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镇华中智谷项目建设用地拆迁项目招标公告

华容镇华中智谷项目建设用地拆迁项目招标公告

华容镇华中智谷项目建设用地拆迁项目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华容镇华中智谷项目建设用地拆迁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实施。项目招标采购单位为鄂州市华容区华容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为鄂州阳光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相关内容规定,本次采购服务内容不属于集中采购目录范围以内,另外,由于本项目服务为华中智谷建设项目前期征地拆迁安置工作费用,属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不属于政府年度预算内资金,因此不适用政府采购相关管理范畴。因此,经研究决定,本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社会机构参与投标竞争。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地点:华中智谷项目建设所在地华容镇铁咀村;

2.2招标范围:华中智谷项目建设所在地华容镇铁咀村一组吴家榜、三组小湾、十八组万家湾共计114户,约*****平方(按实际征收房屋面积计算)民用住宅的征收动迁、拆除工作。工作内容主要包括:调查、登记、宣传、解释、动迁谈判、费用补偿、起草审核和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组织被征收人腾退、搬迁房屋、整理装订资料档案、电子档案扫描和录入信息、根据房屋征迁信息录入情况组织安置房分配活动、负责拆除被征收人已搬迁的房屋及附属物、建筑物,并清理干净和自行处理拆除的废旧建筑垃圾、渣土外运等。(具体采购需求及服务范围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3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 243.36万元(暂按*****m2×117.00元/m2计算)(更正后)

招标控制单价:117.00元/m2(即为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填报的单价不得高于该价格,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4合同履约期限:

(1)自采购人发出征收公告(或签约通知)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除安置房分配以外的全部工作;

(2)安置房分配活动应在动迁及拆除工作完成后根据安置房建设进度按照招标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房屋征收(拆迁)等相关内容;

3.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3.3为本项目实施开展拆迁评估、审计业务工作的单位或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更正后)

5.招标文件的获取(更正后)

5.1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地址:2022年4月6日至2022年4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在鄂州阳光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鄂州市文苑壹号34号门面二楼,鄂州市吴都中学东门对面),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

5.2.1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相关法人机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2.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5.2.3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 “中国政府

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应能充分反映出投标企业无相关处罚和负面记录信息)

(报名资料应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全部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在报名资料封面上应注明联系人名称、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采取书面递交:

6.1书面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资料在2022年4月14日上午9:30时前提交至鄂州阳光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同报名地址),由代理机构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资料将被拒绝。

6.2本项目的评审会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鄂州阳光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同报名地址)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进行发布,相关澄清答疑及评审公示均在该网进行公开。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鄂州市华容区华容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邹海松 电 话:187*****662

代理机构:鄂州阳光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袁梓农 电 话:159*****038


标签: 华中智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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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阳光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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