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综合保税区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规定试行2023年修订》奖励专项资金审计单位比选公告
《海口综合保税区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规定试行2023年修订》奖励专项资金审计单位比选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对《海口综合保税区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规定(试行)(2023年修订)》奖励专项资金审计服务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质和具有实力的单位报名参加。
一、项目情况
(一)采购单位:海口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二)项目名称:《海口综合保税区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规定(试行)(2023年修订)》奖励专项资金审计服务。
(三)项目概况:根据《海口综合保税区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规定(试行)(2023年修订)》奖励申报内容,分批次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需审核的企业申报材料主要包括奖励资金申请报告、奖励资金申报表、年度海关报关单汇总清单以及其它相关材料。
(四)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项目比选内容:通过对比选单位报价、综合实力的评审等,择优选取会计师事务所。
(六)最高限价:人民币35万元以内(包含35万元)。
二、报名单位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报名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3月10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邮寄送达的以收到时间为准。
(二)报名材料可参照《评标办法》(详见附件)的要求准备,包括但不限于《评标办法》所列内容。
(三)文件接收地点:海口综合保税区联检大楼5楼519室(海南省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南一环路69号)。
(四)报名文件接收人:李力,186*****842。
(五)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比选公告在海口综合保税区门户网站及海口综合保税区微信公众号“海口综合保税区”发布。
五、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898-********
附件:《海口综合保税区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规定(试行)(2023年修订)》奖励专项资金审计单位比选评标办法
海口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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