页截图,截图需体现“汇款信息”和“汇款明细”详细内容。(操作路径:个人中心→我的订单→投标保证金汇款→投标保证金递交详情),同时提供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证明,未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

②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机构(招标机构地址详见招标公告,不接受邮寄),投标人在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必须附银行保函扫描件,非招标机构责任逾期收到保函原件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未附银行保函扫描件造成投标被否决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③保证保险: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费用缴纳平台(http://www 2.cnpcbidding.com/#/wel/index)完成投保(投保状态显示“投保成功”),考虑投标人众多,为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投保。保险额度应与投标保证金金额相同,保险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购买。投标文件中请附完成投保的网页截图,截图需体现“投保成功”(操作路径:个人中心→我的订单→订单详情→投标保证金汇款→投标保证金递交详情)。

6. 开标

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03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长庆石油产业园

联 系 人:崔保钢

电 话:029-********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东北角天朗经开中心

联 系 人:杨 岚 李鹏程

电 话:029-********

电子邮箱:yanglan_xa@163.com


附件1-采购需求一览表.xlsx
长庆油田承包商自主管理平台用户操作手册(2022.11).docx
,陕西,西安市,高陵区,西安,029-8

标签: 化验试剂及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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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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