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中学运动场工程第二中学塑胶运动场工程招标公告
第二中学运动场工程第二中学塑胶运动场工程招标公告
洪泽县第二中学塑胶运动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泽县第二中学塑胶运动场工程已由洪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洪二发[ 2016 ] 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洪泽县第二中学,招标代理机为 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洪泽县第二中学校园内
2.2 招标范围:塑胶运动场建筑面积约4500平方米,排水沟等附属设施工程,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全部内容;具体项目和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发包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进行调整的权利;
2.3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合格 ;
2.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1个标段。
3、投标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制。涉及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资料以淮安市招投标CA系统认证的为准,否则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及时更新诚信库资料,评标现场不再审查有关资料原件。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
(4) 财务状况良好并具有相应的施工管理能力(提供承诺书);
(5)所提供的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
(6)企业在投标过程中不存在任何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及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绝不参与任何围标、串标等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愿意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任何处罚(提供承诺书);
(7)投标单位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
(8)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9)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10) 投标申请人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报名(办理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具体办法详见淮安市招投标网→招投标动态→更多→《关于最后一次集中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通知》,下载相关文件,准备相关资料。办理地址为: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季望之联系,电话:133*****668);
(11)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提供承诺书);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变更手续须到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否则不予认可);
③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④ 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2015年7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12) 项目主要组其他人员:(包括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2015年7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项目组成员职务必须对应填写且不得相互兼职,项目技术负责人由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
(13)投标人需出具其总部所在地的人民银行开具的银行基本帐户证明及投标保证金(原件的扫描件);
(14)开标前须提供投标保证金相关凭证原件;
(15)根据淮检发(2014)83号文件,投标申请人不再需要自行去检察机关办理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事宜。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名单发送至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查询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中标候选人如被查实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投标、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请投标申请人于2016年4月27日至开标前2016年5月18日在淮安招投标网www.haztb.gov.cn进行网上下载,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A登陆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305元(网上下载)(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新会员专区),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李工联系,电话:183*****913;本工程不再接受现场报名;
(2)未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招投标活动;CA和电子签章在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办理,联系电话:137*****540;
(3)本公告的发布时间为 2016年4月27日至2016年 5月 3日。
5、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有下述方法,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其中一种方法:
5.1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单位家数 ≥ 10家,去掉其中的 2 个最高价和 2 个最低价;当7家≤有效投标单位<10家, 去掉其中的 1 个最高价和 1 个最低价)。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7%、97.5%、98%、98.5%;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1%扣1分,每低1%扣0.5分,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
6、工程款支付:基层完成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3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3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的95%,留5%的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一次性付清。
7、招标控制价:本工程招标的最高限价:*******.19 元,投标人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8、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在网上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中标公示结束后,中标人再提供肆份纸质的投标文件)。
9、本次项目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专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工具下载地址为:http://www.haztb.gov.cn:9000/haztbhy/login.aspx),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1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5月 19日 9 时 00 分 (逾期不予接收)。地点:洪泽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洪泽县新华书店一楼:洪泽县东十道北侧,东七街东侧)。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逾期不予接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如是授权委托人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相关凭证原件参加开标,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否则不予受理其投标。
1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壹 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汇票、转账(包括网银)或电汇方式缴入洪泽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的招投标保证金专户。
12、本工程的企业工资保障金领取中标通知书缴纳5万元。已按相关规定缴纳企业工资保障金的企业,可不预存,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出示相关凭证原件(必须为原件)即可。企业工资保障金存入如下银行:全称:洪泽县收费管理局,开户银行:江苏洪泽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007225,执收单位:建设局质检站。
13、本工程的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的10%缴纳,须采用现金、银行保函或银行支票存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及帐号(无息)。
14、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洪泽县第二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洪泽县北京路北侧 地 址:洪泽县东三街二涧小对面
联 系 人: 联 系 人:魏成芳
电 话: 电 话:****-********、137*****890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2016 年 4月27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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