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二医院综合院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更换及东区消防水系统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市二医院综合院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更换及东区消防水系统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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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二医院综合院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更换及(东区)消防水系统改造项目竞
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C2E-CZ-G[2024]02/JSXDYC--ZB2024005)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
一、招标条件
本市二医院综合院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更换及(东区)消防水系统改造项目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8.512817万元,招标人为宜昌市第
二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①对综合院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更换,包含门诊/医技楼、综合楼、内科楼
(含地下车库)、勤学楼区域的现场设备,最终接入新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使主机处于
正常使用状态同时整合全院消防主机,取消门诊楼、医技楼和内科楼区城控制器,统一由
一台控制器集中管理,取消勤学楼/勤业楼2台柜式控制器(目前设置在勤政楼1层弱电机
房),将现有监控室壁挂控制器移至勤政楼1层弱电机房做为勤学楼和勤业楼的区域控制器
并和消防控制室新的柜式主机联网通讯,方便日常监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市二医院综合院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更换及(东区)消防水系统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市二医院综合院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更换及(东区)消防水系统改造项目)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6,2供应商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
磋商,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6.3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6.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以独立供应商身份参与工程磋商。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制做进响应文件中(清晰可见),否则商小组不予认可。: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02日08时30分到2024年03月08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4年3月2日至2024年3月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
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
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201室。3、方式供应商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一同复印在授权委托书,无授
权的仅需复印法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报
名,不接受网络报名。4、售价(元):5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200000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202室邮寄方
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202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2E-CZ-G[2024]02/JSXDYC--ZB2024005
2、采购计划备案号:无
3、项目名称:市二医院综合院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更换及(东区)消防水系统改造项

4、采购方式:竞争性碰商
5、预算金额:48.512817万元
6、最高限价:48.512817万元
7、采购需求:
①对综合院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更换,包含门诊/医技楼、综合楼、内科楼(含地下车库)、
勤学楼区域的现场设备,最终接入新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使主机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同时整合全院消防主机,取消门诊楼、医技楼和内科楼区城控制器,统一由一台控制器集中
管理,取消勒学楼/勒业楼2台柜式控制器(目前设置在勤政楼1层弱电机房),将现有监控
室壁挂控制器移至勤政楼1层弱电机房做为勤学楼和勤业楼的区域控制器并和消防控制室
新的柜式主机联网通讯,方便日常监管。
②综合院区(东区)消防水系统改造,从宿舍楼引入消防喷淋主管及消火栓环管,接入勤学楼、
勤业楼和勤政楼,使西区与东区共用一个消防泵房,且保证水压符合消防标准内科楼地下
车库增设湿式报警阀组,满足东区喷淋系统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6.2供应商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
碰商,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6.3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6.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以独立供应商身份参与工程磋商。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制做进响应文件中(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认可。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3月2日至2024年3月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201室
3、方式:供应商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
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一同复印在授权委托书,无授权的仅需复印法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
均需加盖公章)、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报名。
4、售价(元):5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3月1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3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202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3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2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递交碰商响应文件时须单独提供一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签署(或
签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出席磋商会,否则拒绝接受其响
应文件。
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
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宜昌市西陵一路21号
联系人:左伟

话:0717-621108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201室
联系人:马丹丹
0
话:
18772280854
电子邮件:1577532061@qq.c0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
(盖章)
00000A24

标签: 火灾自动报警 合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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