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木凯淖尔镇人居环境治理垃圾压缩转运站项目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鄂托克旗木凯淖尔镇人居环境治理垃圾压缩转运站项目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信息 | |||||||||||
招标人名称 | 鄂托克旗木凯淖尔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鄂尔多斯市蓉升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项目编号 | ERS-2024-004 | 招标项目名称 | 鄂托克旗木凯淖尔镇人居环境治理垃圾压缩转运站项目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中共木凯淖尔镇委员会 | 批文名称及文号 | 木凯淖尔镇党政联席会议纪要木会议纪要(2024)2号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概况 | |||||||||||
序 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规模 | 标段合同估算价(元) | 建设地点 | 工期(交货期) | 评标办法 | ||||
1 | ERS-2024-004 | 施工标段 | 每个“垃圾压缩转运站”建筑面积56㎡,砖基础,370mm砖墙,屋面采用四坡五脊仿古树脂瓦,下沉式地面;在木凯淖尔镇部分集中居住点及镇所辖沿线沿路主要交通干道周边共建设 7 个(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00 | 鄂托克旗木凯淖尔镇 | 60日历天 | 综合评估法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资质要求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如投标人已申办 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求的最新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文件须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格式六,承诺书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2.必须在本单位工作,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3年6月1日-至今连续3个月及以上(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今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文件须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 ||||||||||
业绩要求 | // |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②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提供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后至今的承诺书)。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在评标过程中招标人将在上述网站对投标单位进行核实,核实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在评标过程中招标人将在上述网站对投标单位进行核实,核实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 ||||||||||
财务要求 | 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如是新注册企业提供从公司成立年度至今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外境企业资格备案要求 | // | ||||||||||
投标人资格其他要求 | 1.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工程师职称(以职称证为准,投标文件中须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 2.施工其他人员要求: 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造价员/预算员每个岗位至少配备1名(安全员提供有效的资格证书原件或岗位证书原件或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其余五大员提供有效的资格证书原件或岗位证书原件,投标文件中须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 注:以上人员必须在本单位工作,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3年6月1日-至今连续3个月及以上(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今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文件须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 1.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一份; 2.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一份; 4.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或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6.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7.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资格证书原件或岗位证书原件(安全员提供有效的资格证书原件或岗位证书原件或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8.施工业绩合同原件、复印件一份。 注: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还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 ||||||||||
获取方式 | 现场获取。到鄂尔多斯市蓉升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 | ||||||||||
获取时间 | 2024年03月01日至2024年03月0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 ||||||||||
售价(元) | 0.00 | ||||||||||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递交方式 | 开标现场递交 | ||||||||||
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03月21日09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鄂托克旗木凯淖尔镇人民政府 | ||||||||||
开标现场要求 | 一、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1.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3.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或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文件须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 4.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使用网银支付的,提供网上银行电子回单的截图复印件); 5.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如是新注册企业提供从公司成立年度至今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6.业绩要求:合同协议书原件; 7.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8.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资格证书原件或岗位证书原件(安全员提供有效的资格证书原件或岗位证书原件或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9.信誉要求:(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 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② 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注:提供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后至今的承诺书。(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在评标过程中招标人将在上述网站对投标单位进行核实,核实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在评标过程中招标人将在上述网站对投标单位进行核实,核实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10.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注:投标人递交给评标委员会审查的原件应与投标文件中所附复印件对应一致,未按上述要求携带原件的投标单位将有可能否决其投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要求: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及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应持其授权托书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其他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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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发布。 | |||||||||||
招 标 人(章): | 鄂托克旗木凯淖尔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章): | 鄂尔多斯市蓉升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地 址: | 鄂托克旗木凯淖尔镇 | 地 址: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 ||||||||
联 系 人: | 乔先生 | 联 系 人: | 刘选诚 | ||||||||
电 话: | 电 话: | ||||||||||
电 子 邮 件: | // | 电 子 邮 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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