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创业园设施招标公告

农民创业园设施招标公告

关于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涧口村委会

涧口村农民创业园设施招租的公告

为了贯彻莆田市城厢区政府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精神,适应乡镇的持续发展,我司受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招租人)委托,将位于城厢区华亭镇涧口村的一宗农民创业园设施对外招租承包,欢迎各方有识之士前来参与密封报价。

一、招租的情况介绍

招租人提供位于城厢区华亭镇涧口村的一宗农民创业园设施,用地面积约3118㎡,总建筑面积约8314㎡,其中:一幢三层框架结构楼房,设计用途为冷库,建筑面积约为8314㎡,层高约6米,目前土建工程已完整。(注:招租标的的具体朝向、结构、位置、高度及实际面积等具体情况请各投标人到实地查看。若投标人未到标的物实地查看而影响投标的后果自行负责)

二、承包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合法的企业。

三、招租要求

1.本次公开招租设最低限价(详见下面要求),低于最低限价的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

2.中标人必须自觉维护房屋的完整。中标人不可进行影响建筑结构和安全的装修和改造,否则招租人有权收回,并取消所有押金和已交的所有租金归招租人所有。

3.投标人不得干扰投标、开标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

4.在承租期内,一切税费(含水电费)均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禁从事违法活动。如有违反,一切后果自负,招租人有权收回标的物,并取消所有押金和已交的所有租金归招租人所有。

5.在承租期内,中标人应严格遵守劳动安全、消防安全、治安安全、食品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坚决服从招租人及执法部门的检查、监督与管理,中标人如在各项检查时,未能达到规范合格标准的,招租人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的履行,立即收回标的物,并取消所有押金和已交的所有租金归招租人所有。中标人在承租期内,发生的任何事故均由中标人负责,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照价赔偿,同时招租人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的履行,立即收回标的物,并取消所有押金和已交的所有租金归招租人所有。

6.下列情况招租人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并将所缴纳的押金和结余租金退还给中标人。中标人由此发生的相关损失,不得向招租人提出任何要求的补偿或赔偿。

1)招租人因上级指令性要求需要改变经营场所用途或房屋出售、置换的;

2)因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变化或不可抗力原因的;

3)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改造的;

4)租赁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7.在承租期内,倘若中标人擅自将标的物转租、转借、转让给他人,一经查实,招租人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的履行,收回标的物,并取消所有押金和已交的所有租金,取消的押金和租金归招租人所有。

8.承租期满,中标人应无条件撤出,并按租赁合同规定把承租的标的物交还给招租人。

四、招租承包期限

合同期限为十五年(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若受国家政策性调整变化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影响的,招租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承包费则以实际时间计算。如若招租人再次将标的物对外招租,在同等条件下,原承包人优先。

五、最低限价

每年承租的最低租金限价在开标前另行公布,该房屋的评估年租金为82.60万元人民币(该租金为净租金,即实收租金,不含税收及日常维修维护费用、管理费等。依据为福建建友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1月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估价报告编号:闽建友估房字第********7号),且要求以后每年的租金每年递增3%,低于最低限价的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

六、时间、地点安排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28日~2016年5月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招租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5月9日15:30

3.报名、咨询、来往信函: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荔景广场12号楼202。文件递交地点:莆田市华亭镇政府四楼会议室

七、报价及履约保证金

每个报价人需提交保证金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0000.00元)。保证金可以在报价现场提交,但必须用信封密封,开完标后,落标人当场返还;成交人的保证金将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须提交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应在与招租人签订承包合同前交清。

八、确定承包方法

1.本次招租要求报价人密封报价,每一报价人可以作一次报价,且只能有一个报价,不能有二个或多个报价。对符合招租要求的报价人,报价最高的报价人确定为成交人。

2.若出现最高报价有二个或多个相同的情况,那么本次的定标原则为在最高报价相同的报价人中采用抽签方式来确定最终的成交人。

3.若出现第一成交候选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的,其保证金将被视为违约而取消归招租人所有,将由第二成交候选人替补,替补的成交价格按第二成交候选人报价为成交金额;但若第二成交候选人不同意成交,其保证金也将被视为违约而取消归招租人所有,那么本次招租则以招租失败处理。

九、招租服务费:成交人须向招租代理人(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支付成交价总额1%的服务费。

十、合同签订:

1.成交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持中标通知书5日内与招租人签订承包合同;招租文件条款、成交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均为合同的条款。在与招租人签订承包合同时还应向招租人提交人民币肆万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

2.若成交人未能在5日内与招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其保证金也将被视为违约而取消归招租人所有。

十一、租金支付方式

确定成交人后三天内,须与招租人签订承包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天内一次性支付第一年的全额租金;以后每年的租金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缴纳。

十二、我司将在华亭镇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本次招租的相关信息。

十三、凡对本次招租提出疑问的,请于5月4日前与我司联系(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人:小陈,联系电话:****-*******/*******

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涧口村民委员会

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报价文件格式

附件1

报价承诺一览表

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涧口村委会:

根据贵司的招租报价邀请,我方愿意参与本次招租活动,经认真充分考虑,现承诺并报价如下:

每年租金:人民币 元整,¥: 元。

报价单位(盖章):

日期:

附件2

报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涧口村委会:

现附上我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承诺其真实有效。

报价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报价人身份证(复印件)

报价人/单位(盖章):

日期:

附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兹有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姓名),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为本次招租的报价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仅对该项目有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被授权人职务:

报价单位全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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