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梧桐湖学校校车租赁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梧桐湖学校校车租赁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梧桐湖学校校车租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鄂州市文苑壹号 34 号门面,吴都中学东门对面阳光造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EZYG-ZFCG-2022-012
3、项目名称: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梧桐湖学校校车租赁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80(万元)
6、最高限价:280(万元)
7、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8、合同履行期限:2年,试运行三个月,通过采购人组织的考核(考核规则由采购人制定)签订正式合同,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一年期满后经采购人同意,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一年。在合同期内,中标人不得转让、转包第三方,所有校车必须是公车公营模式。中标人如不能通过采购人的考核,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重新招标。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校车运营备案证明材料;
(2)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10月27日至2022年11月02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鄂州市文苑壹号 34 号门面,吴都中学东门对面阳光造价
3、方式:
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获取采购文件等资料:
(1) 法定代表人及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现场核对) ;
(2) 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 报名登记表 (本公告下方附件处自行下载后填写盖章)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2年11月18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鄂州市文苑壹号 34 号门面,吴都中学东门对面阳光造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鄂州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有需求的中标的中小微企业 可以向意向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申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梧桐湖学校
地 址:湖北省鄂州市梧桐湖新区
联系方式:柳先生130*****170、龚先生138*****8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鄂州阳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鄂州市文苑壹号34号门面、吴都中学东门对面
联系方式:07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向哲文
电 话:135*****605
标签: 校车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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