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艺大厦1楼顶棚防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海艺大厦1楼顶棚防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海艺大厦1楼顶棚防护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 海艺大厦1楼顶棚防护工程(施工)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Z*****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艺大厦1楼顶棚防护工程(施工)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人民政府第七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福建省人民政府第七办公室,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厦门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范围:海艺大厦1楼顶棚防护工程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招标控制价为******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招标控制价为******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 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专业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投标时,未发现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投标。③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3月4日至 2024年3月8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福州市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不具备投标资格。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6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3月1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福州市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人民政府第七办公室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街道岭兜西路297号海艺大厦,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135*****499,传真: /

联系人: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转807,传真: 0591-********

联系人:邱媛媛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账户名称: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118*****010*******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五一支行

(投标人需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注明:“HXZ*****”,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建省人民政府第七办公室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2号

联系电话:0591-********


开标地点: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福州市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防护工程 楼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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