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座真金板招标公告

A座真金板招标公告


哈尔滨万达文化旅游城产业综合体

项目-公建A座工程

保温材料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CSCEC2B4-JBWDJD-WZCG-019)

需用单位: 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单位:

签约地点:哈尔滨江北万达公建A座项目部

签约时间: 2016 年 月 日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哈尔滨万达文化旅游城产业综合体项目-公建A座工程

2、工程地点: 世茂大道与宏源路交界处

二、招标范围:

招标人有权调整招标范围,并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费用。

招标方式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报名方式:采用中建物资采购招标平台网上报名

三、时间安排及要求:

3.1发标时间:

3.1.12016年4月27日领取招标文件。

3.1.22016年5月4日前,各投标人将投标中遇到的疑问书面电子版发送至********2@qq.com,过后不补,招标人将进行统一的书面答复,招标答疑将作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投标书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5月10日

各投标单位必须派代表与截标时间参与开标会议。

收件人:高猛 联系方式: 186*****515 地 点:哈尔滨松北区万达文化旅游城项目

3.3 定标时间:定标结果在截标之日起20天内通知中标人。

3.4投标人在开标前登录中建集采网(网址:jc.cscec.com),进行注册,并填写基本信息,如没有注册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详情可咨询收件人。

四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本合同项下的供应材料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如国家标准更新,执行最新国家标准。

五、投标文件内容及封装要求(相关资信资料在递交标书时须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5.1第一部分 经济标部分: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详见投标函)及要求填写

5.2第二部分 商务标部分(按以下顺序装订,复印件须盖企业公章):

5.2.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5.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2.3有关资信证明资料(企业资料);

5.3密封:

5.3.1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须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明确标注“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正本与副本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封面至少应标明招标工程名称、正本或副本、投标人全称,并由投标人加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印鉴。

5.3.2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务必请将经济标、商务标、技术标分别装订,但可不分别密封。

5.3.3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

六、投标注意事项:

6.1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等资料,详细了解拟签合同内容、周边交通运输等情况,充分考虑材料质量、成本投入、利润及所有税费、确保投标报价准确无误,如有错漏概由投标人负责。

6.2投标文件采用中文,中文字及数字均应全部采用打印体。

6.3修改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修改都必须专函说明,并装订在《投标函》之后,否则招标人对此可以选择不接受或评为废标。

七、废标条件:

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即告作废;

7.1恶意竞标、围标、串标;

7.2投标文件未密封;

7.3投标文件数量未按要求提供;

7.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填写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或加以涂改的;

7.5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签字或加盖法人印章;

7.6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7.7投标文件内容不全的或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

八、评标:

8.1本次招标,综合评估法评标。评标分为商务标、经济标两部分,由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

8.2经济标评审:对经济标进行分析,采用“合理低价”的原则选取中标人。

8.3招标评标结果的确定:通过招标人对商务标和经济标的综合评审后,与投标人议标,从而最终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8.4招标人不承诺本次招标结果为一家中标,可能是多家中标。

九、其它:

9.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9.2投标人同意:招标人并无义务必须接受他收到的最低价格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且无需作任何解释。

9.3招标人保留回标后与任何一家投标人进一步协商的权力。

十、招标具体内容及要求

10.1、产品名称、材质、规格、生产厂家、数量、金额(具体详见合同中报价书附表)。

10.1.1招标人指定优先供应厂家品牌,投标人需严格按照招标人指定的优先供应厂家品牌供货,若由于厂家供应量、运输等原因不能满足,投标人必须事先通知招标人,征得招标人书面认可后,方可选择次优先厂家品牌。

10.1.2报价为综合单价,包含材料费、仓储费、保管费、运输费(至 项目工地指定地点)、装车费、配合卸车费、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等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费用。

10.1.3 投标人供应的物资必须是国家免检合格产品,否则一切损失及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0.2、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10.2.1投标人供应的物资应完全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经严格的品质检验后出厂,并符合甲方设计要求,标准验收要求,每次供货前须提供盖鲜章的检验报告和材质证明单。在合同签定后如果国家的规范、技术标准或规定作了重大修改,或颁发新的国家规范标准及规定,则投标人应遵守新的规范和标准,合同单价不变。

10.2.2 只有在招标人负责物资试验的专业人员和监理见证下取样,送到 市质监总站认可的试验室检验,取得合格证明资料并在报送监理认可后方作为验收合格的标志;

10.2.3标识不清楚、无挂牌、质量证明资料没随货同行的物资(物资号、牌号、质量证明书三者批号需一致),检验不合格或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物资,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所造成甲方的一切误工、窝工、延工、停工等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10.2.4参加验收单位:招标人、招标人劳务分包。

10.2.5投标人应认真履行合同,保证物资数量及质量,向招标人提供物资合格证、检验报告、材质报告等归档技术资料,积极配合招标人,做到优质服务。

10.3交货地点、方式、期限:以招标人实际进场计划为准 ,项目工地指定地点交货。

10.4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无 。

10.5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不回收。

10.6产品质量书、出库单及相关资料随货走。资料不齐,招标人有权拒绝收货。

10.7结算方式:(具体详见合同说明)

10.8付款方式、时间:(具体详见合同说明)



投标函

致: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我单位仔细、全面地研究了公建A座项目招标文件及招标补充文件,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规定对合同的完成承担全部责任和义务。我单位按照以下付款方式,进行如下报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金额(元)

备注

热固型改性聚苯板(真金板)

包括但不限于20mm-100mm不等

M3

2200

热固型改性聚苯板(真金板)

异形 综合各类

M3

200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0 年 月 日


哈尔滨万达文化旅游城产业综合体

项目-公建A座工程

保温材料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CSCEC2B4-JBWDJD-WZCG-019)

需用单位: 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单位:

签约地点:哈尔滨江北万达公建A座项目部

签约时间: 2016 年 月 日

需用单位: 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就 公建A座 项目 保温材料 采购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哈尔滨万达文化旅游城产业综合体项目-公建A座工程

2、工程地点: 世茂大道与宏源路交界处

第二条、货物名称、数量、单价及合同额

1、本合同所称“货物”是指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及甲方通知要求,向甲方提供的 保温材料 及所有相关资料和证明文件。

2、货物的名称、数量、单价、品牌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详见下表。

品名

规格型号

暂定数量

单位

综合单价

暂定合价

备注

品牌要求

热固型改性聚苯板(真金板)

包括但不限于20mm-100mm不等

2200

m3

用于外墙

热固型改性聚苯板(真金板)

异形 综合各类

200

m3

用于外墙造型部分

合计

注:1)、燃烧等级:A级,2)、材料容重:不小于35Kg/m3,3)、压缩强度:大于等于0.15MPa,4)、导热系数:小于等于0.030W/(M.K),5)、厚度: 综合各类厚度,6)、 吸水率≤3%,7)、尺寸稳定性:小于等于0.6%,8)、垂直抗拉强度:大于等于0.18MPa。9)、所有产品均需要满足国家A及保温材料制造标准及有关的国家标准,并通过国家级质量检验部门检测,并提供相关的检验报告。

3、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公制计量单位。异形部分根据甲方提料单尺寸计算。

4、货物数量是根据现场具体施工需求情况计算出的材料需用量,最终结算以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量为准。

5、合同总金额:暂估总价 元(大写:人民币 )。

最终结算额以甲乙双方依据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技术标准等条件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供应量乘以本合同单价为准。

6、上述单价、以及最终结算总额都已包括货物价款、仓储费、保管费、税金、包装费、保险费、运输费、装卸费、过江过路过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等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费用,以及运抵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一切费用;包括货物被允许用于工程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含初检、复检承担一次费用,如复检不合格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包括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以及其他所有相关服务费用。因国家政策变化导致的税率调整风险由分包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本合同项下的供应材料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如国家标准更新,执行最新国家标准。

第四条、交货要求、方式、时间、地点及风险承担

1、交货要求:第二条2款表格中规定的货物数量是暂估数量,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计算的材料需用量。合同执行中,乙方按甲方发给乙方的分批进场订单安排材料进场。如运抵现场的数量超过甲方的分批订单数量时,甲方有权退还给乙方,并以实际收货数量结算,退货成本全部由乙方承担。如运抵现场的货物数量不足甲方订货数量时,乙方应及时补齐,乙方不能按甲方的要求及时补齐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2、交货方式:乙方负责送货到甲方项目,并按甲方材料人员的要求卸货至指定堆场。

3、交货时间:甲方在需要进场前1-3天书面通知乙方,向乙方提供材料分批进场订单,乙方必须按时交货,节假日也必须保证供应,不得擅自拖延交货时间。若因乙方拖延交货而造成甲方的工程进度的延误等直接、间接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以违约条款向乙方收取费用。具体说明见“第十条违约责任”中的规定。

4、交货地点: 哈尔滨万达文化旅游城产业综合体项目-公建A座项目指定地点 。乙方送货人员必须听从甲方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并负责卸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对于进入工地送货并卸货的人员,应做好安全交底,遵守甲方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听从项目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安排,否则,发生的一切人身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与承担,因此给甲方项目造成损失的,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5、风险的承担:货物由乙方送到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办理书面验收手续等其他必办手续后,该货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转移至甲方。在验收移交之前的任何情况造成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运输费用承担

1、货物的运输事宜及运输费用、上下车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只参与货物到场后的验收工作,其后发生的转场、二次搬运等费用皆由甲方承担。

2、如果乙方能够配合甲方进行合理的二次转运等工作,则乙方应考虑全力配合,甲方可以考虑支付给乙方适当的费用。

第六条、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甲方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对货物的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甲方指定 高猛 为其现场负责收货及验货代表。乙方指定牛海洋 为其供应货物及办理有关验货、支付事项的代表。到货数量及质量验收须由甲乙双方代表共同签署确认方为有效。

2、验收的方法:以保温材料封样作为判定保温材料质量依据。若发现质量争议,由双方共同现场抽样,送往项目所在地技术监督局质量监督检验站裁定,如裁定材料质量合格,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如裁定材料质量不合格,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3、在所有货物的使用过程中,如出现不合格的材料应第一时间电话通知乙方,乙方须在1日内到场并在次日给以换货,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乙方承担。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1、甲乙双方每月 15 日前,双方以材料对账单的形式确认合格的供货数量和金额。对完账 5 日内乙方须提供符合国家及地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该费用已包含在采购价款中。如因供方不能按期提供发票而导致的付款延期,供方自行承担后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在双方确认实际供货数量、金额及签认《材料对账单》后七日内向甲方提供国家税务局要求正规发票,如有延误,供应商应支付每日2‰的违约金作为赔偿。结算数量以材料进入施工现场,且经甲方、乙方及劳务相关人员验收后,经三方负责人签字确认的《物资进场验收单》所列收货数量为准

2、 每办完对账结算三个月作为一个支付批量,第 四 个月内承包人收到业主工程款后支付此批量结算总额的 65 %,供货完毕且数量核对无误后支付至供货量的75%,办理完结算手续并经审计合格一年后承包人向供应商支付结算总价的 95 %,结算总额的5%作为质保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12 个月后付清。

3、支付形式:银行转账、银票、商票、抵房等方式支付货款,使用票据、抵房等方式支付时发生的贴现及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开通银行电子商票业务。

4、收款单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5、甲乙双方应友好合作,完成相应的施工任务,如建设单位支付工程进度款不及时的情况出现时,双方可以协商延长支付时间,待业主支付相应进度款后再行支付货款。不得因甲方未按时付款停止供货,造成不能按时完成节点就不能收到建设方工程款,就不能支付货款的恶性循环。

第八条、环境保护与职业安全

1、建筑工程实施全过程,节约资源,爱护环境,保护环境,满足社会相关方的要求;

2、 乙方供应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ISO14000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OHS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3、严禁雇佣未成年人,若发现按2000元/每人的违约金扣款;

4、若因为道路遗洒受到相关部门警告一次,处以合同价款的1‰的违约金;受到相关部门经济处罚的,全部由乙方承担。

5、参加材料供应的相关人员,必须遵守项目部的相关制度;

6、乙方材料供应运输车的行走路线必须考虑扰民问题,若因乙方运输带来的扰民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乙方合同附随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有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出厂合格证、材质报告及按照工程所在地有关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规定提供所有符合要求的相关资料。

2、乙方须在样品资料和样品上盖章,以证明乙方已按合同要求检查并确认该等资料作为货物检验之依据。提交资料与合同其他文件规定可能存在不符时,应明确说明以其他文件规定为准。乙方应对提交资料中各参数的准确性负责。

3、乙方需提供货物的仓储、保管及使用的有效建议,确保所有货物在包装、运输和现场存放过程中不受损坏,及在使用中功能和外观上达到甲方和工程业主的满意。

4、甲方/设计/监理单位审核乙方提交的资料仅是一般性的监督作用,并不减少乙方与此有关的合同责任。

5、上述服务被认为乙方在报价时已作充分考虑,其应获得的报酬及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本合同中规定的不可抗力除外),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和不利后果:支付误期违约金,并承担因货物延误而可能造成的工期延误从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严重违约并导致甲方无法正常履行施工总承包合同情况下,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误期违约金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货款中扣除,不足部分另行追偿。误期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 1日,按当批订货金额的 1 %计算;误期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批订货金额的 20 %。如果乙方在达到误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本合同中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转让合同权利或义务,若确需转让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必须:

(1)取得合同另一方明确的书面同意意见。

(2)签订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协议后,方可转让。

只有在上述二个条件均满足后,合同权利义务方可转让。

4、乙方应保证其对货物具有所有权或受委托代理销售权,并向甲方出具相关凭证。乙亦保证交付的货物不附有任何担保权或其他留置权。如第三方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及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合同所称不可抗力因素仅指战争及重大自然灾害。

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提前2天向对方以书面方式通报不能履行的理由,以减少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合同签订地所在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条款与甲方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及承诺有相抵触之处,均以本合同条款为准。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1、

2、

3、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方 伍 份,乙方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物资采购廉政责任书

采购项目名称:哈尔滨万达文化旅游城产业综合体项目-公建A座工程

采购项目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茂大道以北,宏源街道以西

采购单位(甲方):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单位(乙方):

为加强物资采购中的廉政建设,规范物资采购项目中购、供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物资采购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制订本廉政责任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物资采购项目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谋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物资采购、招投标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 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物资采购的工作人员,在物资采购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形式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办理婚丧嫁娶、安排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属的工作以及为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其他形式的娱乐活动。

(五)不准向乙方介绍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物资采购合同有关项目的设备、材料、采购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六)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物资采购合同规定以外的物资。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物资采购的方针、政策,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领导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 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安排婚丧嫁娶、安排 配偶子女的工作以及为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提供有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其他娱乐活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约定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赔偿。

(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约定责任行为的,两年内不允许参加招投标,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赔偿。

第五条 本责任书作为物资采购合同的附件,与物资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采购项目完成时止。

第七条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方的纪检监察部门一份。

甲方单位: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二

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法人姓名)系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鉴于我单位与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月 日签订了 哈尔滨万达城公建A座 项目 真金板 采购合同,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 为我公司的代理人,并以我的名义办理收款事宜,资金收款人 ,

收款银行:

银行账号:

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给上述收款单位和银行账号的资金视同我公司收款。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本委托书有效期自供货开始至供货完毕且结算付清尾款时止。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法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单位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2016年 月 日

法人代表、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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