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气一厂2016年惠民工程食堂扩建招标公告

采气一厂2016年惠民工程食堂扩建招标公告

采气一厂2016年惠民工程食堂扩建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采气一厂2016年惠民工程食堂扩建项目,具体工作量已施工图纸约束为准。

2.2、招标范围:靖边基地员工餐厅扩建工程(详见图纸);

2.3施工地点: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

2.4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5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的服务内容;

3.3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html">施工总承包企业*******.html">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近三年有相近或相似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

3.6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7进入油田的供应商、施工商及服务商,均须在检察院进行行贿档案查询。本项目要求各投标单位自行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由检察院出具的近二个月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原件或清晰的彩色扫描件。若“告知函”二维码不能被识别,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投标者,请于 2016年4月28日至5月 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在银川市兴庆区石油城管道基地家属院15号楼5单元202室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每份售价800元人民币。只接受银联刷卡业务,不受理现金购买。

4.5 本次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5月1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石油城长庆油田生产指挥中心1楼第3会议室(详见现场指示牌)

5.2 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保证金按项目提交,金额为八千元人民币,采用电汇形式。

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注意以下事项:

户 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城南支行

账 号:1299 0545 5810 101

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单位名义(从基本账户转出)递交,电汇递交投标保证金须注意:投标保证金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并注明“ GXTC-*******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财务部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八、开标

开标时间:2016年5月1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宁夏银川石油城长庆油田生产指挥中心1楼第3会议室(详见现场指示牌)

九、其他

招标人: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石油城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 行 机 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联 络 地 址:西安市雁塔区崇业路23号丰泰大厦8层D室

邮 政 编 码:710065

联 系 人:贾皓

联 系 电 话:****-******* 133*****205

传 真:***-********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户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西安含光路支行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账号:7252 2101 8260 0132 017

2016年4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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