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鲁0211破14号选聘危险废物处置单位邀请函
2023鲁0211破14号选聘危险废物处置单位邀请函
选聘危险废物处置单位邀请函
(2023)瑞星海藻破管字第1-20号
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
2023年10月13日,黄岛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鲁0211破申1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青岛瑞星海藻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星海藻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10月20日作出(2023)鲁0211破14号决定书,指定山东齐鲁(青岛)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了使清算工作顺利、有序、高效地进行和开展,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拟聘请一家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完成对瑞星海藻公司危险废物的处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于下:
一、瑞星海藻公司基本情况
青岛瑞星海藻工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月1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56******Q,法定代表人:丁子合,注册资本:1188万元人民币,地址:青岛市黄岛区峄山路791号,国标行业: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食品添加剂:褐藻酸钠(高粘度、中粘度);生产、销售海藻酸钠(工业级)、碘(工业级)、褐藻胶,货物进出口,机械加工:纺织机械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处置单位的工作内容
(一)概况
对瑞星海藻公司厂房内的盐酸、硫酸、甲醛等危险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处置结束。
(三)要求
1.招标人针对本项目无法提供工程、设备、技术人员条件支持,处置过程中的材料(包括水、电、化学用品及其他耗材)供应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报价时请综合考虑;
2.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及挂靠;
3.投标人中标后须在管理人限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清理工作。
三、处置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应为依法设立或相对独立的机构,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应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具有完成任务所需的组织管理机制、协调能力;
3.具备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资质,能够承担本项目的运转、处置等相关工作并出具相关证明;
4.具备相关的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并具有相关项目处理所需的设备设施;
5.应配合办理环保部门要求的手续;
6.积极配合管理人的工作,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利益方的监督;
7.尊重管理人安排,能够在合理时间内完成处置工作;
8.有危险废物处置的相关经验;
9.具备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处置单位应提交的竞选文件
1.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2.处置单位简介;
3.信用证明;
4.危险废物处置资质证明材料;
5.授权委托手续;
6.曾承办危险废物处置项目的证明材料;
7.危险废物处置服务方案;
8.报价函。
五、参与时间及方式
若贵单位有意承接本次危险废物处置业务,应按上述第四项要求及时向管理人提交材料,材料一式五份。
管理人将在人民法院及债权人、债务人等的监督下,根据案件及危废处置单位提报材料书面评审并确定中标单位。
时间:报名截至2024年3月18日17时
方式:邮寄或面送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青大三路8号保利中心十层山东齐鲁(青岛)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律师 156*****882
青岛瑞星海藻工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3月1日
标签: 危险废物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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