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金秀农业种植大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JZB-ZZ-2403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金秀农业种植大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EPC 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0,招标人为金秀县海为新能源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正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0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正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3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3 月 08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3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 31 号新华书店广场 B 座 4 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3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 31 号新华书店广场 B 座 4 楼会议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金秀农业种植大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EPC 总承包,招标人为金秀县海为新能源
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金秀农业种植大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EPC 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规划建设农业种植大棚及大棚屋顶光伏项目,其中光伏规模 138MWp(直
流侧),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电站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安装工程施
工、项目管理、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
内容(包含送出线路),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 1 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资质要求(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承担对应专业工作的成员满足要求即
可):
①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
专业乙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
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有效许可证,且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业绩要求(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内任意成员满足要求均可):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光伏发电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
同协议书扫描件)。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内任意成员满足要求均可):
拟派项目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
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或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须为投标人在
职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不得有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上述三个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
供,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
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自 2021 年 01 月 01 日以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
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状态(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
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5.2 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
询企业信用记录,经查询有“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单位公章的网页
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3.5.3 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是否有行贿犯罪情况说明。如提供虚假
情况说明的或存在行贿犯罪情况的,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3.6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
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加盖投
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负责设计、施工部分内容的联合体
成员单位必须各自满足所负责部分工作内容的资质要求)。
3.7.2 由同一专业且从事相同工作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7.3 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
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7.4 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
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3.7.5 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相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该专业
的资质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3 月 4 日至 2024 年 3 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
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电子邮件的
方式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的联系邮箱:cctchn@126.com,邮件内容写明购买招
标文件的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招标代理确认后,将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招标文件及其
他招标资料(如有)至投标人电子邮箱。如有问题请联系招标代理:胡先生,19137628887。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以下资料的扫描件一份并
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招标人将有权拒绝: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及企业业绩证明材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为 2024 年 3 月 25 日 9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
的地点(开标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 31 号新华书店广场 B 座 4 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
公开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
7、联系事宜
招 标 人:金秀县海为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桐木镇教育园区东面书香苑第 2 幢 1 号三楼 301
联 系 人:焦江燕
电 话:15515636300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北街 19 号
联 系 人:黄先生、胡先生
联系电话:0371-86186929
邮 箱:cctchn@126.com
2024 年 3 月 1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秀县海为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桐木镇教育园区东面书香苑第 2 幢 1 号三楼 301
联 系 人:焦江燕
电 话:1551563630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北街 19 号
联 系 人: 黄先生、胡先生
电 话: 0371-86186929
电子邮件: cctchn@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