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代理编号:HNMG2024-C012
2、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市妇幼保健院消防设施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本项目维保服务费6万元/年;消防器材及配件易损件的更换购买费用按实结算,一年所产生的总费用不超过10万元;二年总费用约32万元。消防器材配件的批量采购、以及采购金额单价1000元以上的消防器材配件和大宗器材的采购不包含在本次采购范围内。
4、采购需求
4.1维保范围:对全院区内室内外(包括示范幼儿园)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抢修服务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控制主机、消防供配电设施、点型感烟探测器、点型感温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声光报警系统、消防广播、报警阀组、自动喷淋头及管道、电控柜、消防管路系统、稳压泵及气压水罐、消防水泵、水泵接合器、室内消防栓、室外消防栓、应急灯、疏散指示灯、安全出口灯,防火门(手把、闭门器、锁芯)、灭火器(干粉ABC型灭火器、超细干粉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
4.2医院(包括示范幼儿园)消防器材及配件的更换和售后服务等。
5、履约期限:二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从2024年2月29日8:00起至2024年3月7日下午 17:00止,每天上午8:00时-12:00时,下午15:00时-17:0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南铭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衡阳市高新区创新中心A座1203室)。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持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领取采购文件。具体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或者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2)营业执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3)提供公告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打印件,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查询时间。
注:在领取采购文件时经办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供资质进行审核,并将整套复印件留存招标采购单位备查,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全部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12日下午15时00分
2、地点:衡阳市高新区创新中心A座1203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六、公告发布
1、本采购公告在衡阳市妇幼保健院官网上发布。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采购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采购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七、其他事项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衡阳市妇幼保健院
(2)地 址:衡阳市解放路89号
(3)联系人:刘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铭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衡阳市高新区创新中心A座1203室
(3)联系人:唐霖、胡爱利、周桂香
3、项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姓名:周桂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