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262线金塔-新地公路等四项安保工程施工和酒航路至胡杨林景区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及咨询审查(二次)招标公告
X262线金塔-新地公路等四项安保工程施工和酒航路至胡杨林景区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及咨询审查(二次)招标公告
金塔县X262线金塔-新地公路等四项安保工程施工和酒航路至胡杨林景区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及咨询审查(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酒航路至胡杨林景区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已由酒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酒发改交通〔2016〕176号文件批准实施方案。项目业主为金塔县县乡道路管理所,建设资金为省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图设计编制及咨询审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
2.1.1 酒航路至胡杨林景区公路改建工程咨询审查,全长17.0公里,其中,主线长13.324公里,线路起点位于近期建设的S65肃航一级公路金塔立交匝道平交口终点(S214线酒航公路桩号K102+180)处,向北延伸,至解放村水管站东侧,设桥梁跨越总干渠向北,连接胡杨大道公路,至胡杨林景区正南门,设箱涵跨越西干渠,后向东北设线,设箱涵跨越东干渠,后继续向东北设线,经辣椒厂东侧、中杰村西侧至中杰六组西侧,继续向东设线至终点K13+324金塔县正大养殖专业合作社西侧接既有S214线酒航公路(桩号K91+100)。主线按一级公路一幅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80公里/小时,路基宽12米,行车道宽2×3.75米;支线长3.676公里,为金塔县沙漠森林公园内道路。支线按一级公路一幅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80公里/小时,路基宽12米,行车道宽2×3.75米。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全线设置完善的防排水设施和交通安全设施等,其他技术指标应满足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之规定。
2.2工期安排
2.2.1酒航路至胡杨林景区公路改建工程咨询审查,计划完成日期:2016年5月30日前。
2.3 招标范围
2.3.1酒航路至胡杨林景区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咨询审查合同段,招标范围为地质勘察(初勘、详勘)及施工图设计的咨询审查等。
2.4本次招标项目1个咨询审查合同段,划分如下:
合同段名称
项目名称
里程
(km)
主要工程
内容
备注
JHSC-1
酒航路至胡杨林景区公路改建工程咨询审查
17.0
地质勘察(初勘、详勘)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咨询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图设计咨询审查合同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公路专业工程咨询甲级资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类甲级及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且具有良好的设计经验、业绩和信誉,承担过同类公路工程项目的咨询审查工作。
4.资格审查方法
4.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应自行判定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购买标书和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被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或在处罚期内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3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资格预审和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可以到企业所在地或者工程所在地(市、州或县、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
5.投标人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投标申请人于2016年4月27日8时30分—2016年5月1日17时30分,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114.55.49.27/)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方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专区“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6.投标人信息注册、报名须知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购买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和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登记号”、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等信息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人手机;投标人也可以使用数字证书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站在投标登记情况栏目查询。
8.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咨询审查合同段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保证金账户如下:
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肃州支行
账 号:6200 1640 1050 5150 7852
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8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开标现场无法核对,可能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也将导致开标现场无法核对,可能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
9.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9.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6年5月 19日上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08时00分至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9.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者委托代理人不能到开标现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0.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0.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于2016年5月3日前自行安排踏勘现场,并将踏勘现场后的有关问题以书面形式传真至代理机构统一答复。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塔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金塔县解放路280号
联 系 人:李建锋
电 话:****-*******
传 真:****-*******
代理机构: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15号澳兰名门B2座6楼
联 系 人:张鹏
电 话:188*****175
邮 箱:********2@qq.com">********2@qq.com
监督单位: 酒泉市交通运输局
监督电话: ****-*******
2016年4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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