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区孟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结余资金增做工程招标公告
新北区孟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结余资金增做工程招标公告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增做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招标编号:MHGBZNT-2016-SG 1.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增做工程已由常州市新北区农业资源开发局、常州市新北区财政局(常农开发【2016】9号)批准兴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法人为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新北区孟河镇,东邻长江,西毗江苏丹阳,南临罗溪机场,常泰高速公路、常州大外环路贯穿南北,省道338线横穿东西。项目涉及银河、荫沙、通江3个行政村87个村民小组。项目区总面积7200亩,其中工业用房200亩,住宅房890亩,耕地面积5000亩,其他用地1110亩。本次计划实施的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渠系工程、渠系配套建筑物、田间道路等内容。本次招标分一个标段,概算造价约66万元。 1.2.2 计划工期2016年6月—2016年6月,15日历天。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1.3.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施工单位,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近三年(完工验收日期为2012年12月~2015年12月,下同)有合同价50万元及以上造价的高标准农田、农田水利工程、中低产田改造工程业绩且工程质量达合格等级及以上并具有相应的施工管理能力,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完工证书(工程竣工证书副本)等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下同。投标人拟任的注册建造师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省部级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近三年(完工验收日期为2012年12月~2015年12月,下同)有合同价50万元及以上造价的高标准农田、农田水利工程、中低产田改造工程项目经理业绩且工程质量达合格等级及以上,且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违反上述承诺,立即自动退场。投标企业和投标建造师缺少任何一项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均视为无效的业绩证明材料。驻工地技术负责人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法定代表人、建造师、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1.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3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1.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投标建造师近三年无行贿受贿犯罪行为记录。1.3.5按照《常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要求投标单位常州市诚信等级C级及以上。1.3.6外省外市企业投标必须先通过常州市新北区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1.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1.4.1凡有意参加投标并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请派人于2016年 5 月 4 日~ 5月10 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时到江苏嘉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时需递交以下资料: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由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建造师、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驻工地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建造师的类似工程业绩所有有效材料、报名人所在单位养老保险手册或养老保险交费证明(缴纳时间为 2016年1月至2016年3月连续三个月),投标人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截止至2016年4月1日无行贿受贿犯罪行为和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材料,外省外市施工企业进常州市新北区备案表。以上材料均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经核对后退还。报名人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本人身份证。以上所提供资料仅作为购买招标文件的条件。报名人必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本人身份证。特别提醒:企业资质证书年检改为网上公示后,施工企业需要证明自己的资质年检合格,应从江苏建筑业与工程管理网(www.jscons.gov.cn)的资质核验查询页面查询到自行截图后添加到资审资料中并加盖单位公章。1.4.2购标书时间为2016年 5 月 4 日~ 5月 10 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地点:江苏嘉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1.4.4、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帐方式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并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投标保证金金额:1万元/投标单位。名 称: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财政集中收付中心 开户行: 江南银行小河支行 账 号: 8563 2041 1240 1201 0001 4362 2 1.5 投标文件的递交1.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5 月 27 日14:00时。 地点为: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新北区分中心 102 会议室(新北区渭河路2号,长江贸易中心南50米)。1.5.2本工程开标:2016年 5 月 27 日14:00时。 地点为: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新北区分中心 102 会议室。1.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1.6 踏勘现场及标前会议投标单位自行踏勘现场。招标人于2016年 5 月 11 日下午14:00时,在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新北区分中心 102 会议室召开标前会议,投标单位提交书面疑问,由招标人统一予以答复。1.7 联系方式招标人: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人民政府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富民二期3092室联系人:郑和平电 话:传 真: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嘉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衡山路18号嘉新花苑A座二楼联系人:周筠电 话:****-********传 真:****-******** 1.8 备注1.9.1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1.9.2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拟投标的主要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需与报名时投标报表中反映一致,如不一致需在开标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并携带相关原件材料至招标文件文件出售处审核备案。1.9.3按照《常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要求投标单位常州市诚信等级C级及以上。
1.9.4外省外市企业投标必须先通过常州市新北区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办理备案(外省外市企业进常承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备案表格请到常州市新北区水利信息网www.xbsl.gov.cn下载),联系电话137*****749。请携带企业办理人员有效身份证明、所在企业养老保险证明以及招标公告中标明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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