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楚雄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选取项目前期水保、环评咨询服务机构入
围项目
(招标编号: 浩宸招字[2024]第 01004 号)
项目所在地区: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
本楚雄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选取项目前期水保、环评咨询服务机构入围项
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楚雄城建投资
开发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规模:包含但不限于楚雄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与运营所涉及项目的水土保持
方案及规划环评报告的编制,实际工作内容以招标人要求为准。(不包含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楚雄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选取水保、环评服务机构入围项目;
(001 楚雄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选取水保、环评服务机构入围项目)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且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
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承诺)。
3.1.2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项目团队人员要求
3.2.1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环保或水保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并提供相
关证书证明材料和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 6 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
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若为退
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原件扫描件即可。如投标人未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2.2 项目团队要求:其他成员不少于 3人,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和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 6
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
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若为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原件扫描件
即可。如投标人未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3 财务要求:
3.3.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提供 2020 年度至本
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成立不满 1 年的
投标人提供自成立以来公司内部完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或开标日期前 3 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或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自行承诺)。
3.3.2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 1 月至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税款所属时期) 任意 1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
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及提供 2023 年 1 月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费
款所属时期) 任意 1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 凭证或社保管理
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
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成立未满 3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
投标人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做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4.2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
文书网查询, 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 查询时间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
时间止);
3.4.3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记录人((投标人自
行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查询
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查询时间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3.4.4 诉讼及仲裁:如实说明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
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 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
影响申请人在本投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 从 2024 年 03 月 0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3 月 07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 代理机构现场获取
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03 月 21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楚雄浩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楚雄市鹿城镇中大街 395 号三楼 )(遇其
他特殊情况地点另行通知)纸质文件递交
开标时间: 2024 年 03 月 21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楚雄浩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楚雄市鹿城镇中大街 395 号三楼 )(遇其
他特殊情况地点另行通知)
5.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 2024 年 03 月 01 日起至 2024 年 03 月 07 日截止,
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到楚雄浩
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楚雄市鹿城镇中大街 395 号三楼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 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参加的提供);
(4)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到场的出示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报名时应出示上述资料的原件, 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登记后退还, 复印件作为报名资料提交报
名受理处备查。
5.3 招标文件售价 200.00 元/份,售后不退。
5.4 未按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 标 人: 楚雄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楚雄高新区振兴路 559 号一楼
联 系 人: 刘工
电
话: 0878-3395850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楚雄浩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楚雄市鹿城镇中大街 395 号
联 系 人: 唐工
电
话: 13648787736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