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副食品采购招标公告第1包
主副食品采购招标公告第1包
主副食品采购公开招标公告(2024-JK21-F1001)
一、项目名称:主副食品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4-JK21-F1001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服务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主副 食品采购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 项 | 1 | 每日早上7时前 | 北京市海淀区 |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项目预算:约1314万元,以最终结算为准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1.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含冷藏冷冻),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没有发生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具有销售或储藏副食品的实体场所(提供场所产权证,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发票、转账凭证),自有冷链车(自有车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车辆照片;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合同和银行转账凭证、车辆行驶证、车辆照片)。
(六)供应商实行凡采必入,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也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特别注意信息已完善要求,信息未完善视为未完成注册)并盖章。否则拒绝参与采购活动。
(七)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 年 3 月 1 日至 3 月 7 日,每日上午 8 : 00 至 11 : 00 ,下午 14 : 30 至 17 : 00。
(二)申领地点:北京市西城区物华大厦A2103。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1)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含冷藏冷冻),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没有发生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承诺;
(2)具有销售或储藏副食品的实体场所(提供场所产权证,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发票、转账凭证),自有冷链车(自有车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车辆照片;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合同和银行转账凭证、车辆行驶证、车辆照片)。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二)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 2024年3月8日上午9时 。
(二)踏勘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
(三)联系人: 康助理、冯老师 。
(四)联系电话: 010-********、********。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田助理
办公电话: 01-********
移动电话: 130*****159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葛经理
邮 箱:hanqingzixun@126.com
电 话: 152*****012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物华大厦2103室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李干事
办公电话: 010-********
十三、公开征集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问题线索,征集时间不限于公示期。
联系人:张助理
电 话:010-********
二〇二四年三月一日
标签: 主副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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