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鄂连接通道-高新二路未来三路-区界及周边配套改善建设工程项目给水工程总承包EPC
武鄂连接通道-高新二路未来三路-区界及周边配套改善建设工程项目给水工程总承包EPC
报建编号: | 420*****231******P | |||||||
报建名称: | 武鄂连接通道-高新二路(未来三路-区界)及周边配套改善建设工程项目 | |||||||
招标登记编号: | 202*****153******* | |||||||
招标项目名称: | 武鄂连接通道-高新二路(未来三路-区界)及周边配套改善建设工程项目给水工程总承包(EPC) |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 行政监督部门电话: | 027-******** | |||||
招标人: | 武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 | 周强 |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诚康未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人联系人: | 刘小津 | 招标联系电话: | 136*****800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于力泰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181*****729 | |||||
是否电子标: | 电子标 | |||||||
是否需要项目负责人: | 是 | |||||||
数据来源: | 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www.whzbtb.com) |
工程地点: | 项目位于东湖高新区内,西起未来三路,东至区界,规划全长约1982米,红线宽60米 | ||||||||
招标类别: | 工程总承包招标 | ||||||||
招标内容: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内容说明: | 主要有武鄂连接通道-高新二路(未来三路-区界)及周边配套改善建设工程项目给水工程总承包(EPC)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工程建设后续全过程技术服务(含补充设计和变更设计)、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和缺陷责任修补等。 |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865.042 | 立项批准文号: | 武新管政务[2023]131号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180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
质量要求: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规范及图纸审查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公告发布及招标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24-03-01 17:00 ~ 2024-03-26 10:00 | ||||||||
投资总额(万元): | 865.042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自行下载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自行下载 | ||||||||
招标文件下载方式: | 网上下载 | ||||||||
评标办法: | 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综合评估法) | ||||||||
公告状态: | 下载未开始 | ||||||||
其他要求: | 一、投标人应具备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两类资质:(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在近五年(2019年3月至投标截止之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具有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②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投标人为独立投标的,应具有独立承接的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或同时具有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应具有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应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施工和EPC业绩以完工时间为准,至少提供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备案资料;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提供合同协议书。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投资额不低于400万元的市政管道工程)。 二、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 联合体投标人承担有资质要求的建设内容时,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对应资质; (4)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 三、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鄂建文〔2015〕83号)的规定,“省内外建筑企业在各市州区域流动,统一实行一体化平台登记管理”。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网址:http://jg.hbcic.net.cn/web/)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 四、其他要求(含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等): 1、主要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且为投标单位员工,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受系统字数限制,“四、其他要求”接本公告备注) | ||||||||
备注: | (上接“其他要求”):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五年(2019年3月至投标截止之日)担任过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市政工程项目),提供项目经理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4)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投标单位员工,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5)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且为投标单位员工。 2、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被有关部门依法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上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罪;提供裁判文书网截图);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行为(提供不参与串通投标承诺书),上述情况均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方均需提供)。 3、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牵头人财务报告即可)。 4、投标人出具所提供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5、根据建市规(2019)12 号文、鄂建设规〔2021〕2 号文规 定,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本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备注: 1、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采用不见面远程递交、解密方式进行,有关投标文件的制作、递交、解密等操作可咨询027-********、027-********、**********,联系人:高工。 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开标会操作规程详见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下载中心附件。 3、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 (鄂建文〔2015〕83号)的规定,“省内外建筑企业在各市州区域流动,统一实行一体化平台登记管理”。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网址:http://jg.hbcic.net.cn/web/)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 4、投标人必须保证其提交所有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若招投标期间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招标人将报主管单位依法取消投标资格。 5、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投标人在法定期限外就招标文件内容提出疑问或者异议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均视为合格投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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