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吉林省大安市大安灌区工程(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LGJ-2024-008)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省大安市大安灌区工程(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16万元,招标人为大安灌区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吉林省大安市大安灌区工程(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吉林省大安市大安灌区工程(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7到
(001吉林省大安市大安灌区工程(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2项目负责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或环境
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2021年、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
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3年以后成立
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m.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
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因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
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29日08时30分到2024年03月06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长春市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
楼(仅开放东门、从东门进入)开标一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1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
楼(仅开放东门、从东门进入)开标一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1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
楼(仅开放东门、从东门进入)开标一室
七、其他
吉林省大安市大安灌区工程(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吉林省大安市大安灌区工程(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国
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3月1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
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GJ-2024-008
2.项目名称:吉林省大安市大安灌区工程(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
(1)对吉林省大安市大安灌区工程(一期)进行竣工环保验收(包括但不限于完成验收监测、
验收调查、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备案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确保建设项目需
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
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2)协助采购人完成程竣工环保验收自主验收会议准备、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报备、配
合项目稽查督查。
5.项目地点:吉林省大安市境内。
6.合同履行期限:满足竣工环保验收审查要求,后续服务至环保验收工作全部完成。
7.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合格标准,通过专家评审。
8本项日(不接受)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2项目负责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或环境
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2021年、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
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3年以后成立
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m.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
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
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6日,每日8时30分至16时30
分(北京时间),将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清
晰可辨的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件以PDF格式)发送至943539059@qq.com获取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3月1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仅
开放东门、从东门进入)开标一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照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3月1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仅
开放东门、从东门进入)开标一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安灌区管理局
地址:大安市育才西路2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436-52155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国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与南三环交汇中海国际广场A座
联系人:范女士
联系方式:15568868892(办公电话)
3.项目联系人:范女士
电话:15568868892(办公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安灌区管理局
地
址:大安市育才西路2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436-5215503
电子邮件:一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国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与南三环交汇中海国际广场A座
联系人:范女士
电
话:
15568868892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处
净k七.(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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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与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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