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1强清2号广州市茵多澜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受理及债权申报公告
2024粤0111强清2号广州市茵多澜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受理及债权申报公告
广州市茵多澜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受理及
债权申报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月25日裁定受理广州市茵多澜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下称茵多澜公司)强制清算一案【案号:(2024)粤0111强清2号】,并于2024年2月20日指定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担任清算组(负责人:吴昊),负责强制清算工作。
请茵多澜公司的有关债权人于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申报或未申报债权的,应自行承担逾期申报费用及相应的法律后果。茵多澜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归还财产。清算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385号太古汇一座31 层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邮编:******。联系人:关浩鹏、吴昊、张滔,电话:186*****131、138*****777,传真:020-********。
特此公告。
广州市茵多澜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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