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城公交候车亭商业灯箱广告位招商竞价公告
桂城公交候车亭商业灯箱广告位招商竞价公告
佛山市汇众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现就桂城公交候车亭商业灯箱广告位招商用竞价方式进行竞投,欢迎合格的竞投人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桂城公交候车亭商业灯箱广告位招商(下称“本项目”)
2、项目编号:*******-0201
3、项目地点:桂城街道辖区内公交候车亭,总数量:A级别(繁华度高)的数量是273个,B级别(繁华度一般)的数量是203个,C级别(繁华度低)的数量是45个,其中通电数量为485个,不通电数量为36个,共521个。(站点数量、位置等相关情况详见本竞价公告附件)
4、租赁用途:竞得人在合法合规使用租赁物的前提下,用于经营广告宣传等相关内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广告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等内容,竞得人不得改变租赁物的用途。
5、竞投人对对该租赁物的现状、经营环境、照明等情况清楚了解并愿意承租。竞投人签订本合同时已自行到该租赁物现场进行勘察,了解该租赁物现状,竞投人签订本合同即视为对使用该租赁物无异议,竞投人以租赁物面积、照明设备、电源使用、展画效果等原因为由拒绝履行本合同,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6、租赁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5年。
7、租金递增情况:租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2年递增5%。
8、租金的收取方式:租金实行先缴交后使用的原则,竞得人按季度缴交一次租金。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竞得人需将当期租金一次性支付给出租方;此后,竞得人必须于按季度首月10日前交付当期租金,(遇节假日可顺延)。租金的缴纳须按出租方要求的方式(如支票、银行托收、银行转账等方式)进行。
8.1、出租方收到租金后开具发票给竞得人,租赁期内,除因开具租金发票所产生的税费由出租方承担外,其他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管理费、电费、租赁物及租赁物所在的公交候车亭站点的日常维修保养费、租赁物及租赁物所在的公交候车亭的经营已知及未知税费等)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各项申请申报手续均由竞得人自理。
若因竞得人原因欠缴上述税、费而产生的后果和法律责任一律由竞得人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8.2、电费支付:由竞得人按照相关收费标准自行缴交至电费收费部门,其中,水电分表由竞得人自行安装。
9、交易底价:人民币3,715,740.00元/年。
10、竞价方式:明标
11、增价幅度:每次举牌增幅人民币1万元/年(竞拍时,经出租人代表同意,主持人可适当变更增价幅度)。
12、交易保证金:人民币60万元(须一次性足额支付至指定账户)。
13、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汇到出租方指定账户内。
14、公交候车亭维修维护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汇到出租方指定账户内。
二、合格竞投人准入条件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二)竞投人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参加报价的必须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代表。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竞得人经营公交候车亭广告业务的合法权益,出租方保证在租赁期限内为竞得人营造良好的经营管理环境。
2.在租赁期间,出租方负责租赁物的维护管养(包括非竞得人原因导致的硬件设施损坏),租赁物电力供应按现状交付竞得人使用,使用期间出现错峰用电、正常停电、故障维护等非出租方因素导致不能正常电力供应的,出租方不作任何赔偿或补偿由竞得人自行解决。
3.在租赁期间,出租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监督租赁物的使用情况,发现破损或乱张贴等情况属于竞得人所维护范围内的,出租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竞得人后,竞得人须于出租方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修复。
4.在租赁期间,出租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监督竞得人在租赁物内经营的广告画面的合法性和连续性,如发现租赁物闲置(竞得人悬挂招商广告不作闲置处理)超过7天或竞得人经营的广告画面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等规定的,出租方有权要求竞得人立即整改。
5.出租方负责将租赁物移交给竞得人。
6.出租方有权审核竞得人在租赁物内经营的广告画面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7.租赁期内,根据城市建设或改造需要,当公交候车亭进行迁移、拆除、改建或停止使用时,甲方有权单方面减少租赁物的数量,竞得人须无条件配合,出租方不负任何违约责任。若租赁物数量减少的,可在相同路段或同等级路段中选取同等数量的公益广告位进行置换,租赁物无法进行对等置换的,在本合同约定数量作核减处理,上述公交候车亭灯箱广告位数量的调整,需出租方、竞得人双方进行书面确认。租赁物的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单价(当期月租金÷当期广告位数量)×减少后实际广告位数量进行结算。
8.出租方有义务提供相关资料协助竞得人办理相关经营手续,但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9.出租方负责向竞得人提供租赁物,相关广告工具、设备、安装、维护由竞得人承担。
10.合同期满后,竞得人必须将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公交候车亭站点灯箱广告位依约返还给出租人。
11.竞得人的广告发布需要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若发布的广告需经有关部门审查发布的,竞得人必须提供相关合法有效的批文给出租方。
12.竞得人展示的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要求,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不得损害出租方的合法权益、同时遵守各项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如竞得人广告违法或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导致出租方被投诉、处罚或追索的,出租方有权要求竞得人立即整改,竞得人赔偿出租方全部损失。若竞得人违反上述规定,每次须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元,并立即终止侵害行为,及时纠正;竞得人逾期超过10天未整改的,竞得人须再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元,否则视为竞得人根本违约;竞得人根本违约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竞得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并不予退还竞得人已付租金,竞得人应按合同第五条第(二)项约定返还租赁物并支付占用费及其他费用。
13.根据城市建设或改造需要,现有公交候车亭灯箱广告位站点灯箱广告位若因政府规划建设需要变动位置或取消时,可在相同路段或同等级路段中选取同等数量的公益广告位进行置换且双方须签订站点置换确认书,租赁物无法进行对等置换的,经出租方、竞得人双方书面确认数量及时点后,租赁物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单价(当期月租金÷当期广告位数量)×减少后实际广告位数量进行结算。
14.租赁期内,出租人负责公交候车亭灯箱广告位原有通电站亭的电力供应,电费由竞得人承担。
15.竞得人负责租赁物广告设施画面的维护管理,上画、换画及施工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如因租赁物画面受损、残旧脱落等必须进行更换的,全部费用及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均由竞得人负责。如出租方因此被追索的,竞得人需全额赔偿出租方损失,竞得人拒绝赔偿的,出租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没收乙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并不予退还竞得人已付租金,竞得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二)项约定返还租赁物并支付占用费。
16.租赁期内,如因政府或出租人需要使用公交候车亭灯箱作公益广告宣传的,出租人将按照使用灯箱数量和使用时间延长相应的灯箱经营期作为补偿。
17.竞得人负责公交候车亭灯箱广告设施的日常保洁(每季度最少清洗1次,如有特殊情况,出租方可要求竞得人加强日常保洁,竞得人必须无条件配合,保洁范围包含灯箱外立面的清洁、乱张贴牛皮纸的清理)。竞得人须根据出租方监督结果,在接到出租方通知后3日内,对候车亭广告设施进行保洁(如有城市管理考评或创文,须在接到出租方通知后立即对候车亭广告设施进行保洁)。竞得人所负责的保养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①修复破损或脱落的广告画面;
②负责广告灯箱的日常保洁(包括但不限于灯箱污渍的清理、牛皮癣的清除);
③修复损坏的站亭设施(含灯管、镇流器、玻璃等)。
18.竞得人必须保证所经营公交候车亭灯箱广告箱画面的连续性,做到不空缺、内容完整,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连续7日或以上出现公交候车亭灯箱广告箱画面空白现象。
19.未经出租人同意,竞得人不得擅自对公交候车亭灯箱广告位经营权有任何形式的融资、质押或转让等行为。
20.租赁期内,除因开具租金发票所产生的税费由出租人承担外,其他租金、违约金、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管理费、建筑物的日常维修保养费、物业经营已知及未知税费等)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各项申请申报手续均由竞得人自理。
21.竞得人应如期、足额向出租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及维修维护保证金。如竞得人逾期缴交上述款项,每逾期一天,出租人有权按竞得人应付未付金额的5?/天计算加收违约金,并且出租人有权采取停电、广告下画等措施,由此造成竞得人损失的,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如竞得人欠付任何费用达到30天的,出租人除有权收取相关违约金外,还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没收竞得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并不予退还竞得人已付租金,竞得人应本合同第五条第(二)项约定退还租赁物并支付占用费及其他费用。
22.租赁期间,竞得人在接到出租人租赁物维修通知后,必须即时响应并于接到通知后的20分钟内排除危险隐患,在2个日历天内完成修复工作,如没及时进行修复的,出租人有权另行安排修复,修复费用在竞得人维修维护保证金中扣除。因竞得人保管、维护不善、过失等原因,造成第三人伤害的,由竞得人承担责任,出租人有权要求竞得人立即修复或者赔偿损失。
23.施工时,竞得人工作人员必须做好安全措施,竞得人应对其所有工作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所有人员持证上岗,否则造成竞得人员工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在施工期间,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应设围挡做封闭处理,围挡上挂设照明灯,引导夜间车辆行人出行;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出租人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24.竞得人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竞得人有义务在10个日历天内主动拆除所悬挂的广告;若不按时拆除,乙方应按合同到期前最后一个月或合同解除时的租金标准的三倍向甲方支付占用使用费,同时,乙方还应承担租赁物在占用期间内所发生的一切其他费用,如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5.竞得人在租赁期满后,需恢复租赁物的原貌,并于恢复后2个工作日内组织出租人到现场进行验收,如验收合格验收结论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名和盖公章确认。如竞得人原因导致灯箱损坏,由竞得人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竞得人支付,若拒不维修,出租人有权扣除其全部保证金,以作维修费用,不足够维修费用的,竞得人仍需赔偿甲方损失。
26.公交候车亭灯箱广告位具体数量及移交候车亭灯箱广告设施状况以实际移交时为准(移交时双方签订移交确认书)。
四、本项目按照总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如仅有一个竞投人成功报名且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该竞投人以不低于交易底价的报价成交。如有二位或以上竞投人参与竞投,则采取竞价的方式交易;本项目交易失败的,另行组织交易。竞投人报价不能低于交易底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五、报名时间及地址: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港路桂城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六、报名前竞投意向人可自行到实地勘察竞投标的物,了解实际情况。
七、请各符合资格的竞投人必须在2024年3月18日17时00分前以竞投人的名称将交易保证金转账到指定账号并到账(账号详见竞价文件,到账时间以银行查询为准)。交易保证金款项逾期未到账的,视为未取得竞投资格,将不接受其竞价。
八、接收证明文件开始和截止时间:已报名并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4年3月19日9时00分起至9时30分(北京时间)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注:如不是法定代表人到场,必须同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证明文件到本中心现场进行竞投报到。提前、逾期递交或提供不符合规定的证明文件恕不接受。竞投人把填写好的证明文件投放在指定的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会议室),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九、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竞价文件费转账凭证复印件并加盖竞投人公章;
(5)报名前必须如实填写《竞价登记表》,报名时现场获取。
备注:竞投人必须凭银行出具的存款凭证获取竞价文件,不接受现金。(存款账户:①户名:佛山市汇众招标有限公司;②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佛山怡翠馨园支行;③账号:4405 0166 7290 0000 1139;④款项来源:*******-0201(项目编号)竞价文件费。)售后不退,售价:¥300.00元。
十、竞价会议开始时间/地址:2024年3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会议室(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港路桂城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1)竞投人必须凭证明文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竞价会议,独立法人机构最多只能派2人参加本次竞价会议。除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外,还有陪同人的,须提供《陪同人证明书》。
(2)凡未按规定提交有效凭证(证明文件、二代身份证原件)、严重扰乱竞价会议现场秩序及竞价会议过程中使用通信工具或可移动上网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机、手提电脑、ipad)的,经纪检等相关部门认定其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竞投人,将取消其竞投资格,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若竞投人及其陪同人员携带有通信工具或可移动上网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机、手提电脑、ipad),请于竞价开始前关闭该设备并放置于本中心指定位置。
注:如不是法定代表人到场,必须同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十一、竞得人在竞价结果公告后,如要放弃该项目成交权,则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以及出租方有权追讨竞得人造成第二次竞价的差额损失,该项目将重新组织竞价。
十二、交易保证金退还:如本项目无质疑或投诉,未成交的竞投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0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及竞得人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全额付清合同履约保证金后,出租方出具《交易保证金退还通知书》。本交易所自收到《交易保证金退还通知书》原件、租赁合同复印件次日起30日内将交易保证金划转回竞得人原汇款账户(不计利息),竞得人自行查收;如本项目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十三、联系方式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黄小姐:0757-********
佛山市汇众招标有限公司
余 工:0757-********
佛山市汇众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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