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本级)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玉木耳栽培农业标准化扶贫示范园建设(单一来源采购)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本级)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玉木耳栽培农业标准化扶贫示范园建设(单一来源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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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对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玉木耳栽培农业标准化扶贫示范园建设 进行采购的公示公告
(2016年 4 月27日)
按照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的要求,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现对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玉木耳栽培农业标准化扶贫示范园建设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下列货物予以公示,以确定是否还有其他供应商能够并且愿意提供所公示拟采购的货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货物名称:玉木耳栽培农业标准化扶贫示范园建设
数量及数量单位:1项
详细配置和主要技术参数要求:该项目进行9个玉木耳栽培大棚建设。每栋大棚规格为50m长×8m宽。由于项目建设的特殊性,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具体原因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吉林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引领汇聚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充分发挥吉林农业大学技术扶贫优势,齐心协力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如期实现脱贫目标。省质监局拟组织创建9个农业标准化扶贫示范园,项目预算115万元,为了工作需要,现申请采用单一来源的政府集中采购方式,委托吉林农业大学进行玉木耳栽培农业标准化扶贫示范园建设。
一、农业标准化扶贫示范园创建的必要性
以推动所帮扶的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为目标,以开发式扶贫、造血式扶贫为主要方式,创建农业标准化扶贫示范园,推进贫困村、贫困户实施玉木耳标准化生产,充分发挥标准化在规范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农业生产整体技术和管理水平,使玉木耳生产技术通过标准实施的方式稳定的服务于扶贫工作,并最终体现在扶贫模式的可复制可推广,并能形成有效对周边生产起示范带动作用的标准化生产区域。通过玉木耳农业标准化扶贫示范园建设,使贫困村、贫困户标准化意识普遍提高,特别是标准化生产意识与技能明显增强,形成相对稳定的技术服务和管理队伍。有效提供农业生产效率,实现贫困村、贫困户收入明显提高,最终脱贫致富。另外,玉木耳生产主要以玉米秸秆和玉米芯等材料为主料,可以有效利用当地资源,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减少玉米秸秆及玉米芯焚烧对环境的破坏。
二、吉林农业大学承担此项工作的建设内容
项目以吉林农业大学为技术依托单位,在洮北区洮河镇楚伦村、启升村、新发村,镇赉县建平乡大岗村、三合村,那金镇好田村1队、2队、3队、4队,建立9个玉木耳栽培农业标准化扶贫示范园,发展玉木耳标准化生产,带动周边农户脱贫致富,每个点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建设标准化立体吊袋栽培玉木耳大棚一座,能够达到年生产两季,5万袋玉木耳的要求,并建设全套标准的水、电配套设备。培训指导玉木耳生产、加工、销售等技术环节。并对玉木耳菌种标准、品种标准、液体菌种检测标准、液体菌种生产技术标准进行制定。
三、吉林农业大学作为此项目承担单位的原因
吉林农业大学食药用菌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是我国唯一的教育部食药用菌工程技术研发平台,是唯一的食药用菌院士团队,是我国食药用菌专业教育最早的平台,建立了从产品开发到成果转化的全产业链科研平台,构建了从基础科学研究到产业核心技术研发的体系。中心注重产学研协同创新,构建了立足东北、面向全国的多团队协同、多技术集成的协同创新模式。研究团队在李玉院士的带领下将基础理论与应用技术相结合,以创新成果为依托,研究解决北方食用菌工程技术难题,促进了食用菌产业升级。收集保存菌物标本与菌株达2万份,建成了位居国内前列水平的菌类种质资源库。在食用菌领域筛选培育出40个品种,以“专家+示范基地+农业技术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农户”的“五位一体”食用菌技术模式进行普及推广。指导培训技术骨干8000多人次,带动3万农户,累计推广50多亿袋,创造直接经济效益近60亿元。
同时,玉木耳是李玉院士团队李晓副教授选育出的优质菌株,现已通过吉林省新品种认定。是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食用菌新品种,目前只有吉林农业大学具有玉木耳品种使用权,且在技术上最具权威性,在玉木耳的示范推广上具有唯一性。并经过了行业专家的论证意见(详见后专家论证意见)
论证专家:1.省园艺特产管理站站长:张 建
2.吉林农业科技学院教授:唐玉琴
2、公示期为5 个工作日,自201 6 年 4 月28 日起至201 6 年 5 月6 日止。
3、凡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信函、传真,加盖公章,下同)向本中心提交申请。以传真方式提交申请的,请务必在发送传真文件的同时,以快递方式或者当面交接的方式递交申请书原件,并随附能够证明拟提供货物符合本公告第1条“拟采购的货物名称及主要技术要求”的详细资料,以确保本中心能够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收到。
4、超过上述第3条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者虽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但没有提交能够证明其拟提供货物符合本公告第1条“拟采购的货物名称及主要技术要求”的详细资料的,将不予接受。
5、在公示期内,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能够并且愿意提供所公示拟采购的货物,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能够并且愿意提供所公示拟采购的货物,将报告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后采用其他方式采购。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文化街158号三楼
项目联系人:于艳慧
电话:********
传真:0431- ********
邮政编码:13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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