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招标代理机构选聘(2)招标公告
2016年招标代理机构选聘(2)招标公告
比选公告
邢台电信2016年招标代理机构选聘项目(2)比选人为中国电信集团公司邢台市电信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参加比选。
1. 项目范围
本比选项目内容为邢台电信2016年招标代理机构选聘项目(2)中所需的招标、比选代理服务,本项目拟中标2个投标人,中标份额第一名按70%,第二名按30%分配。
2. 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且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招投标业务。
2.1.2.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选。
2.1.3. 参选人资质须符合以下条件:
参选人须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或通信企业协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甲级资质;
2.1.4. 参选人需具备中国电信省级或地市级单位招标代理经验【须至少提供5份公开招标代理业绩(2015年1月1日至今),以上发布的数据为准,比选人在回标当天现场查验】;
2.1.5. 参选人近4年无重大违规记录、无因违规违纪被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通报、处罚。
2.1.6. 参选人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参选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招标师,项目团队中(除项目负责人外)也应至少包含1名招标师;
2.1.7. 参选人应自有专家库,且在工信部“管理平台”专家库中专家总数大于100人;
2.1.8. 参选人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2.1.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10.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 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2.2 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3 参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4 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2.2.5 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2.2.6 参选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获取比选文件
3.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16年4月28日至5月3日,上午9时至12时与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联系获取比选文件,联系人:高天驰,联系电话:189*****650。获取比选文件地址:邢台市高开区长安南路189号邢台电信分公司。参选人领取前请务必先电话联系本项目联系人。
3.2现场获取比选文件,需提供如下购买证明文件:
(1) 公司介绍信
(2) 领取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比选文件发放登记表(格式详见比选公告附件)
3.3如参选人不能到现场购买比选文件的,须提供的如下证明文件:
(1) 公司介绍信盖章扫描件
(2) 领取人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3) 比选文件发放登记表扫描件(具体内容及要求见3.2(3)条)
以上证明文件需要在比选文件获取期内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4. 参选文件的递交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6日9时00分,递交到邢台市高开区长安南路189号邢台电信分公司附属楼3楼323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参选文件将被拒绝。
本次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进行,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6. 联系方式:
地 址:邢台市长安南路189号邢台电信分公司
联 系 人:高天驰
电 话:189*****650
电 子 邮 件:189*****650@189.cn">189*****650@189.cn
招 标 人: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邢台市电信分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公司
2016年4月27日
标签: 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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