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河湖健康评价编制服务费采购公告

蓝山县河湖健康评价编制服务费采购公告

蓝山县河湖健康评价编制服务费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3月01日

蓝山县水利局的蓝山县河湖健康评价编制服务费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蓝山县河湖健康评价编制服务费

2、采购计划编号:蓝财采计【2024】4号

3、委托代理编号:HNYX-CG-2024-01

4、采购项目预算:******.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20日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 元。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需求

序号

包名

服务内容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1

蓝山县河湖健康评价编制服务费

蓝山县河流(东江等14条河流)河湖健康评价编制费用开展资料、数据收集与踏勘,确定河湖健康评价指标准,提出价指标专项调查监测方案与技术细则,形成河湖健康评价工作大纲。组织开展河湖健康评价调查与专项监测。系统整理调查与监测数据,对河湖健康评价指标进行计算赋分,评价河湖健康状况,编制河湖健康评价报告.

******.00

******.00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4年03月04日起至2024年03月08日止,每日09: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龙泉街道秀峰街中府国际广场A栋918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地址)持以下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本单位为其购买的2023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一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②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执业许可证》副本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③《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原件;

④供应商自行登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接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⑤其他说明。格式自拟,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公司简介、近三年内承担类似业务情况(如有则提供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合同等资料)和拟定的本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等。

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一套)领取磋商文件。不接受邮寄,从网上下载磋商文件需到我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03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永州市蓝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45室(湖南省蓝山县塔峰镇科技路)。

七、公告期限

1、本磋商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磋商公告,公告内容以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蓝山县水利局

(2)地址:蓝山县塔峰路102号

(3)联系人:卢康华

(4)电 话:187*****3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湖南悦鑫建设有限公司

(2)地 址: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龙泉街道秀峰街中府国际广场A栋918房

(3)联系人:黄日飞

(4)电 话:185*****188


附件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河湖健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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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悦鑫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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