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心拟对“可编程电热恒温干燥箱”(采购编号:SZCDCSB*******)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投标文件于2016年5月10日17时前寄(送)我中心总务设备科。我中心根据各投标单位的资质、资证、产品的质量及价格进行综合审核后,将投标结果以网上中标公告等方式通知中标单位。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大道龙苑路8号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楼230室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一、须 知
1、凡标注("★")号的条款为重要之商务或技术要求,投标文件中对标注("★")号的重要条款不响应或任何的不满足(负偏离),将导致废标。
2、对标注("★")号的技术参数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无技术资料支持的,将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技术资料:系指产品说明书、产品操作手册、产品数据手册、检测报告、彩页等)
二、商务要求
1、资格证明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1) ★授权:投标人若不是制造商,则必须是取得合格授权资格的代理商,投标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代理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
① 《营业执照》: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相关经营范围。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 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最近三年内(自2013年以来)无因经营中违法违规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
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2、投标报价1) 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含税),投标报价须包括:设备及运至合同指定地点的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包括安装辅材等)、调试、检验费等所有费用。
2) 投标人应按货物需求的要求逐项报价。报价包括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如安装调试费、运输、保险、服务培训费、国内货物的税金、项目验收时的试剂耗材、强制性第三方监督检验机构的验收检验费用等。投标总价应为各分项合计价格之和。与总项目相关的上述安装调试等费用须分摊计入各分项,不得以单项计费。
3)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报出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一旦核实确认,不能更改。对投标人漏报致使产品未能达到需求的功能和效果,或因缺少相应资质致使安装完成的产品不能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等,使产品不能正常使用,其费用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 投标人对每项内容的报价必须是唯一的。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5) 投标人应先充分了解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结合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的理解,认真阅读分析本项目相关条款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在投标报价中考虑,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时间延长等申请将不获批准。
6) ★本项目财政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投标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3、到货要求1)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 30 天(日历日)内。
2)投标人必须承担的设备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和提供设备操作说明书、图纸等其他类似的义务。
3) 交货地点:深圳市龙珠大道龙苑路8号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付款方法和条件付款方式:中标方将所有货物完好无损地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并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采购方在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历日内支付合同货款总额的100%。
5、售后服务1) 质保期:
① 货物免费保修期 1 年,时间自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保证在接到通知48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
② 质保期内,如果有因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损坏,投标人应对产品予以维修或更换,全部服务费和更换产品或配件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如不能修理或不能调换,按产品原价赔偿处理。
③ 保修期后继续支持维修,并确保生产商能持续提供设备所需要的耗材保障,并按成本价标准收取维修及零件费用。
2) 质保期后:投标人应继续支持维修,并按成本价标准收取维修及零件费用。提供技术支持和详细的售后服务计划,投标人应按其在深圳地区同类产品的最优惠价格提供保修服务。
3) 备品、备件的要求:质保期内如设备发生故障无法及时维修,中标人要在5个日历日内向采购人提供同款或不低于原设备功能和性能要求的备件。
4) 售后服务机构:须在深圳设有办事机构,能提供本地技术支持。须提供负责维护的售后服务机构名称、人员情况、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详细资料。
5) 维护保养:中标人应定期对产品进行预维护保养,以防患于未然。在整个产品运行过程中,中标人帮助采购人解决在应用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技术问题。
6) 培训:供应商提供详细技术资料并免费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技术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仪器操作、日常简单保养要点和故障简单判断等,现场培训须至少使2-3名用户方人员能独立完成基本操作及日常简单保养,培训时间不少于1天。中标人前来进行技术培训人员的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7) 运输及包装方式:保证货物的包装符合运输的要求,足以保护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受锈蚀、损坏或灭失。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8) 货物抵达交货地点后,中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进行收货检验,采购人接到通知后安排人员对货物的外包装完好性和外包装标示的品牌、型号、规格、数量是否符合要求进行检验,并签署相应的收货报告。
9) 产品质量要求标准:
① 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合法厂家生产和经销的原包装产品(包括零配件),必须具备生产日期、厂名、厂址、产品合格证等。
② 采购人在中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或司法干预。如果发生上述起诉或干预,则其法律责任均由供应商负责。
10) 关于验收:
① 投标人货物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产品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由投标人提供产品保修文件。
② 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才向中标人签发货物验收报告:
a、中标人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了全部产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
b、货物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性能满足要求。
c、货物具备产品合格证。
d、对技术人员完成培训。
6、产品到货时及产品验收时需提供的资料 随机技术资料应齐全,提供但不限于如下技术文件和资料:
1) 产品安装、操作和维修保养手册;
2) 产品使用说明书;
3) 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
4) 产品到货清单;
5) 产品保修证明;
以上资料在交验前各提供一套原件供存档使用。
三、技术要求
(一)总体要求 1、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制造厂商完整的、技术先进且全新的(包括所有零配件、专用工具等)原包装专业产品,仪器表面无划伤,无碰撞,随机技术资料齐全,其技术性能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和安全稳定运行的要求。若在调试过程中发现附件不全或不能运行,卖方应无偿补全、完善或更换,并承担买方由此产生的损失。投标人拟提供货物必须是该制造商(注册原产地)所生产的产品,而不是其它地区所生产的产品,如为进口产品,必须提供原产国相关进口资料。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计量检测标准。
2、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报出投标设备(配置)的品牌、型号、规格和详细的技术指标等。
3、 投标人须提供产品说明原件(包括产品彩页、彩色图片、技术性能说明及参数等)。
4、 本章技术要求仅为对产品的一般要求,投标人应按国际及国内的有关标准、规范及条例提供产品技术服务和承诺。技术要求中未列的,投标人认为须加以补充的内容,技术条款须特别注明,并提供相应资料。
5、 标注("★")号的条款为重要技术要求,投标文件中对标注("★")号的条款不响应或任何的不满足(负偏离),将导致废标。
6、 以下内容若有标注“▲”的条款均为非不可偏离条款,仅作为综合评分时的重要依据。
(二)仪器系统
具有程序升温功能的电热恒温烘箱。
(三)工作条件
3.1 环境条件:常温常湿
3.2 电源条件:200-240V,1N
(四)主要技术参数
4.1 仪器外部尺寸:1034*822*745(mm);内部尺寸:800*600*500;内腔体积:240L;
▲4.2具有强制对流的电子控制式APT.line 内腔预热技术;
▲4.3 温度范围:室温 +5 ℃到300 ℃;温度波动度:≤±0.3°C;
▲4.4 数字显示精度≤1 ℃
4.5 升温到150°C所需时间:≤27分钟
▲4.6在温度150°C时开门30秒,关门后恢复温度时间:≤10分钟()
▲4.7 具有MP控制系统:可编程为2个程序,每个程序10步或1个程序20步
4.8 个性化程序设置时间最大可达999小时59分
4.9可通过程序编辑器调整斜坡功能
▲4.10 搁板:镀铬及不锈钢材质,其中钢筋不锈钢隔板最高承重≥70KG/个
4.11可通过程序编辑器调整斜坡功能
▲4.12 独立的可调温度安全装置,2级(DIN 12880),带有可视报警;
4.13通过背后带有通风瓣的排气管(50mm)和前面的通风滑板,调节通风量
4.14 预留可接APT-COM数据控制系统的RS 422接口
(五)配置清单
5.1 主机1台
5.2 不锈钢搁板和镀铬搁板各两块
5.3 电源线1套
5.4 出厂测试单1份
5.5 备件:漩涡混匀器,ZX4型,红外线传感器,50ml垫片
四、评标方法
综合得分总分值为100分,分值:商务10、技术60分、价格30分。
(一)资格证明审查
1、 招标机构根据表1《资格证明审查表》的内容和标准,对所有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结论是“合格”或“不合格”。
2、 只有逐条通过《资格证明审查表》各项审查的投标人,其评审为“合格”,进入下一阶段的评标;有任何一项审查未通过的,其评审为 “不合格”,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二)符合性检查 1、 评标委员会根据表2《符合性检查表》的内容和标准,对所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的内容进行检查,结论是“合格”或“不合格”。
2、 只有逐条通过《符合性检查表》各项检查的投标人为“合格”,进入下一阶段的评标;有任何一项检查未通过的,其评审为 “不合格”,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三) 对标注("★")号的重要商务及技术条款的检查 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列明的商务、技术要求中标注("★")号的重要条款,逐条审核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对于这些条款的满足与否,填写表3《重要商务及技术条款检查表》,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
2、按照本章节《须知》的规定,只有逐条满足的投标人为“合格”,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视为无效。
(四) 商务评比 评委分析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条款与招标文件商务条件要求的偏差部分是否影响业主利益以及中标后的合同执行,根据表4《商务评议指标表》列明的各项评分因素,详细对比投标人的企业财务状况、相关业绩及经验、服务承诺等,并按相关要求进行评分。评委会将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以算术平均的方式对剩余评委会成员的独立评分进行汇总,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得分,得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 技术评比 评委分别对合格投标人的技术文件中的各项内容进行评议比较,根据表5《技术评议指标表》列明的各项评分因素,并按相关要求进行评分。评委会将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以算术平均的方式对剩余评委会成员的独立评分进行汇总,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技术得分,得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 价格评比 1、评审报价计算公式:
① 若投标人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投标人评审报价=投标报价*(1-6%)
② 若投标人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投标人评审报价=投标报价
2、评委分别对合格投标人的评审报价进行评分,得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填写表5《价格评议指标表》。
3、评分计算公式:
投标人价格得分= [1-(投标人评审报价-最低价)/最低价]×30%×100
注:最低价是指通过了符合性检查及对招标文件标注("★")号的重要商务及技术条款检查的最低评审报价。
6、投标价格的计算得分如果小于0分,则以0分记。
(七) 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1、将投标人的技术、商务和价格得分相加,即得出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得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综合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者优先。若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以技术分高者优先。
五、评标表格
表1:《资格证明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