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县兴隆镇中心小学新建教学楼项目

巴彦县兴隆镇中心小学新建教学楼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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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县兴隆镇中心小学新建教学楼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0112G24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巴彦县兴隆镇中心小学新建教学楼项目已由巴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巴彦县兴隆镇中心小学新建教学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巴发改【2022】36号)、《关于巴彦县兴隆镇中心小学新建教学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报告)的批复》(巴发改【2023】56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巴彦县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驰淼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巴彦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巴彦县兴隆镇中心小学新建教学楼项目;

2.2建设地点:巴彦县兴隆镇中心小学;

2.3建设规模:用地面积为2025.98㎡,新建教学楼建筑面积1794.9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92.00㎡,地下建筑面积102.96㎡。新建专用教室8间,新增普通教室9间。建筑基底面积564.00㎡,配套建设校园道路硬化面积709.06㎡,绿化面积 752.92㎡等基础设施工程。

2.4工期: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10月1日,计划总工期548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控制价:*******.00元;

2.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同时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项目经理在企业连续缴纳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其中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需具备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具备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5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如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3年如有行贿犯罪行为(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公布的为准)中有判决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犯行贿罪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

3.5.3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4年3月2日00时00分至2024年3月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09时3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09时30分;

6.2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巴彦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51-********

招 标 人:巴彦县教育局

地 址:巴彦县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45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驰淼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岗区文林街副23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83*****640

电子邮箱:chimiaogongcheng@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新建教学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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