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昌江黎族自治县红林农场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股权价值评估选聘中介机构的公告
昌江黎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昌江黎族自治县红林农场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股权价值评估选聘中介机构的公告
昌江黎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昌江黎族自治县红林农场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
股权价值评估选聘中介机构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选聘1家中介机构对昌江黎族自治县红林农场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股权价值进行评估。欢迎具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一)昌江黎族自治县红林农场集团有限公司:于1989年11月27日经昌江黎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册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M。注册资本:8000万元,注册地址:昌江县石碌镇红林路11号;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经营范围:农、林、牧业,房地产开发,橡胶,商业贸易,财产租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日用化工产品,化肥,花卉,塑料制品;技术咨询服务(以上项目涉及许可证管理行业的凭证经营)。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万元。
(二)昌江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于2005年11月15日经昌江县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780*****XF。注册资本:9000万元,注册地址:昌江县人民北路198号(原检察院办公楼3楼),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业务范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河道采砂;河道疏浚施工专业作业;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工程管理服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万元。
(三)海南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5日经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注册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069******W。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昌江县石碌镇红棉西路3号,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业务范围:一般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工程,房地产开发经营,仓储服务,投资与资产管理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122万元。
(四)昌江黎族自治县乡村振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13日由昌江黎族自治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069******E。注册资金:*****万元,注册地址:昌江县石碌镇人民北路198号(原检察院办公楼2楼),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经营范围:农业及林业项目开发,农田水利开发,城乡综合开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旅游开发,河砂、矿石开采、销售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7496万元。
(五)昌江黎族自治县昌化林场森林发展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24日经昌江黎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册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5T354D4L。注册地址:昌江县海尾镇昌化林场办公室,注册资本:3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经营范围:森林资源管护(政府购买服务),土地租赁,森林培育,森林旅游,经济林、花卉、种苗生产及销售、种植业、林产品加工、物业管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761万元。
二、基本要求
(1)评估目的:对昌江黎族自治县红林农场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股权价值进行评估,为企业改革重组、划转股权提供价值参考。
(2)评估范围:昌江黎族自治县红林农场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整体资产及负债。
(3)工作时间与工作效果:资产评估机构须于中选次日进场,应派出至少3名具有资质的评估人员负责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执业10年以上,进场后60日内提交评估报告。
三、参选资格
参选机构必须在海南省内注册并且具备资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近3年内没有被国家、省级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因工作质量问题予以行政处罚或禁入的记录,无其他违规、违纪等不良执业记录。
四、经费预算
工作控制价预算为叁拾万元(¥******元),超过控制价则为无效报价。控制价包含但不限于税费、评估费、食宿费、差旅费等。
五、报名材料
(1)参选机构必须是在海南省内注册成立的评估机构,且同时具备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资质的资质证书或备案文件。提供资产评估机构和评估师近3年内没有被国家、省级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因工作质量问题予以行政处罚或禁入的记录,无其他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佐证证明材料。
(2)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破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的状态等佐证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
(4)近三年同类业绩证明材料;
(5)单独密封报价函(报价函格式自拟)。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选聘办法
(一)遴选工作由遴选人对报名并提交遴选资料的所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
(二)1.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1家时,该单位直接作为本项目中选单位;2.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2家以上(含2家)时,则根据报价单位资质、相关业绩、报价、信誉、服务能力等情况综合评定,择优选定1家作为对本项目的中标单位。
(三)中选结果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示3天。
(四)由昌江黎族自治县财政局与中选单位签订合同。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可现场提交或邮寄。报名单位符合上述资格要求,可结合自身条件,将报名材料(密封并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送往(或邮寄)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市民广场二路财政局301室。本次报名不接受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报名。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要求报送文件将予以拒收。
(三)联系人:林工,联系电话:0898-********。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昌江黎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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