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广西“阳光助残基地”项目的公告

关于申报2024年广西“阳光助残基地”项目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残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广西“阳光助残基地”项目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桂残联字〔2021〕25号)文件精神,现在全区范围内筛选符合条件和要求的从事手工艺品制作的经济实体作为“阳光助残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帮扶残疾人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实现就业增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地设立

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将组织设立1个基地,向残疾人提供手工物料。给予残疾人家庭安置就业或免费提供的生产资料价值不低于基地获得奖补资金的70%,用于残疾人技术培训的费用不低于基地获得奖补资金的10%。

基地设立要求包含:

(一)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有一定经济规模和效益、有相对稳定并适合残疾人的劳动生产项目的村级集体经济实体;

(二)有生产经营场地产权或使用、租赁证明且场地适合残疾人劳动就业,能够为残疾人提供培训或实训场地。基地按照自身生产需要制定相关残疾人生产管理制度,并将制度上墙公开。

基地帮扶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城中区户籍、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二)安置就业的残疾人应处于就业年龄段内,辐射带动发展生产的残疾人应在16至65岁内,有劳动就业意愿且具备接受劳动就业的条件和能力。若为不具备基地帮扶项目劳动条件和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和智力、精神类残疾人,可将帮扶对象扩大为与该残疾人在同一户籍内、个人收入作为家庭共同财产、共同生活、相互负有抚养义务的家庭成员。

二、基地申请、审核、审批

基地补助扶持期为一年,每年申报,每次申报扶持期一年。

(一)符合条件的经济实体向城中区残联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广西“阳光助残基地”项目申报书》。

(二)城中区残联对申报的经济实体展开调研比较,选择最优扶持项目1个,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同级财政同意确认,同时报市残联备案。

(三)对于审批确认的基地要统一悬挂广西“阳光助残基地”标识牌,并在醒目位置建立宣传栏,公开公布管理与服务制度。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有效期限为2024年2月28日至3月8日,请有意向申报广西“阳光助残基地”的经济实体于2024年3月8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盖章)报送到城中区残联。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为柳州市城中区残疾人联合会。

五、联系方式:

地址:柳州市城中区残疾人联合会(柳州市城中区为民服务中心7楼713室)

联系人:关云,联系电话:191*****793

城中区残联

2024年2月28日

信息员:关云审核领导:麦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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