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民医院老院区安全防控提升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第三人民医院老院区安全防控提升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

老院区安全防控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制服务院内议标公告

我院拟对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老院区安全防控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工作进行院内议标采购,现欢迎有意向的合格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并密封报价。

一、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老院区安全防控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1.2、预算金额:*****.00元(人民币)(超过此预算的响应文件将视作无效响应)。(注:本采购预算为暂定金额,最终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费按上级部门批复的概算金额作为结算依据:如批复的金额高于成交的金额,按成交的金额为准;如批复的金额低于成交的金额,按批复的金额为准)。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项目地址:海口市琼山区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

1.5、服务期限及服务需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最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详见议标公告附件1:《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老院区安全防控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需求》。

1.6、质量要求:以通过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为标准。

1.7、付款方式和期限:待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完成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全部合同工作内容,且政府针对本项目的财政资金拨付到采购人后,同时采购人凭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有效发票并报请医院资金支付审批流程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付清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费。(注:最终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费按上级部门批复的概算金额作为结算依据:如批复的金额高于成交的金额,按成交的金额为准;如批复的金额低于成交的金额,按批复的金额为准)。

1.7.1、成交供应商不按期提供发票的,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

1.7.2、该项目资金支付的进度及额度,必须以财政资金拨付并下达至我院的实际进度为主,因政府政策或财政拨款延迟等非采购人原因导致合同款需延迟支付的,成交供应商同意采购人相应顺延且不视为采购人违约。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议标采购活动应具备并提供下列相关资质证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改革后的“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核的财务报告,或提供2023年01月01日至今任意1个月或1个季度的企业财务报表(至少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新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01月01日至今任意1个月或1个季度纳税及社保缴纳记录凭证,新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不能提供的应提供纳税机构和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经营异常、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1.5.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查询起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1.6.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且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1.8.提供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1.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院内议标活动(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2.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报价单、相关业绩等(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报名人为法定代表人,需携带身份证明相关材料,报名人为单位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相关材料。

报名单位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报名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三、报名材料递交和截止时间、地点:

(一)报名材料递交和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6日08:00 时至2024年02月28日17:30时(北京时间),超出此日期提供的不再接收受理。

(二)报名地点:海口市琼山区建国路15号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招标办。

(三)报名递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人委托书原件;

3、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密封提交的材料。

5、填写报名单位报名登记表(报名现场填写)。

(四)密封提交的材料应包含如下内容: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人委托书复印件;

3、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附带第二项报名单位参加本次院内议标采购活动应具备的相关资质证件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报价单、相关业绩等(格式自拟)。

(五)报名材料的密封要求:

1、报名单位应将报名材料密封在专用袋(箱)中,封口处密封条密封加盖公章;

2、密封袋背面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章和授权人签字;

3、如果报名单位递交的报名材料未严格按照要求密封及标注的,其报名材料将被拒绝接收;

4、密封提交的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分数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装订成册并加以密封,加盖公章。

四、议标采购规则:

本单位将根据各报名单位报名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在满足资格条件的情况下,本次院内议标采购活动以最低报价及业绩等综合评估做为成交依据。

评审结果将以电话方式通知中选者,未中选的单位不另行通知。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5.1.采购人名称: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

5.2.采购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5.3.采购人地址: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海口市琼山区建国路15号)。

5.4.联系电话:0898-********

5.5.具体议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4年2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区安全防控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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