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廉政教育中心新建项目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温州市廉政教育中心新建项目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州市廉政教育中心新建项目劳务分包,招标人为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郭溪街道梅屿村,位于规划的教育路与屿底路交叉口的东北角,东侧与在建104国道间J-06地块为规划的防护绿地,南侧与已建的小学间为规划道路,西侧为规划道路和公园绿地,北侧J-02地块现为空地。总建筑面积约为*****㎡,施工工期暂定为570日历天,工程造价暂定3亿元。

3、招标(服务)范围:

3.1劳务公司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工程项目的实施、组织人员进场;

3.2劳务公司需至少派遣1名劳资专管员,常驻现场办公,每周日休息1天,日常按项目部考勤纪律打卡上班;

劳资专管员负责以下工作:

(1)负责本工程所有劳务工人与劳务公司签署劳务合同事宜;

(2)负责本工程所有进场劳务工人身份证收集,实名制录入;

(3)负责本工程劳务工资造册,共3份,1份工资总额,1份专户,1份基本户;

(4)负责劳务工人工伤保险录入申报、工伤保险认定、工伤保险保险等事宜;

(5)负责建立劳务台账,对接劳务工资发放的专项检查;

(6)负责实名制门禁系统监管(若有损坏,及时通知项目部安全员);

3.3劳务公司每月根据工资册足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送至公司财务部门;

3.4劳务公司每月足额支付劳务工资至工人账户;

3.5劳务公司不得有5000元工资限制,工人工资足额发放;

3.6实名制软硬件(闸机、实名制人脸扫描机、身份证读卡器)由招标人提供,劳务公司负责与政府相关部门要求软件系统对接;

3.7劳务公司须按照本集团公司最新颁布的劳务分包合同版本内容的约定要求(本集团公司颁布的劳务分包合同版本格式附后)。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劳务)、安全生产许可证。

4.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须完成过(或在建)至少2个合同额达到6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提供合同(协议)等佐证材料(作为资格审查资料)。

4.3投标人必须在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劳务分包合格名录内(除长期未合作名录库外)。

4.4公司注册地在温州地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报名及申领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5日,上午8 :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路619号温州建设商务大厦11楼第二工程分公司经营管理科。

5.2 领取时提供公司介绍信、申领人身份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3日10时00分,地点为温州市鹿城路619号温州建设商务大厦11楼第二工程分公司经营管理科。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开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和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采平台上发布。

8.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招标采取资格后审。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分公司

联系人:胡工

电 话:0577-******** 135*****900

邮箱地址:********@qq.com">********@qq.com

监督人:温州建设集团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周飞飞

联系电话(传真):0577-********

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分公司

2023年03月01日


标签: 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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