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保亭县毛感乡南春村委会番道村二队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施工单位的公告
关于选聘保亭县毛感乡南春村委会番道村二队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施工单位的公告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选聘保亭县毛感乡南春村委会番道村二队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施工单位的公告
为做好保亭县省级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作,因地制宜开展毛感乡南春村委会番道村二队隐患点工程治理。我局拟选聘承担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施工单位,根据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保亭县毛感乡南春村委会番道村二队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
二、选聘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项目概况:该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位于保亭县毛感乡南春村委会番道村二队,该工程建安工程费为*******.89元,工程治理内容为修建挡土墙、截排水沟等,具体工程量详见附件。
四、资质及要求:
(一)有固定办公场所,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业务经验,能够及时提供后续服务。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
(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及社保缴费记录证明);
(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六)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时间:公告发布时间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供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加盖公章);
(七)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
(八)以建安工程费为基准进行下浮报价,报价需符合国家或行业要求,并在考虑保亭实际适当下浮;
(九)本次选聘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项目完成时间要求
自签订合同并取得开工令之日起3个月内竣工,工期为90日历天。
六、选取原则
在符合资质要求的前提下,综合考量报价、业界口碑、经验等方面进行选取。
七、报名及其他事宜
符合上述要求的单位,有意参加选聘者请于2024年3月4日至3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不含周末及节假日)携带报名资料(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附扫描成电子版光盘一张)及报价单(单独用信封密封加盖公章),到保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楼地质和矿产资源室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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