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2024年鹤山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的公告项目

关于采购2024年鹤山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的公告项目

  一、采购人名称: 鹤山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二、采购项目名称:采购2024年鹤山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碧桂园学校子站)

  三、采购内容

  (一)采购内容

  本次运营维护服务范围为“2024年鹤山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所涵盖的全部内容,设备清单如下:

序号

名称

站点

运维监测仪器

型号

1

鹤山市碧桂园学校子站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1个

(NO2、NOx、NO)氮氧化物分析仪

赛默飞世尔42i型

二氧化硫分析仪

赛默飞世尔43i型

一氧化碳分析仪

赛默飞世尔48i型

臭氧分析仪

赛默飞世尔49i型

PM10颗粒物分析仪

赛默飞世尔5030i型

PM2.5颗粒物分析仪

赛默飞世尔5030i型

动态校准仪

赛默飞世尔146i型

零气发生器

赛默飞世尔111型

气象监测仪

维萨拉 WXT520

  (二)运维服务总要求

  1. 鹤山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运营技术要求

  为了保证鹤山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能连续、有效、稳定地运行,为政府的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653-2013、HJ 654-2013、HJ 655-2013、HJ 656-2013、HJ 93-2013、HJ 193-2013》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有关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工作的要求,运营方需提供如下的运营技术服务。

  1.1 日常维护:包括监测仪器的操作维护、仪器性能试验及校正;运营方应按以下的执行方式进行完整的子站日常维护工作;

  1.1.1 检查:确保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运转状况良好,检查的执行内容可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1.1.2 站房设备

  包含站房主体的检查、防水、防雷检查、用电设备设施与照明、空调机、采样系统管路及电源配电箱附近是否有易燃性物品或杂物等项目检查,以及站内记录文件的保存完好。

  1.1.3 仪器设备

  确保各台仪器的工作状态,关键技术参数符合技术规范。

  1.1.4数据采集设备

  包含联机计算机、程序执行、联机通讯、数据传输和网络化质控平台、接口设备、数据审查与数据库备份等项目检查。

  1.1.5保养与耗材更换

  运营方负责所保养的仪器设备及 PM10、PM2.5采样滤纸的耗材更换。

  1.1.6维护标准作业程序

  自动监测系统定期操作维护工作标准程序,包含行前准备工作、子站监测设备检查流程、校正流程、数据整理与报告填写等一系列维护保养流程。

  1.1.7回报及追踪

  维护人员在现场如发现异常状况或子站遭破坏,应立即通知采购方管理人员,完成子站维护后须向采购方主管人员报告处理经过。

  1.2 紧急维修工作

  除定期性的运转维护工作外,当子站仪器出现故障或监测值有异常情形时,应迅速进行紧急维修。

  1.3运营服务质控要求

  运营方应保证技术服务的质量和效果,收集的数据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污染物浓度数据有效性的要求。

  2. 运营方定期向采购方提交每个监测子站的运营报告。

  3. 运营服务结束要求

  运营期满前20日内,运营方提交各监测子站运营状况总结报告,双方对各子站站房设备和仪器性能进行验收,并经采购方确认后结案。

  4. 空气监测子站运营维护质控工作维护要求:包括站房设施检查、常用易耗品及更换检查、子站运行情况检查、仪器校准情况检查、PM10/PM2.5质控检查等。

  5.运营承担费用要求:包括所有维护技术人员的服务费用、维护通讯费、交通费、易耗品、标准气体更换、电费、站房空调清洗、辅助设施维护维修(如稳压电源、机柜等)、配件的维修和更换费、防雷设施年审检测费(不包括站房的场租费、宽带通讯费)。特别说明:上述电费包含碧桂园学校子站和古劳子站的电费。

  6.对供应商运营技术人员资质要求:供应商负责运营的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熟悉运营维护的使用技术与服务要求,运维人员需持证上岗(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制作的证书)并相对固定。

  (三)项目服务期限

  项目服务期限:2024年 3月至2025年 2月,共12个月。

  (二)项目预算

  本采购项目预算总额为¥****** 元(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本次采购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3月5日。

  2、报名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朗和路5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3楼办公室。

  3、报名所需资料(均须加盖公章):请将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单位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以密封件加盖公章报送。

  六、本次采购联系方式:

  采购人:鹤山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朗和路5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3楼

  联系人:胡小姐

  电话:075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空气质量 运行维护 自动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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